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师的现代建筑保护指南,包含大量案例研究
大约建造于20年代到70年代之间的现代建筑是20世纪建筑的主流。目前,现代建筑作为整体面临着从老旧退化到功能废弃的宿命,挽救这些建筑物对保护实践产生了独特挑战。如何在使用建造时所不具备的新材料和先进技术的同时,能够做到保护原有设计意图及其现代建筑特色?本书作者西奥多·普鲁唐回答了这个问题。本书将为从事20世纪现代建筑保护的建筑师及保护工作者提供专业且全面的参考。
《现代建筑保护》一书分为两大部分,全面覆盖了理论与实践,并包括最新的建筑材料与技术内容。
第一部分包括全书综述,以及对保护哲学、标准和现代建筑(包括材料与系统等方面)特有保护问题的探索。这一部分还包括现代建筑与构筑物的调查和评估指南。
第二部分由分布于美国、欧洲与澳大利亚的保护项目案例组成,包括图片与文字说明。案例类型广泛,从单一家庭住宅到表演艺术中心、学校、机场航站楼以及工业综合体,读者从中可对各种规模现代建筑保护所面临的挑战与相关技术获得全面的了解。
迻译之余,反躬自省,我们对何为中国现代建筑也形成几点不成熟的认识(在2013年西安建筑遗产保护国际会议上进行了交流)。近代以来,由于中国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各地发展又极不平衡,共时性与历时性的内在矛盾使得中国现代建筑遗产呈现出特别的复杂性。如果以20世纪初期作为断限,或更为严格一些,参考中国历史以1911年辛亥革命之后作为现代建筑遗产的开始时期,至今的一百年时间内,建筑遗产呈现出极为丰富的面貌,很难都将其纳入到一般意义的现代建筑遗产概念之中。从中国既有的建筑类型来考察,光绪皇帝与隆裕太后合葬崇陵,1915年建成,是典型的中国古建筑体系的皇陵,不可能归入到现代建筑遗产范畴。袁世凯的陵寝袁林建于1916—1918年,布局承袭传统建筑规制,墓冢又吸取西洋建筑风貌,在古代传统之中有局部的现代因素。中山陵建于1926—1929年,总体上是现代建筑,在布局与单体建筑形象上吸收了古建筑传统。显而易见,这三座现代时期建成的陵墓应分属不同的建筑遗产类型。
除以上情况外,中国现代建筑遗产最为显著的特点是现代时期大量西式建筑属于欧美19世纪的建筑形式,比如上海、天津等各大城市租借地,以及北京、南京等重要城市内的新式住宅与公共建筑,如教堂、学校、医院、工厂等。这些建筑在当时是作为先进的新建筑引进的,并且与小城市和乡村依旧大量建造的传统建筑相比确实具有突出的现代性,在中国应该算得上是现代建筑,但确实与现代主义建筑无关。事实上,1949年以前,相比于前述建筑,中国严格意义上的现代主义建筑(含装饰艺术风格)数量很少,集中分布于开埠的上海、天津等地,代表性的有上海国际大厦、毕卡地公寓、大光明电影院、吴同文住宅、工部局屠宰场等一批建筑;其他城市中如北京大学地质馆与女生公寓、天津立华大楼、南京部分国府建筑,以及东北日据时代的一批建筑。1949年之后,新中国和平建设的巨大历史需求与现代建筑的功能性、经济性特点相契合,现代建筑在中国获得真正的大范围推广建设。但是由于资金的匮乏,更主要的是意识形态对设计思想的限制,在多次批判风潮之下,大量现代建筑采用了满足最低功能需求的设计,不敢追求空间趣味与建筑形象。其中,50年代北京和平宾馆、儿童医院、上海同济大学建筑馆、武汉医院等建筑设计水平很高,60年代到80年代初的广州广交会大厦、白云宾馆、白天鹅宾馆、广州剧院等也称得上是典型的优秀现代主义建筑。
与现代主义建筑的发展同时,以现代建筑设计为基础的民族形式的建筑在1949年前后都留下了很多重要作品,如1949年前的燕京大学校园、北京图书馆、南京中央博物院、广州中山纪念堂,1949年后的重庆人民大会堂、北京火车站、民族文化宫、50年代初期新建的大量大学校园建筑等,这些建筑体现了将现代建筑与中国建筑传统结合的努力。1949年后,为改善民生,在大城市修建的工人新村、教学科研机构宿舍区等大量性住宅也有一些优秀实例,如上海漕阳新村、北京百万庄小区等。
