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经典译丛:
同样的经典,不同的品质;同样的阅读,不同的体验。一流的内容,一流的装帧,一流的典藏本。
★侦探小说之父柯南·道尔的不朽之作
★开辟了侦探小说“黄金时代”的经典
★故事惊险刺激,情节跌宕起伏,使人不忍释卷
★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球,6000万侦探迷喜爱的探案小说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一个充满智慧的侦探形象。他面对的案件总是疑云重重、扑朔迷离,但他在合乎逻辑的推理下,最终总是能拨开迷雾,使得案件真相大白。作者在讲故事时,巧设悬念,文笔简练,使得故事读起来高潮迭起,引人入胜。
福尔摩斯探案故事对大多数读者来说,目的自然不是仿效福尔摩斯具体的破案手法,而是从中吸取智慧,开阔眼界,认识人生,学习观察事物和处理难题的思路,以提高自己的艺术欣赏水平和精神境界。
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计有七十余篇。本书只收入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三个中篇和五个短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整个福尔摩斯探案系列的第一篇,几乎为此后的故事定下了基调,颇具提纲挈领作用;《血字研究》虽然篇幅不是很长,却充分表现出了福尔摩斯超人的推理能力。
《四签名》是柯南道尔继《血字研究》之后创作的第二篇中篇推理小说,仍以夏洛克·福尔摩斯为主角。
《巴斯克维尔魔犬》被认为是福尔摩斯探案中的精品,文中所营造的神秘氛围、所布下的种种悬念,以及人物飘忽不定、矛盾复杂的心态相互辉映,达到了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
收入本书的五个短篇分别选自《冒险史》《回忆录》《归来记》《新探案》等短篇小说集。
血字研究
第一部
皇家陆军军医部医学博士
约翰·华生回忆录
一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
一八七八年我获得了伦敦大学医学博士学位,然后去内特莱选修军医的必修课程,读完这些课程后,我即被派到诺斯特伯兰第五火枪手团当助理军医。当时这个团驻扎在印度,我还没有来得及赶到部队,第二次阿富汗战争爆发了。船到孟买,就听说我所属的那支部队已经开拔,过了山隘,已深入敌境。不过我还是跟着好几位像我一样处境的军官一起去追赶部队,并安全到达了坎达哈,找到了自己的部队,马不停蹄地立刻投入新职务中去。
这场战争为许多人提供了晋升的机会,获得不少荣誉,我得到的却是痛苦和灾难。我所在的部队被调到伯克郡旅,跟他们一起参加了梅旺达那场倒运的战斗。战斗中我的肩部挨了阿富汗人一土枪,子弹打中肩骨,擦伤了锁骨下的动脉。全亏我的勤务兵默里的勇敢和一片忠心,把我扔到马背上,安全送回英军阵地,不然的话,我早为那班嗜血成性的阿富汗草莽英雄生擒活捉了。
我受尽了病痛的折磨,加上长途辗转的劳苦,变得虚弱不堪,最后跟大批伤员一起被送到了白沙瓦①的后方医院。从此我的健康逐渐有所好转,可以在病房中走动,甚至到外面走廊晒晒太阳了。可是不久我又染上我们印度殖民地的那种该死的瘟疫——伤寒,连续几个月挣扎在死亡线上。最后虽然保住一命,恢复了健康,然而人却浑身无力,瘦得皮包骨头。医院方面决定不失时机立刻送我回英国。于是我乘上“奥隆梯兹”号兵船走了。一个月后船到达朴茨茅斯②。那时我的身体已彻底垮了。看来简直没指望恢复如初。但是政府大发慈悲,给了我几个月假期,让我好生休养。
我在英格兰无亲无故,可以像空气一样逍遥自在,也可以说每天十一先令六便士收入的人,无牵无挂。处于这种境况,伦敦自然对我有巨大的吸引力。这个城市无疑是个大污水池,大英帝国的所有游民懒汉全都麇集其中。我在河滨区的一家私人公寓里住了一段时间,日子过得既不舒服,又百无聊赖。钱花得很快,入不敷出。瘪下去的钱包不免对我敲起了警钟,使我意识到要么离开这个污水池,搬到乡下去,要么洗心革面。我走了另一条路,决心从公寓搬出,另找一个不那么阔气、花销少些的住处。
就在我打定主意的那天,我在“典范”酒吧里,忽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回头一看,原来是我在巴茨时手下的助手小斯坦福。在伦敦这一举目无亲的大城市里,遇到这位旧相识,我这个孤苦伶仃的人不免大喜过望。想当年斯坦福算不得是我的知己,然而此时我对他欢喜有加,套起热乎来。他见了我也非常高兴。我在欣喜之余请他跟我一起到“赫尔朋”用餐。于是我俩坐上了马车。
马车咕隆咕隆穿过伦敦一条又一条拥挤的街道。路上他惊奇地问我:“你一向干吗,华生?瞧你骨瘦如柴,面色死灰,倒是怎么了?”
