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洛五个层次的需要逐步递进,下一个层面需求的实现为上一层面需求实现奠定基础,同时也激发人萌生上一个层面的欲望,人的需求不可能只停留在某个层面上。马斯洛的这一理论,就个人来说,就是如何通过自身的努力,不断地使自己从生理的需要向自我实现的需要过渡;就组织而言,就是创造更多的机会,提供更多的条件,以推动个人不断满足层次需要。
如今,再读马斯洛的层次需要论,脑子里产生了这样一个想法:如果把这一理论放在一个群体来思考,又会有什么作用呢?我以为,这种思考有助于我们理性地分析和看待社会矛盾。
改革开放之初,尽管人们的生活还不富裕,但绝大多数人的需求都在同一层面上,他们的诉求、企盼都比较一致。历经三十年,经济长足的发展伴随的是需求层面出现多元性,一些人的需要已经到了满足自我实现的阶段,而还有一些人的需要还处于生理满足的阶段。因而,不同层面的要求对社会的诉求不同,因诉求不同而产生矛盾。一方面是此层面与彼层面之间的诉求不同而产生的矛盾;另一方面,在政策出台上,每个层面的人都希望政府更多地顾及自己的利益诉求,而政府却一时难以顾及或满足而产生矛盾。在取得对改革的共识的同时,可能出现对路径选择的差异性。因此,从马斯洛的层次需要论来分析,我们能否这样认为,一个社会如果人们的需求集中在同一需要层面上,而政府又可以满足这些需要并有效地解决对这一需要的诉求,社会的矛盾往往也越小。但是,我们必须面对这样一个事实,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原先集中在同一层次上的需要,分化是必然的,分化的结果就是出现多层面的需要,分化的结果是利益诉求的多元化和矛盾的多样化。这给我们解决矛盾提供了一个思路:一方面要顾及方方面面的诉求,尽力地呼应方方面面的诉求,调和不同层次需要的关系;另一方面,通过发展减少层级,以解决利益诉求多元化和矛盾多样性的问题。如通过发展,更好地消除贫困,满足人们生存的需要;通过建立社会保障机制,满足人们安全的需要等等。
用马斯洛的层次需要论分析当前的社会矛盾,让我认识到:一方面,当前存在的社会矛盾,既是发展过程中必然出现的,也是发展尚不充分的产物,随着发展的持续与充分,会逐步得到缓解;另一方面,发展中出现的层次需要的分化,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必须在发展中逐步消除,在发展中逐步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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