通过以上极为简略的概述,可见中国现代建筑遗产所具有的丰富与复杂性,有必要加以分类定义。保护实践中,中国现代建筑遗产长期以来经常与习用的近现代建筑相混淆,也有必要对此加以区分,以便明确遗产的核心价值,针对现代建筑遗产的特点区别采取保护措施,最终达到妥善保护的目的。在不考虑建筑物所承载的历史事件的历史价值的前提下,仅就遗产的建筑学价值层面,笔者认为中国近现代建筑中以下几类可按照现代建筑遗产加以保护:
(1)现代主义标志性建筑:著名建筑师作品,具有突出的建筑学价值,需要对设计意图特别加以保护,与此联系的结构、材料的保护及功能的保护均需给予特别的关注。(2)民族形式建筑:可以认为是现代主义建筑的一种外观上的地域主义分支,著名建筑师作品,具有突出的建筑学价值,需要对设计意图特别加以保护,与此联系的结构、材料的保护及功能的保护均需给予特别的关注。(3)纯正的西式近代建筑:采用现代结构形式建造的折中主义等非现代主义建筑风格的作品。(4)现代主义大量性住宅区:反映特定时代的居住形式,重点是居住区格局与建筑外观的保护,以及建筑功能的提升改造。(5)反映20世纪大工业生产工艺、采用现代结构形式的工业建筑。
其中第(1)类现代主义标志性建筑、第(2)类民族形式建筑与第(4)类现代主义大量性住宅区属于严格意义上的现代建筑遗产,与国际上传统的现代建筑遗产概念基本对应,其相应的保护理念与策略与基于传统建筑保护的认识应具有较大差别,保护首要的工作是对创新的设计意图的保护,在此目的之下可能会涉及材料与设备的替换。第(3)类纯正的西式近代建筑的保护,相对而言与传统建筑保护理念更为接近,更多强调对原始材料本身的保护。第(5)类具有工艺、建筑价值的工业建筑有其自身相对独立的保护理念与策略,虽可列入现代建筑遗产类型之中,但在保护实践中还要充分考虑其工业遗产的属性特点。
需要指出的是,近现代建筑中包含大量中西合璧的建筑,这些建筑总体采用西方建筑外观,但大量采用中国传统营造方式,具有中国传统建筑的细部与做法,其结构则往往是中西合璧而非纯粹的现代结构。制定保护策略时,这样的建筑更应按照传统的古建筑对待,而不应列入现代建筑遗产之内。当然,20世纪内完全按照中国传统营造方式建成的建筑,也不能列为现代建筑遗产或20世纪建筑遗产。
最后,恳请读者能在被原著精彩内容吸引的同时容忍译者翻译水平的不足。本书文字量大,且涉及哲学、社会学到建筑学、工程学乃至材料学等广泛领域,我们初涉译事,力求能“信”,遑论“达”、“雅”,明白晓畅自知尚远,文字舛错亦所必有,敬请指正。在此付梓之际,诚挚感谢本书编辑胡先福先生的信任与支持,当日一言订交,几年的耐心涵容。感谢同事赵夏女士的推荐与鼓励。也要感谢PRUDON先生奉献了一部如此优秀的著作,该书中文译本的出版,可以说适逢其时。
永昕群 崔 屏
2015年7月
前言 viii
致谢 xii
第一部分 现代建筑保护:综述 1
第一章 现代建筑保护:开端 2
第二章 影响保护和设计的哲学问题 23
第三章 发展中的保护哲学与标准 53
第四章 现代材料与系统的保护问题 76
第五章 对现代建筑的保护:是何,为何,哪里,怎样 156
第六章 现代建筑和结构的调查研究及评估 166
第二部分 建筑类型:案例研究 180
第七章 临时展馆 182
巴塞罗纳馆,巴塞罗纳,西班牙 185
铝住宅,艾斯利普中心,纽约 194
第八章 居住建筑 204
单一家庭住宅 210
萨伏伊别墅,普瓦西,法国 214
格罗皮乌斯住宅,林肯,马萨诸塞州 221
范斯沃斯住宅,普莱诺,伊利诺伊州 231
城郊开发 239
格林贝尔特,马里兰 243
莱维顿,长岛,纽约 252
马维斯特,洛杉矶,加利福尼亚 260
多家庭,多层建筑 268
查塔姆大厦,纽约市,纽约州 273
皮博迪公寓,坎布里奇,马萨诸塞 282
雷蒙德?M?西利亚德中心,芝加哥,伊利诺伊州 292
