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公民社会研究:国际政治的视角》:
首先,安全观的巨大变化为全球公民社会在和平与安全领域中的活动提供了重要的政治空间。特别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全球相互依存的加深以及全球性问题和危机的日趋严重,国际关系的内容出现了深刻的调整,经济、社会、文化、科技、环境等非军事性内容明显增加,国际关系行为体日趋多元化,非国家行为体的作用显著加强,这一切都使得国家安全和国际安全的概念发生巨大的变化,安全主体多元化、安全要素多样化、安全手段复合化、安全的不可分割性凸显。“安全主体已不再局限于国家,小至个人,大至全球,出现了个体安全、人民安全、集体安全、地区安全、世界安全、全球安全、人类安全、共同安全等等提法”。由此,“安全”的内涵得到极大扩展,“全球安全观”和“个体安全意识”突破了国家安全本位,其所带来的“不仅是安全单元、安全主体的扩展,更是安全性质的重大修正”。安全不再仅仅以国家安全为目的,人类个体的安全和整个人类生存的安全日渐成为国际安全的关注对象。事实上,国家安全也仅仅是手段,每个公民的安全才是国家安全的最终目的。因此,在众多的安全问题中,缺失了公民社会的认同与广泛支持,单靠国家与政府的力量已难以解决所面临的安全和冲突问题。因此,国际政治中安全观的这种巨大变化,为全球公民社会登上高端政治的舞台提供了重要的政治空间。
其次,冷战结束以来世界政治中冲突的性质发生了重大变化,为全球公民社会在冲突解决中发挥作用提供了机会和可能。在冷战时期两极主导的国际体系下,国家间的冲突与矛盾占据了国际关系的中心舞台。但冷战结束之后,世界上的冲突主要发生在一国之内,对于大多数国内冲突来说,由于不干涉他国内政和领土完整等国际社会公认的原则的存在,客观上使国际社会不可能任意参与国内冲突的预防和解决,因此,国际社会的制度化干预耗时而拖延。相反,非政府组织可以绕过国家主权的障碍,自由介入解决国内冲突的全过程,所以有时候它们可以在这方面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事实上,和平不可能仅仅通过签署一两个协议来实现。只有冲突地区的社会成员之间认同和平共处的共识,消除了冲突中社会仇恨和紧张关系,建立起基本的社会信任,和平才可能得以实现和巩固。因此,在20世纪90年代后,国际社会日渐认识到,解决地区冲突的方式和手段必须依据变化了的冲突性质做相应的改变。于是,国际社会对于冲突解决的手段更多强调公民社会的组织网络和力量的作用。国际社会越来越达成一种共识,在解决冲突的复杂体系中,大多数关键行为者存在于当地的公民社会。因此,全球公民社会网络在今天的冲突解决中开始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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