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彝走廊研究丛书:汶川萝卜寨田野调查报告》:
产量各寨所出产的农产品在当时能够维持自身所需。同时尚有少量可以出售,比如所出产的油麦,其籽种每年有两三千斤运往灌县一带。各种豆子也是外运的作物,这种豆类,称为“雪山大豆”,每年附近外销的有万斤左右。
副业生产除农业生产外,一般农民每年在玉米播种后直到收获前的农闲季节,普遍从事副业生产,以增加收入。副业主要有挖药材、熬硝、制碱、烧炭、砍柴、制牛羊毛制品,从事背运茶包子或羊毛,或下成都平原从事佣工等等。所产药材以香土子、百独活、羌活为主,其他大独活、贝母、虫草、麝香间亦有之。熬制土硝土碱在当地极为普遍,几乎每家皆从事之,仅月里寨一地,每年以草火灰作原料熬碱所出产品二三百斤,此产品亦多外运。每年从事背运及下坝为佣者亦甚普遍。副业产品除牛羊毛制品供本身消费外,多由自身背至威州、灌县等地出售,然后再运茶包子至杂谷脑、茂县等地,以所得购买盐、油、布、草鞋及大米等和当地所产之日用品。
手工业及商业清末民初雁门乡已有羌族的手工工匠:木匠、石匠、铁匠。铁匠主要打制些小型农具,如锄头、弯刀等。原料来自汉区,或用破旧铁器熔后重制。石匠主要是砌墙子,修造房屋。木匠主要是做房子、制犁头。这些工匠一般皆未脱离农业生产,而是农忙务农,农闲做工。同时从事手工业者也仅为单个的人,没有组织,也无全家从事此职业的。外区来的汉、羌工匠也常串寨做工,这也是造成手工业未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的一个原因。此外,家庭手丁业也作为未脱离农业的副业而存在。比如羌族农户,每年皆普遍种植大麻、亚麻,妇女即以此捻麻线、织麻布、做衣服。以羊毛制作毪袜、毪衫、毪子(毪绑腿)的亦不少。原料来自自己养的羊。虽然清末民初外区土布已传人本地,但多为有钱的地主富农穿用,而一般农民仅以土布为内衣,外衣则仍是使用麻布。因此,在本地经济生活中,交换主要是农副产品出售,从而换取油、盐等日用品。本地没有商人,也很少商人来串寨,因为离威州很近,交换都是在威州城内进行的。
2.解放前的生产状况
农具解放前该乡农具比较简陋,犁地系“二牛抬杠”,犁为本地木制,铧口为鸭嘴铧,体轻而薄,一般仅能人土两三寸。当地农民说,这是因该地“土脚重”(地硬)的原因。实则因工具原始。另有小尖锄、扁锄、刨锄、双爪、薅草钩。此外尚有弯刀(砍柴用)、镰刀(割养、割麦、割草)、铡刀(铡粪草和玉麦、麦子、青稞的秆子)。铁器基本是到市镇上去购得的。青坡有一户汉族专事打铁,亦出卖农具,本地也有个别羌族铁工,但未脱离农业,生产品极少。
木制农具尚有连枷,用作农作物脱粒,系以两根简单木棍连在一起制成。风簸机(风车)为分离粮食与渣滓用,完全仿制汉族式样。竹子制的有粗细筛子、簸箕、斗筐,皆为本地农民自制,或本地市镇购得。
生产技术解放前生产技术水平是低下的。主要原因由于农民受地主剥削压迫生活艰苦,无心改进生产技术。同时,也限于条件无力进行深耕细作。解放前有耕畜的犁地两三次,无耕畜的只好以人工换牛工的方式,向地富换牛,犁一次,就下种,也有个别贫苦农民,因未能及时翻地就下种的。他们只能将上年种的玉米根拔掉,稍用锄头松土即下种。由于犁得简陋,一般仅入土2~3寸。在播种玉米上有用挖花窝子点播,亦有犁沟点播的。作物(玉米)除草在一至两次,贫苦农民一般除一次,有的甚至一次都未除。青稞、荞子、麦子是撒播,没有条播或点播,方法原始。山地麦子一般除草一次,河坝一般除草一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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