第九章 预制装配 302
塞密斯托住宅 305
拉斯顿住宅 318
第十章 学校 328
露天学校,阿姆斯特丹,荷兰 334
克罗岛小学,温内特卡,伊利诺伊州 341
曼加德小学,SØBORG,丹麦 349
第十一章 表演艺术中心 357
皇家节日音乐厅,伦敦,英国 362
林肯表演艺术中心,纽约市,纽约州 372
悉尼歌剧院,悉尼,澳大利亚 382
第十二章 旅馆 393
加勒比希尔顿酒店,圣胡安,波多黎各 401
斯堪的纳维亚航空公司皇家酒店,哥本哈根,丹麦 409
第十三章 机场航站楼 419
环球航空公司,约翰?F?肯尼迪国际机场,纽约市,纽约州 426
杜勒斯国际机场,尚蒂利,弗吉尼亚 436
第十四章 工业建筑 445
菲亚特?灵格托工厂,都灵,意大利 452
凡尼尔工厂,鹿特丹,荷兰 462
第十五章 外墙面层材料:玻璃和石材 473
玻璃 478
尚客百货公司(玻璃宫),海尔伦,荷兰 478
利华大厦,纽约市,纽约州 486
超薄石材饰面板 492
芬兰大厦,赫尔辛基,芬兰 492
美国石油公司大楼,芝加哥,伊利诺伊州 496
第十六章 其他案例 499
宗尼斯特劳疗养院,希尔弗瑟姆,荷兰 500
第一长老会教堂,斯坦福,康涅狄格州 512
注释 522
图片版权 566
译后记 567
任何建筑师基于他(或她)职业角度所撰写的著作,必然反映其专业视角,但同时,或多或少地也是其个人经历的产物,本书也不例外。我在20世纪60年代早期进入欧洲的建筑学校,当时,现代主义的原则和价值与建筑设计课程融为一体。现代主义深深地影响了我对于建筑学以及建筑保护(特别是现代主义建筑保护)的观念。随后在美国的学习以及在保护方面的专业化训练,使我亲历了现代建筑保护的创始与发展。这一时期,大部分关于保护的法律法规框架已经建立起来。由于对老街区的破坏,抵制大规模城市更新的计划正在兴起。这最初并未被看作对现代建筑原理的抛弃(那是后来的观点),而被认为大规模、杂乱无章的开发计划的失败。在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的时候,我们看到保护不再局限于二战前的传统框架,不再仅仅专注于18世纪建筑单体或重大的遗址。在某种意义上,保护不再是高高在上的,而更加大众化,并融入了主流。
我们中的某些人把自己当成站在保护运动前沿的斗士,我们挑战现代规划和建造技术,但并未从根本上质疑现代设计。另一些人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到保护运动的不同影响,常常一概反对现代建筑和规划,特别是现代主义。
现在对传统的经典建筑(私人或公共建筑)语汇的赞美,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当时对建筑保护的成功(当然也有人认为还得益于不受约束的文脉主义)。
现代建筑的保护使保护主义者和建筑师同样处于根本上的两难境地。由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倡导行动形成的反现代主义的偏见逐渐被克服。那些努力反对城市更新以保护早期遗产的人,却不能以同样的热情支持对年代较近建筑遗产的保护,这并不令人吃惊。尽管对城市更新的反应并不是保护运动曾经的唯一动力,但正是在这一背景下,美国出台了大量立法和标准,导致了反对现代建筑的偏见。1这种潜在的偏见终将并正在逐渐被克服。现代建筑渐进的暂时性及其建筑自身现状,对于二战后发展起来并浸染于早期永久性及确定性观念中的保护哲学是另一个基本挑战。这迫使我们在近半个世纪以来重新检讨并逐步接受一系列经过发展的标准。
