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程节能降耗分析应用研究》:
第5章 工程建设能耗分析和能耗计算
5.1 建筑材料能耗
建筑材料能耗应根据工程建设期所消耗的水泥、粉煤灰、钢材、油料、木材及火工材料等进行能耗分析。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建筑材料的生产厂家必须按国家或地区的能耗限额进行建筑材料的生产,因此水电工程能耗计算时,建设过程中所需的建筑材料物资,如水泥、粉煤灰、钢筋、钢材、油料等目前不计算生产该材料时的能耗,而仅计算购买获得后,运输至施工现场的能耗量。通常我们把建筑材料物资等划入到外来物资的项目中。
外来物资运输的能耗计算方法如下。
(1)外来物资运输仅计算公路运输部分。对外物资运输的车辆采用5~15t载重汽车(大件除外),计算时平均按8t计,以柴油为动力。
(2)施工所需外部物资包括水泥、钢材、机电设备、木材、炸药、燃油、生活物资等。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上述物资都会有具体量。
(3)确定运输距离及耗油指标。运输距离根据各个工程情况选取平均运距,8t载重汽车耗油指标可取0.021t/100km。
(4)计算公式:
外来物资运输总量(t)÷8t=车辆辆次 (5.1)
车辆辆次(辆次)×单程运输距离( km)×2(代表往返程)×百公里油耗量(0.021t/100km)=耗油量(t)
建筑材料宜采用节能环保型建筑材料。建筑物是耗能大户,对水工建筑物而言,其主要由建筑材料所组成,因此建筑材料能耗限额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节能环保型建筑材料具有低物耗、低能耗、少污染、多功能、可循环再生利用等特征,集可持续发展、资源有效利用、环境保护、清洁为一体,应大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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