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极构想与道德关怀
——从一个前定和谐的预设前提看中国传统的道德说教
中国传统的道德说教,是一个以儒道学说为主体的建构体系。在这一建构体系中,儒道之间一向被认为具有某种互补性,即认为它们在共同促成人们的德行生活这一点上体现出了某种程度上的一致性。应该说,这是一个颇有洞见的结论,因为它充分注意到了在儒道之间长期纷争的背后,事实上存在着一个似分而实合的学术旨趣,或者说,正是由于二者的纷争以及它们从不同层次上对道德事物所作的具有针对性的强调,才使得人们的德行生活避免了诸如内与外、体与用等环节上的偏执,共同为营造一个道德充满的人格风范,为人们的快乐与幸福,开拓了无限广阔的人性空间。
由此看来,要完整地了解中国传统的道德说教,不能对儒道互补这一构造特征有所了解显然是不得要领的;但问题在于,儒道何以能相济互补?是偶然的巧合,还是有其内在必然性?儒道除了以互补的形式体现其一致性之外,是否还存在更为根本的一致性?这些都成为我们必须进一步加以考究的问题。因为只有当我们确信儒道之间在互补性背后还存在更深层次的一致性,那么我们就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儒道之间除了存在事实上的互补关系,必然同时还存在学理上的互通关系,而后一层关系对于我们更加准确地认识中国传统道德哲学的核心精神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一 前定和谐的终极构想:儒道共同的学理基础
到底在儒道互补背后是否存在更深层次的一致性呢?要回答这一问题,关键就是要看二者对世界本原以及世界总体的构成原则的看法是否存在共同之处。因为我们知道,每一种自我体系的学说都会为自己的存在寻找理由和根据,而对诸如何为世界本原之类的问题提出某种构想(“终极构想”),并继而依据这一构想为自己的学说提供据以立论的预设前提,故这种带有“终级构想,,J陸质的预设前提也就构成了该学说最深层次的核心结构,而该学说整个思想体系必然就是这一预设前提的逻辑展开。那么,儒道之间是否存在相近乃至相同的预设前提呢?回答是肯定的。简单地说,儒道所信奉的这一共同的预设前提乃是一个类似于前定和谐的理论设定①,即它设定:一方面,世界总是按照整体和谐的理想来创造万事万物并给它们注人各种不同的属性;另一方面,各种具体事物又恰好都是以展示自我属性来揭示自我满足或自我实现的最高原则。这样一个建立在逻辑循环假设前提之上的形上学观点,它的一个广为人知的古典表述就是通常所说的“天人合一”,因为历来所谓的“天人合一”无非就是强调了“天道”与“人道”之间的内在相互合目的性,也就是通过对“天道”意图与“人道”理想的相适性关系来构想世界的绝对完美性:万物按“天道”意图(或即世界整体和谐的既定要求)构造而成,必然又以促成世界整体和谐作为自己的理想归宿。如果说古老的“天人合一”观是我们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一把钥匙的话,那么对于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主流学派的儒道学说而言,则尤其显得如此。这里,我们不妨首先从庄子的相关观点谈起。按《庄子.天地》:
泰初有无,无有无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物得以生谓之德;未形者有分,且然无间谓之命;留动而生物,物成生理谓之形;形体保神,各有仪则谓之性;性修反德,德至同于初。 同乃虛,虚乃大。合喙鸣。喙鸣合,与天地为合。其合缗缗,若愚若昏,是谓玄德,同乎大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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