我把自己的遭遇略略跟他说了说,没等我把话说完,车子已到目的地。
“怪可怜的!”他听了我的不幸经历后,同情地说,“如今你有什么打算?”
“先找个住的地方,”我说,“设法租到既舒适,价钱又便宜的房子。”
“说来也怪,”我的伙伴说,“今天你是第二个对我提这种事的人了。”
“还有一个是谁?”我问。
“一个在医院化验室工作的人。今天上午他唉声叹气,说他找到了一所房子,几个房间挺不错,只可惜租金太高,他一个人住不起,一时又找不到合租的人。”
“有这回事?”我大声说道,“要是他真的愿意找个人合租,我正合适。我也缺个伴儿,孤单一人没劲。”
小斯坦福手举酒杯,疑惑地看着我,说:“你可能还不了解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人,到时候遇到这么一个长年离不开的伙伴可别不高兴了。”
“怎么,他的名声不好?”
“不,我可没说他的名声不好。只是他的脑子有点怪,他研究学问的劲头甭提有多足。我知道,他这人十分正派。”
“我想他是专攻医学的吧?”我问。
“不是。我也不知道他一门心思在干吗。不过我相信他对解剖学很在行,又是个第一流的药剂师。我知道他从来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医学教育。他研究的学问既杂乱又古怪。他的脑子里装了不少稀奇古怪的知识,连教授也感到吃惊。”
“你有没有问过他在干什么?”我问。
“没有。他可不是轻易能从口中套出话来的人。可一高兴起来,就叽叽呱呱说个不停。”
“我倒想见见他。”我说,“我跟人合住,倒希望对方又有学问,话又不多,那才求之不得哩。现在我还虚弱,经不起吵吵闹闹,受不了刺激。在阿富汗已受够了那份罪,这辈子再也不想领教了。怎么可以找到你的朋友呢?”
“他一准在实验室里。”对方说,“他这人要么可以一连好几个星期不踏进实验室一步,要么从早到晚整天待在里面。要是你愿意,吃完饭咱们一起看看去。”
“那敢情好。”我说。于是我俩又谈起别的事来。
离开“赫尔朋”,我俩便径直上医院去。一路上小斯坦福又给我讲了这位将成为我合租人的其他一些情况。
“要是日后你跟他合不来可不能怪我。”他说,“其实呢,我只是偶尔在实验室里见过他几次,知道一些情况,除此之外,一无所知。是你自己主动要这么安排的,可不能让我来承担什么责任。”
“要是我跟他合不来,说散伙就可以散伙。”我答道,“据我看起来,斯坦福,”我眼盯着对方接着说道,“这件事你多半想撒手不管了吧?是这个人脾气坏难侍候呢,还是别的原因?别这么支支吾吾,好不好?”
“怎么说好呢,本来就是件说不清的事,要说清楚可难哩。”他笑着答道,“我看呢,福尔摩斯的学究味太浓了点。他的血简直是冷的。我还清楚记得这么一件事。有一次他竟把一撮儿刚提炼出来的植物碱让朋友去尝。他倒不存什么坏心,纯粹想查清这种植物碱的确切效果。说句公道话,我看,他自己也会二话不说一口吞下去的。他对知识就爱讲精确无误,一丝不苟。”
“他这种精神也没有什么不对。”
“可不,就是太过分了点。他居然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打尸体。你说怪不怪?”
“打尸体?”
“可不,说是要证明人死后挨打会产生什么样的伤痕。这件事可是我亲眼所见的。”
“那你怎么说他不是专攻医科的呢?”
“他不学医。天知道他在钻研什么。这不,咱们到了。他到底怎么样,见到后你自己会有结论的。”说话间我们转入一条窄窄的小巷,又穿过一道小门,来到这座大医院的侧楼。这地方我很熟悉,不用人指点我们就登上灰白石级,穿过一条长廊。一路过去,左右是粉得雪白的墙,间有暗褐色的门。挨近走廊尽头分出一条低矮的拱形过道,直通实验室。
实验室的房间挺高大,横七竖八地摆满了数不清的瓶子。几张又宽又矮的桌子,上面散乱地放着蒸馏器、试管和几只本生灯,本生灯发出幽幽的火焰。实验室里只有一个人,坐在远处桌前埋头工作。他听到脚步声,回头看见我们,便“噔”地跳了起来,兴高采烈地说:“找到了!我找到了!”他手拿着试管向我们跑过来,边跑边大声对我的伙伴说:“我找到了一种试剂,只有用血红蛋白才能使它沉淀,别的东西都不行。”瞧他的高兴劲儿,胜过发现一处金矿。
“这位是华生大夫。”小斯坦福替我做了介绍,“这位是福尔摩斯。”
“你好,”福尔摩斯用力握住我的手,热情地与我打招呼,想不到他的力气会这么大,“看得出你在阿富汗待过。”
“你怎么知道?”
