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收入分配和财产分布问题的探索
收入分配领域是我的研究工作持续时间最长、耗费精力最多的领域。这一领域的研究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一直持续了大约二十年的时间。由我主持的收入分配课题组对城乡居民的收入在1988年和1995年进行了两次全国性的调查;进人21世纪以后,课题组转由李实主持,我退居二线任顾问,在2002年和2007年又作了两次全国性调查。在这些调查基础上所进行的研究及其成果,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我在收人分配领域以及在进一步引申的财产分布领域所做的研究及其成果,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研究方法的转变
1.从拨乱反正转向理论实证
在粉碎“四人帮”以后、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经济学界曾经对按劳分配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当时讨论的主要议题是要不要按劳分配、按劳分配是资产阶级法权还是无产阶级法权、按劳分配是不是产生资产阶级分子的基础,等等。这些讨论在拨乱反正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我当时的主要精力放在经济体制转型问题的研究上,没有直接参与这方面的讨论,不过仍然十分关注这一讨论。20世纪80年代初关于经济体制转型的研究中,我从东欧改革的文献中借鉴了一些对传统体制进行实证分析的经验。于是,我试图把这种实证的方法运用到收入分配领域的研究中来。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对传统体制下工资和价格基本双冻结给不同代人所产生的不同效应进行了实证分析,特别是对青年一代的不利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我在《经济研究》上发表了《劳动者个人收入分配的若干变化趋势》一文,明确指出:在工资长期冻结的情况下,表面上似乎在冻结面前人人平等,但实际上会在老中青三代人之间产生代际的或纵向的收入分配失衡。这种分析无疑对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冻结政策进行了科学的总结,为经济改革的必要性和经济改革的方向提供了理论支持,可以说是在上述拨乱反正的基础上的进一步研究。这种向实证分析初步转变的探索得到了经济学界同行的肯定,并因此而在1986年获得了第二届孙冶方经济科学论文奖。1991年英国出版的InternationalJouljhalQSocialEconomics还专门译载了这篇文章。
2.从理论实证发展到经验实证
不过,我随后不久就发现,这种没有数据支撑的实证研究有很大的局限性。当我听到国外有的经济学家对东欧改革文献中的一些没有数据支撑的实证研究批评为“实证非实证”时,才恍然大悟:没有数据支撑的实证只能称之为理论实证;有数据支撑的实证,即经验实证,才称得上是真正的实证。因此,到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我在收入分配领域的研究上才逐步地走上了经验实证的道路,并取得了一系列的研究成果。例如,我在分析经济转型中收入分配的一些特殊现象时指出,在双重体制并存的情况下,收入分配领域出现了平均主义和收入差距过大并存的现象;在我国经济转型的特殊条件和特殊的政策背景下,城乡居民收人差距出现了先缩小后扩大的情况;在改革的重点转入城市以后,城市职工收人结构中出现了工资部分相对缩小和工资外部分明显扩张的现象。这些有数据支撑的研究成果在国内外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在国际上,我和李实主持的课题组所提供的数据甚至有一个专有名词:Chips(ChinaHouseholdIncomePro—jeets)。我和李实还因此而在1994年获得第六届孙冶方经济科学论文奖。
(二)对收入分配状况及其原因的分析
收入分配状况:从平均主义盛行到收入差距过大。
我认为,改革以前的中国是一个均等化程度很高(或不平等程度很低)的社会。同时,在收入分配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平等因素。这种平等中存在着不平等,不平等中又存在着平等的状况,说明了中国社会经济状况的复杂性。总的来说,平均主义盛行仍然是中国收入分配改革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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