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书名看起来不免松散,但《结构主义与马克思主义》仍是一个连贯的整体。第一部分是关于所要讨论问题的导言,同时也对作为一种文化思潮的结构概念作了解释,这一思潮既具同一性质又有内在差异。第二部分是对法国的所谓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的批判分析。第三部分则是关于乔姆斯基生成语法中的哲学问题的讨论。我对于结构主义的哲学层面的批判分析是三个部分的内在联系。
本书采取这种论文结集的结构是出于现实的思考。眼下被称作结构主义的思想流派甚多,每一流派的论题也很多,因此,要把与结构主义这一文化思潮有关的所有问题放在一本书里讨论,虽说不是毫无可能,但也极为困难,除非我们想让讨论庸俗化。目前的结构,使我们可以对经过选择的论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同时也使我们能够在某些共同问题的基础上把这些分析结合为一个整体,而这正是我想做的事情。
本书中的论题,其哲学意义之重大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有一些同样重要的论题我们没有涉及。例如,关于布拉格语言学派的结构方法的分析,这一学派曾在20世纪30年代造成了结构主义的初步繁荣。再如,与之密切相关的结构主义人类学的列维。施特劳斯学派,该学派对于结构主义在法国的胜利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此外,法国结构主义特别与福柯(Foucault)、巴尔特(Barthes)等人的名字联系在一起。当然,首先应该对由克劳德·列维一施特劳斯(Claude Levi—Strauss)首创的人类学学派进行分析,这一学派在波兰已产生广泛的反响。上述课题之所以没有涉及,是因为这些课题范围太广,放在一本书里处理是不妥当的,一来那需要更加大量的劳动,二来我也有关于本书篇幅的实际考虑。不过,我有意在不久的将来对列维·施特劳斯的结构主义人类学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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