在任何保护行为中,重要性、年代、现状是现代建筑保护的要素。然而,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及二战后早期,许多针对建筑保护的重要讨论不仅强调美学原则,同时还关注社会问题。诸如现代运动记录与保护国际组织(DOCOMOMO,记录与保护现代运动中的建筑、场地和街坊委员会)这样的机构,它们最初的动机是寻找那些早期的原则,并不仅仅作为支持建筑保护的基础,同时作为支持这些原则是否仍旧适用的基础,甚至用来解释从20世纪20年代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基本未变的许多建筑问题——那些早期的价值和功能仍旧适用。2例如,对质量好的经济住房的关心以及需要寻找有创意、经济的设计方案来应对,这一点并没有多少改变。然而,一些人认为,对于现代建筑的保护,这些考虑并不是一个恰当的基础。对于某个特定时期建筑及场所的保护,通常并不仅仅取决于其年代及物质方面保护的需要,而是首先取决于定义这一特定建筑的哲学上或社会价值的某种兴趣及研究。³
正是在现代建筑和保护这两者的交点上,我发现了自己。本着这种精神,我写下了这本书。
现在回到书的本身:我在全文各处用到“现代建筑(modern architecture)”这个词时有意识地有点放宽范围,更多是大众化而非风格上的含意。现代建筑就是刚刚过去的建筑。“现代主义者”、“现代”、“现代的”和“现代运动”这些词汇(无论首字母是否大写),都被谨慎地使用,避免讨论被持续进行的延展性很广的理论文章导入旁轨。在这些理论文章中,这些词汇对特定的范例有各种各样的含义和适用性。因此,为了将本书控制在一般的范围之内,“现代的”这个词是大众化意义上的,“现代主义”在大多数范例中倾向于传达一种外观风格。除少数例外,本书收录的受保护的建筑物,涉及的年代从20世纪初直到1975年左右。
19世纪末期蒸汽机引发的工业革命(不仅在美国而是在全世界范围)导致了对大量新建筑物和新建筑形式的需求。它们被规划和设计出来以满足新的功能需要。正是在这一时期,制造业现代化开始了,发明了汽车和飞机,教育、住宿及其他服务增长,所有这些都要求新的建筑更好地满足其特殊需要。在欧洲,当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的时候,在美国则从20世纪30年代起,住房成为一个紧要的问题。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发展起来的大部分技术进步、新材料和生产能力被引入建造过程。这随后被用来缓解和平时期的短缺,改变了建造方式、材料和美学,直到建筑风格发生转变的20世纪70年代。
由于很多发展是国际化的,本书的范围并未在地理上被局限在美国之内。同样地,保护哪些现代建筑、怎样保护它们和随之而来的问题并不局限于某一国家,而是困扰着全人类的问题。在某个国家取得的解决方案,可能或不能在另一个国家从物质上、哲学上或政治上接受,然而却为寻找可行性方案提供了灵感。例如,早在20世纪80年代,对20世纪20年代晚期荷兰希尔弗瑟姆的宗尼斯特劳疗养院的保护,就迫使人们对真实性、材料和设计意图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应对一个建筑弱化的功能性或功能的废弃等问题进行对话。随着保护领域将自己继续延伸至更普遍的文化资源领域,这些讨论不再局限于较近的建造年代。由于对保护哲学和原则的重新审视很多时候都发生在更广大的文脉背景下(在传统的19世纪地理和哲学领域之外),因此,将本书的范围扩大至美国本土之外是非常重要的。
任何著作的编撰都需要取舍,本书也不例外。不是每件事都能被载入。本书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的章节更多致力于普遍的哲学考虑和实际的问题。第二部分展示了一些代表类型的个案研究。第一部分的讨论可以仅仅被当作一个介绍,里面提到的问题很可能会存在数十年之久。由建筑物越来越具有的暂时性提出来的挑战,可能只是让材料的真实性这样的概念更加必要,而且可能增加更多的重建冲动。寻找对建筑肌理的保护而不牺牲设计意图,特别是在很多事例中,还要控制在可行的经济指标之内,这比从前任何时候都更加必要。另一些困扰的问题,包括保护什么和为什么要保护。由于没有给出具体的标准,显然,额外的比较分析将是必要的,而且这样的研究可能产生一组新的保护标准和指导方针。这些可能仅仅适合曾经试图改变世界的建筑风格,在此情况下,也改变了保护的感觉和方式。
