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指定教材: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5年版)》:
一、加工取得的存货的成本
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存货的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其中,直接材料是指直接由材料存货转移来的价值。直接人工是指企业在生产产品过程中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的职工薪酬。直接人工和间接人工的划分依据通常是生产工人是否与所生产的产品直接相关(即可否直接确定其服务的产品对象)。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制造费用是一种间接生产成本,包括企业生产部门(如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折旧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经过1年期以上的制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也计入存货的成本。这里所指的借款费用,是指小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小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特点和成本管理的要求,选择适合于本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小企业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应当按照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分别归集。
(1)属于材料费、人工费等直接费用,直接计人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
(2)属于辅助生产车间为生产产品提供的动力等直接费用,可以先作为辅助生产成本进行归集,然后按照合理的方法分配计人基本生产成本;也可以直接计人所生产产品发生的生产成本。
(3)其他间接费用应当作为制造费用进行归集,月度终了,再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产品的成本。
制造费用的分配一般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选择分配方法。也就是说,企业所选择的制造费用分配方法,必须与制造费用的发生具有较密切的相关性,并且使分配到每种产品上的制造费用金额科学合理,同时还应当适当考虑计算手续的简便。在各种产品之间分配制造费用的方法,通常有按生产工人工资、按生产工人工时、按机器工时、按耗用原材料的数量或成本、按直接成本(原材料、燃料、动力、生产工人工资等职工薪酬之和)及按产成品产量等。
月末,企业应当根据在产品数量的多少、各月在产品数量变化的大小、各项成本比重大小,以及定额管理基础的好坏等具体条件,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将制造费用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常用的分配方法有: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在产品按固定成本计价法、在产品按所消耗直接材料成本计价法、约当量比例法、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价法、定额比例法等。
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应记入以下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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