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为防止回族聚居,规定被迁回民必须分散隔离,不得私迁、合居或私返原籍。这种强制实行的打乱安置政策,彻底改变了回族原有的分布格局,致使回族社会完全丧失了同有的经济基础,农业生产全部瓦解。
尽管回族被安插在人称“三边一稍”的山边、滩边、湖边、渠稍等贫瘠偏僻之地,义彼此隔离,但他们以其顽强的生存适应能力和富于开拓的民族精神,努力劳作,艰难生存。回族农业经济在经历了几十年的衰败之后,20世纪前期义重新得以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水平在总体上已经大体上和当地汉族一致,并呈现出新的面貌和气象。为补足农业生产的不足,新经济作物被引进,农业经营范围扩大。亦农亦商的民族经济特点使得回族农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商人投资农业,开发现代农业经营方式的情况。
20世纪初,西北、两南地区的回族传统农业经济在新的移民安置区逐渐恢复和发展起来。新的回族居住地出现了新的农田和村落,显现出生机与活力。清代末年,同原地区的回族农业已经有了长足发展,民国初年,同原州境内已到处可见新建的回回村落,这些村落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抗战时期著名记者范长江经过宁夏时对此颇有感慨,他这样描述:“宁夏河东之金积、灵武为回民最多的地方,尤以金积为回民最多之区,他们处处表现不一样的精神。金积境内的道路水渠,没有不是井然有序的。农田中阡陌整齐,荒废之地绝难发现。对于农事之耕耘除草,亦能功夫独到。”①在回族聚居的海城(今海原),据《海城县志》记载:“本城及西安、龙地湾、二府营四区,水甘土衍可种膏腴。”②云南著名的沙甸回族村在民国初年还仅仅是一个村寨,而到1949年时已是农田“阡陌相连”“田亩里一片翠绿”。
与此同时,新的经济作物被引进,农业生产经营种类扩大,牧业和副业兼顾。宁夏回族在农业生产中,先后引进了棉花和甜菜种植技术,并收到很好的成效。1935年,宁夏中卫、金积、灵武等地开始试种棉花,1940年前后得到大规模推广,许多同族农民掌握了植棉技术。从1941年起宁夏开始种植甜菜,到1945年,平罗、贺兰、中卫等地回民已经大量种植甜菜。在甘肃临潭,两道堂除了重视农业生产经营外,还发展林业和牧业。1929年时,两道堂的土地有四千多亩,林业有四处,到1946年土地增至七千多亩,每年收获粮食几十万斤;牧场有五处,牲畜三千余头。同原回族除了种植粮食外,还大量种植蔬菜、瓜果。海原县则流传着“园子河的芹菜、马营蒜,关桥果子滚成蛋”,“冬卖韭菜夏卖瓜,秋卖果子冬卖麻,一年四季有钱花”的民问习语。
20世纪前期,云南的一些实业家开始投资农业,他们采取了较为现代的经营管理方式,新型农场开始创办。1934年,云南回族实业家杨世敏成立开蒙垦殖局(开蒙即蒙自、开远两地),开辟稻田,推广桑蚕,建设村庄。1938年,云南沙甸回族耆绅白亮诚成立思普企业局,在南峤开辟了数千亩荒地建立农场,在车里(今两双版纳)南糯山成立制茶厂,种茶数万株,年产红、绿茶两万余斤,销往国内外。他把内地的棉花、甘蔗、蔬菜种植技术传人彝族居住地区,并在佛海成立纺织厂,用生产的棉花纺纱织布,帮助当地少数民族改良农具,发展生产,
总之,到20世纪前期,回族人凭着坚韧和乐天知命的民族性格,顽强地在新的移民区生存了下来,并开拓、发展了干旱地区、边远地区的农业经济。当然农业经济只是回族经济的组成部分之一,尤其在干旱地区、边远地区,仅有农业经济不能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因此回族人大多数还经营商业,于是新的集镇在新的回族聚居地形成,并成为连接广大地区的地方性市场中心。同时,回族还因地制宜地发展畜牧业和手工业。因此,农业经济与畜牧业、手工业、商业经济相互结合、互相补充是回族经济结构的最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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