“先不谈这个,”他径自咯咯地笑了起来,“不妨先谈血红蛋白。毫无疑问,你已看出我这一发现有多大意义了吧?”
“毫无疑问,从化学的角度看很有意思。”我答道,“可在实际应用上……”
“哟,这可是近年来实用医学的一大发现。你没注意到这种试剂能正确无误鉴别血迹吗?请过来!”他急切地抓住我的袖子,把我拉到刚才工作过的桌子前,“先弄点血试试看。”他说罢用一根长长的粗针扎破自己的手,用试管吸了流出来的那滴血,“现在把这一小滴血放进一公升水里。你会看到,血与水混在一起。但水仍旧像清水一样,看不出别的东西来,因为血与水的比例不到百万分之一,但是我坚信还是能得到一种独特的反应。”他说着,往容器里倒入一点白色晶体,又加入几滴透明的血水混合物。片刻后,这溶液便变成暗红色,接着一种褐色的颗粒沉淀到玻璃瓶底。
“哈!哈!”他拍着手,乐得像个小孩得到了新玩具,大声说道,“怎么样?”
“看来这实验挺精密。”我说。
“妙极了!真是妙不可言!过去用愈创木做实验,既困难又不准确,用显微镜验血球的方法也有同样的不足。如果是干了几小时的血迹再用显微镜来验就不管用了。如今有了这种试剂,不管是新鲜血迹还是干了的都行之有效。要是早几年发现这种方法,如今仍逍遥法外的一些罪犯早已被绳之以法,得到应有的下场了。”
“可不是。”我应付道。
“这种方法在侦破刑事案件中取得了新的突破。往往有这种情况:罪行发生几个月后才发现嫌疑犯。在他们的内外衣上可能会发现一些棕色斑点。可到底是血迹还是污垢?是铁锈?是果汁?还是别的什么呢?正是这个问题使许多专家感到十分棘手。为什么呢?因为缺乏可靠的检验手段。现在好了,有了‘夏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问题就可迎刃而解了。”
他说着说着,两眼发出欣喜的光芒,一只手放到胸口,鞠了一躬,像是对想象中的观众道谢似的。
“恭喜了!”想不到他这么激动,我便说道。
“去年在法兰克福①发生的冯·皮肖夫案件,要是当时知道这种检验法,那罪犯早上绞架了。此外,还有布拉德福德②的梅森,臭名昭著的米勒,蒙彼利埃③的利费沃和新奥尔良④的萨姆森等案件。我可以举出二十个案例,若是用这种方法侦破,可以起举足轻重的作用。”
……
血字研究/001
第一部皇家陆军军医部医学博士约翰·华生回忆录/002
一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002
二演绎法/008
三劳列斯顿花园街奇案/016
四约翰·兰斯的供述/024
五失物招领/030
六托拜厄斯·葛莱森显身手/035
七柳暗花明/043
第二部摩门王国/050
一大荒原上/050
二犹他一枝花/057
三来者不善/062
四亡命天涯/066
五复仇天使/073
六约翰·华生大夫回忆录(续)/079
七案情盘点/087
四签名/093
一演绎法研究/094
二案情陈述/100
三寻求答案/104
四秃头的故事/108
五樱池小筑惨案/115
六福尔摩斯的推断/120
七木桶的插曲/127
八贝克街小分队/136
九线索中断/143
十凶手的下场/151
十一了不得的阿格拉财宝/157
十二乔纳森·斯茂传奇/161
巴斯克维尔魔犬/179
一夏洛克·福尔摩斯/180
二巴斯克维尔家的灾祸/185
三问题/193
四亨利·巴斯克维尔爵士/202
五三条线索都断了/212
六巴斯克维尔庄园/221
七热心的蝴蝶迷/229
八华生的第一份报告/240
九华生的第二份报告(沼地灯光)/247
十华生的日记摘抄/262
十一突岩奇人/271
十二沼地死人/281
十三天罗地网/291
十四巴斯克维尔魔犬/302
十五回顾/311
红发会/319
鹅肚内的蓝宝石/341
驼背人/361
诺伍德的建筑商/377
爬行的教授/399
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
——毛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