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文学的灵魂在忠于事实。您为描述林兰英进行铺垫。中国有句老话叫“根正苗壮”,我不知道你在下文中是否会让人认为林兰英热爱新中国是与其父影响分不开的了。那个“根正苗壮”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发展到“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登峰造极的地步了。人有其善,也有其恶,林兰英的父亲林剑华作为莆田民国时代的政治历史人物,如今能够公开地评价其“善”的一面,是中国政治的一种进步,说他“善良正直”,“对共产党即使无功,起码也无过,决不是双手沾满共产党人鲜血”似也不为过,但他毕竟是国民党的县党部书记长,解放后由人民政府界定的“历史反革命”,若为林兰英而大颂其善,赞其“根正”,有此必要吗?对待历史人物,特别是近代的,若从政治上重新鉴定,恐非文学作家力所能及。好在社会是进步了,白纸留下的黑字没有了高悬着的“文字狱”之忧了,但这决不意味着作家应负的社会责任可以丢弃,特别是报告文学这类载体,更应该如此。同在笔下为《归来的女儿——林兰英院士》一文作铺垫的唯一反面人物林一鹏,他的子女们虽然也为新中国作出了牺牲、贡献,但在您的笔下却遭受到与林剑华完全不同的命运。若以林一鹏的“恶”来衬托,表现出林剑华的“善”也未尝不可,作为报告文学,这种“恶”,也必然必需是以史实为依据,遗憾的是这里我不得不告诉您,在文中关于林一鹏的两处主要表述都失实。其一:林汝楠事件。林汝楠时任中山中学教员。国民党省党部密令莆田当局逮捕他。时林一鹏致函其弟林一鹤(时任中山中学训育主任,曾与林剑华轮任国民党莆田县党部书记长)营救林汝楠。当年,没有林汝楠的“我不是共产党,何以自首”一说,而是爽快地承认,在林剑华与林一鹤策划的“自首”或“潜逃”两条“出路”中,汝楠选择了后者。并在他临,走时让其写下一纸“请假条”,将日期填为逮捕密令日期的前几天,以应付差事,走前,林剑华送一枪支,林一鹤赠予银元给汝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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