为了明确开展第二部分的个案研究,一些标准被应用。首先和最重要的是建筑物及其保护,必须基于对围绕着现代建筑保护问题的全部理解和讨论,包括一些已经广为人知的建筑大师标志性的建筑设计,还有一些不那么有名但也很重要的例子被选入。结果可能是,一些特别的建筑师的常见的例子和作品并不如预期那样能得到很好的表述。例如,弗兰克•劳埃德•赖特和路易斯•康的作品的保护被包含在围绕现代建筑保护的问题讨论之中,但并没有在个案研究中提出来(对他们作品的保护的参考可以在各种各样的脚注中被找到)。4
围绕着不同类型组织个案研究,提供了对相似建筑在策略和选择上进行比较的机会,但并不是说所有类型都被列出了。另外,范例选择的是那些能最好地例证保护问题的丰富和复杂性,同时展示这75年间建筑物的广度、宽度和范围的例子。相当多的注意力集中在住宅建筑和多家庭住房与社区之上。因为20世纪前70年,建筑师、设计师、营造师、政策制定者所做的努力,反映了他们提供精美和高质量住房的愿望。这一时期的居住建筑占据了现有建筑物的一大部分。虽然在今天,住房及其供给问题仍然存在,住房建筑本身却并没有像50年前那样获得大量关注和支持。事实上,由于实际的或想象中的缺点,它们正在逐渐被破坏或大规模改变。20世纪中、早期住房无所不在、设计得宜,并与城郊发展相结合。它们中的一些在设计上十分优秀,这使得问题更加复杂化,使得这一类型成为我们遇到的保护问题中最为困难而难以解决的一类。
另外,还有其他一些领域没有得到充分的关注,如景观设计、规划、室内和艺术,它们对现代建筑的外表和体验都是非常重要的。规划和景观设计尤其值得更多的关注,但这并不在本书范围之内。许多对现代建筑持异议者(正确或错误的),源于缺乏对规划和规划概念的理解。现代城市设计,如印度的昌迪加尔和巴西的巴西利亚,在一个有限的范围内是例外,因为它们已经得到了某些赞赏和认可。另一方面,许多英国新城和战后住宅的失败,被不恰当地看作现代建筑本身的一个失败。
在技术方面,现代材料、装配构件及相关的修复技术已被大量论及。在本书的某些特例讨论中,它们得到细节性处理,另一些则仅仅是参考。由于我们可以从文章和著作中获得大量的信息,而且这个主题一直是许多组织的重心,因此本书并不想成为综合性的技术论著;而是要强调其与早期建造技术的区别,以及它如何在技术上和哲学上影响了保护的选择。对现代材料保护的研究尚处于初期阶段。至于现代建筑,到目前为止,大多数关注仍侧重于用作幕墙和使用混凝土的外部材料。它们所需的持续维修或遭遇的失效,使人们了解了大量关于这些材料性能的知识,其中一些讨论和参考被编入本书。然而,仍有三方面的技术知识是欠缺的,尚未大量探究,包括预制装配在哲学上和技术上的含义,装配构件而非单一材料的性能,室内及室内装修材料所涉及的许多问题。由于这些原因,书中还包括了关于预制装配、层压材和塑料的段落。
对任何形式的建筑、结构、场所的保护,决不仅仅是对它们材料的存在进行挽救。与更早期遗产相反,年份更为晚近的建筑和设计代表着最初的建筑师、他们的客户及随后的使用者们的理想和哲学。他们中的很多人是著名的,有些甚至还在世。把握体认这些因素比过去要复杂得多,但像物质结构的保护一样,此点也是保护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意图是最难捕获、最不好解释的,保护起来也最复杂。因为与早期建筑相比,现代建筑通常更是理论概念的成果。同时,也许我们可以从这段往事中学到一些东西:乐观向上,以及提高生活质量的兴趣——不是为少数人,而是为每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