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工程建设电气监理<br> 第二节 建筑电气监理<br> 3. 施工监理手段<br> (1)旁站监理监理人员在承建单位施工期间,要用全部或大部分时间,在施工现场对承建单位的施工活动的每个细节进行跟踪监理,以便发现问题可及时指令承建单位予以纠正,以减少质量缺陷的发生,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br> (2)测量 监理工程师利用测量手段,在工程施工期间测量线路通断,判断元器件的好坏,测量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等。<br> (3)试验监理工程师对项目或设备的质量评价,必须通过试验取得数据,检查电气性能,正确评价电气安装质量,不允许采用经验、目测或感觉评价质量。<br> (4)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在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开工申请的项目不准开工,承建单位要充分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没有监理工程师的付款证书,承建单位就得不到工程付款,以保证了监理工程师的核心地位。<br> (5)指令性文件监理工程师应充分利用指令性文件,对任何事项发出书面指示,并督促承建单位严格遵守与执行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指示。<br> (6)工地会议监理工程师与承建单位讨论施工中的各种问题,必要时可邀请建设单位或有关人员参加。在会上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具有书面函件与书面指示的作用。监理工程师可通过工地会议方式发出有关指示。<br> (7)专家会议对复杂的技术问题,监理工程师可召开专家会议,进行研究讨论。根据专家意见和合同条件,再由监理工程师作出结论。这样做可以减少监理工程师处理复杂技术问题的片面性。<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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