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凡伤员重压lh以上时,虽外表伤势不严重也应按挤压综合征处理,并密切观察变化,及时防治。
3.掌握本病规律,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
1)初期。注意局部处理,积极防治休克。
2)少尿期严格控制液体人量,注意高血钾。
3)多尿期注意电解质的丢失。
(二)具体措施。
1.急救。在急救中应注意凡是能促进组织分解代谢产物吸收的凶素,均应排除。以下几点应重视。
1)伤肢制动,尤其对尚能行动的伤员,要说明活动的危险性,尽量减少伤肢活动。
2)伤肢应暴露在凉爽的空气中(冬季应防冻伤,或用凉水降低伤肢温度)。
3)伤肢不应抬高、不应按摩、不应热敷。
4)开放性伤口活动性出血应止血,但禁用加压包扎,更不能用止血带。
2.早期防治措施。
1)凡疑有挤压综合征,均可给予碱性饮料(8g碳酸氢钠溶于1000~2000ml水中,再加适量糖),既可利尿又可碱化尿液以预防肌红蛋白在肾小管中沉积。不能进食者可静脉滴注5%碳酸氢钠150ml。
2)抢救休克、尽快输血、输液恢复血容量(见创伤性休克的治疗)。
3)伤肢的切开减张,对防止和减轻挤压综合征的发生、发展是很重要的。但一定要有明确的适应症;因为肢体切开减张,可造成大量含蛋白的体液丧失,增加了感染机会,影响肢体的功能恢复。
早期切开减张术的适应征。①尿潜血或肌红蛋白试验阳性。②肢体明显肿胀,张力甚高,影响了肢体的血液循环(远端冷、甚至坏死,神经、肌肉功能已丧失),而且局部及全身症状仍进行性恶化。③间隙内压力>30mmHg。
早期切开减张术的方法及注意点见筋膜间隙综合征。
3.急性肾衰竭及高血钾的治疗。
(1)潜伏期处理:即少尿前期或反应期。这个阶段肾脏病变逐渐由机能性改变向器质性改变发展,由于时间不长,易被忽略。这个阶段虽不长,但很关键,处理得当,肾脏有可能不发生器质性改变,伤员可转危为安,其处理如下。
及时纠正休克及脱水。虽然挤压综合征患者和创伤性急性肾衰竭不同,不经常以血容量丢失为主。但毕竟伤肢局部有一定量的血液成分丢失,部分病人可因有开放伤口而失血。因此,可输新鲜血、血浆、适当补充晶体,以纠正休克。但要注意尿量情况,因大多数病例无明显的休克阶段而进人少尿期,这点与创伤性休克有很大区别。因此,输液时要想到少尿期的发生,应按“量出为人”的原则。
碱性药物的应用。以碳酸氢钠为首选药。
及早采取利尿措施。①甘露醇:用20%甘露醇125~250ml,静脉滴入,30min滴完,有效时,尿量可由每小时20ml以下增加到40ml以上。尚可于6h后再行使用,但一日总量不宜超过500ml(100g)。②速尿:又称速尿灵,每次剂量40~100mg静脉滴入,日总量不超过400~600mg(在治疗肺水肿、脑水肿时日总量可达2~3g)。③利尿合剂:组成:普鲁卡因0.5~1.5,维生素c(1.0~3.0),安钠咖(CNB)0.25~0.75,氨茶碱0.125~0.25。于10%,葡萄糖500ml中静滴。④其他:如利尿酸钠,双氢克尿塞也可静滴。
(2)少尿期或无尿期处理[少尿期:每日少于400rnl(<400ml/24h)或每小时少于17ml(<17ml/h)。无尿期:每日少于50ml(<50ml/,24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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