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综合研究》:
第二节“十二五”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十二五”期间是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的特征,决定了“十二五”期间我国应对气候变化面临适应任务艰巨、减排压力不断增大等严峻挑战,同时应对气候变化也会对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技术创新带来新的机遇。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对我国转变发展方式、实现低碳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当前世界范围内正在经历一场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巨大变革,其核心是建立低碳发展模式和低碳消费模式,发展低碳能源技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走低碳发展道路,更多的是要在发展内容和发展方式上进行调整。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锁定效应”,一旦形成高能耗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短时期内难以改变,因此“十二五”期间我国必须抓住发展转型的契机,避免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对碳排放的“路径依赖”和“锁定效应”,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提前考虑“低碳发展道路”,缓解越来越大的国际社会压力,并且与目前提出的节能减排的目标、建设生态文明结合起来,努力构建低碳产业、低碳能源、低碳技术、低碳消费等低碳模式,从战略高度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提升中国未来国际竞争力、保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外部要求和内在动力。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也为我国技术自主创新和新能源发展带来了重要机遇。技术创新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关键是发展低碳技术,在未来化石能源消费受限的情况下,能否掌握低碳技术关系到能否维持其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大计,也是代表一个国家核心技术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主要包括节能和提高能效、先进核电、可再生能源、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以及增加碳汇等技术。在全球低碳技术迅猛发展的形势下,我国在先进能源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方面,存在着跨越式发展的机遇。同样,在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下,加强对新能源领域的投入,也是今后一段时间扩大内需、拉动投资、增加就业,有效应对金融危机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能源可持续发展,提升我国能源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抢占未来经济发展的制高点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把新能源放在保障能源安全、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战略位置,做好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加强新能源的技术研发,大力增加对新能源产业的投资,创新体制,促进新能源的发展。
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长快、增幅大的发展趋势对我国“十二五”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阶段性发展特征决定了近阶段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增长幅度,而基本国情则决定了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难度。目前我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已位居世界第一,“十二五”期间我国仍将是全球二氧化碳排放增长的主要国家。即使不考虑工业生产过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光是能源活动的二氧化碳排放,根据上面三个不同方案,到2015年其排放量将达到80.8亿~88.9亿吨,预计五年将增加7.7亿~15.8亿吨二氧化碳,接近于附件一缔约方从1990年到2008年不包括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总的温室气体减排量11.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约为印度、巴西、南非和墨西哥四国2001-2005年期间能源活动二氧化碳排放量2.9亿吨增量的近2.5-5倍。同时,我国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也将继续上升,高于世界平均水平,虽然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但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相比,届时将可能超过1倍。
应对气候变化对我国近阶段的发展中国家地位和大国责任提出了许多新课题和新任务。以发展中国家地位参与《气候公约》谈判,这既是我国的政治选择,也反映了近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这也是自1990年参与气候变化谈判以来,我国一直坚持的一个基本原则。但自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以来,一些发达国家在不同场合通过各种不同形式,试图将中国和印度等主要发展中国家从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分化出来。目前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并无严格的划分标准,因此对于列入所谓“新兴经济体”、“主要经济体”的,或者所谓“即将毕业”的我国而言,今后将面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归属和享受相应待遇问题。同时,应对气候变化对我国的“大国责任”提出新的要求。所谓“大国责任”,主要是指维护现有的国际经济秩序与规则,参与解决日趋严重的全球失衡和环境问题,扩大金融开放、维护全球金融安全,增加国际援助等。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迅速提高,国际社会要求我国承担“大国责任”的呼声日盛。过高的期待、过重的责任,以及所谓“大国责任”背后隐藏的玄机,无疑会增加我国的发展风险,尤其是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方面过早、过激、过高地承担减排责任,将严重限制我国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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