《“深一度”领导艺术》: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领导者站到“公民权利本位”的立场上“国家治理”不是“国家统治”,“社会治理”也不是“社会管理”。我们所说的国家治理,就是党领导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然要求领导者改变立场,摒弃“领导至上”的本位思维,站到“公民权利本位”的立场上。所以,“国家治理”并不是简单的词语变化,而是领导立场的变化。
领导者主持行政制度、决策制度、司法制度、预算制度、监督制度的改革,都要站在这个出发点上。
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需要领导与群众构成共同体,领导者转变立场刻不容缓。就政府而言,必须树立公共权力观,充分认识到权力的委托属性,人民群众是权力的委托者、监督者和制约者,运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执行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必须树立法治权力观,用法律规范、治理和控制国家的权力,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必须树立牢固的服务意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做到执政为民,勤政为民。从人民群众的角度而言,必须树立主体意识,认识到自己是权力的委托者,积极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
以往的领导立场是推动型的。领导作为一种动力去驱动工作,是一种“发动机”。而“公民权利本位”的立场,则告诉我们领导者是“方向盘”,“掌舵”而不“划桨”。这两种领导立场有几方面区别:(1)领导者的站位不一样。领导者不再是领导活动的主体,而是领导活动的主导。领导的主体可以是公共权力机构,也可以是市场和社会组织。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多次强调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实际上已经体现了多元主体共同领导的理念。
(2)“公民权利本位”是领导立场的逻辑起点。
以往的领导以政府命令、控制和规制为主,强调权力自上而下的运行;现在强调对话、协商、长期合作。
(3)领导立场的价值取向不同。以往的领导,强调的是行政观、制度观和责任观;现在强调民主观、社会观和法治观。
在领导立场的转变上,有两个基本点必须把握:一是领导立场以契约化方式来确定。领导者把自己摆在哪里,不是由领导者说了算,而是由利益相关者博弈来决定。领导工作转命令为协商,转独占为合作,需要为权力寻求新的合法性途径。二是领导立场以法治化方式来确定。由法律与制度规定领导者的立场,转人治为法治,转管理为服务,让权力在法律与制度的框架下运行。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领导者树立“总体把握”的思想方法国家治理体系,是党领导人民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就具体内容而言,包括各领域的体制机制、法律制度安排,如行政体制、经济体制和社会体制等;就构成要素而言,包括治理主体、治理手段及治理效果三个方面。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使之相互协调、共同发展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一个良好的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至少有以下几个特征:(1)国家机制、市场机制、公民社会机制的互相支撑与平衡。
(2)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统一,宪法与法律成为公共治理的最高权威,社会契约和价值认同成为公共治理的社会土壤。
(3)民主与效率的相互补充与协调,所有公共政策要从根本上体现人民的意志和主体地位,且有利于提高行政与经济效益。
国家治理体系的这些特征,要求领导者必须从总体上去把握各种各样的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的安排。什么是总体把握呢?总体把握就是站在问题之外来看问题的一种思维方法。这里需要指出,总体把握,不同于全局观点或系统观点。全局观点或系统观点,都是以全局或系统作为解决问题的第一标准,局部或要素必须服从全局或系统。而总体把握则认为,无论全局或局部、系统或要素、对立面之间,都是“总体”中的一个“部分”,必须统筹考虑。可见,“总体”这种思想方法,高于全局观点或系统观点,其考虑问题的容量要比它们大得多。相比之下,全局观点或系统观点的这种层次差就不那么明显了,考虑问题比较狭隘,也就容易以全局或系统来代替总体,而忽视“部分”的作用,有可能失去领导工作的底线。“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一种“总体把握”的思想方法。它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放在“总体”的高度去把握。只有在“总体”上部署了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提升了国家的治理能力,才能为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和生态文明的建设提供制度保障,提供能力支撑,才能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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