冈田朝太郎(1868—1936年),1891年毕业于东京帝国大学法科大学法国法科,1894年被聘为东京帝国大学法科大学助教授,曾受日本政府派遣赴德法学习,1900年32岁时升任东京帝国大学教授。1906年被清政府以高薪聘请担任修订法律馆调查员,负责刑律的起草,同时在北京各法律学堂执教,讲授刑法等课程。
娜鹤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先后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东京大学,2011年取得东京大学法学政治学研究科博士学位(法学)。在日本《东洋文化研究所纪要》《国家学会杂志》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数篇。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史、比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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