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界总是在有意无意间将惩罚与刑罚或者公民应当承担的行政、民事责任联系在一起,即便偶尔与税法相连,也多遭社会各界质疑。尽管“惩罚”并未以一种正式的税法属性的形态公开展示于学术领域,但是通过调节纳税人税收负担,以增减税负相配合的形式促进社会公平、代与代之间和谐发展已逐渐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财税法制改革的焦点。
如今,通过调节纳税人税收负担实现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已成为中国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共识。那么,如何达致这一目标就成为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构建纳税人合理税负的历史也是一部利用财税法律制度对公共利益进行保护不断受到重视的历史。从早期对纳税人行为的负外部性进行考察到如今从国家的角度指出税收具有补救资源稀缺性和秩序脆弱性的救济性功效,这是一个税收的公共性逐渐凸显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惩罚性的税负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为了建立有利于公共利益保护的高效税收体制,作者围绕纳税人税负这个核心,立基于资源稀缺的视角,实现税法对纳税人过度逐利行为的控制。
通观全书,作者在研究上的创新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选题角度上的创新。本书的研究属于经济法学的前沿领域,也属于当前经济法学的热点领域。在中国法学既有研究中,并不乏有关财税问题的研究成果,但大多属于针对某个具体制度或具体问题展开的研究。本书的研究则建立在对一个基本问题的回应基础之上,即如何从税法的层面实现对公共利益的保护?作者认为:惩罚是对恶的否定。尽管惩罚并非税收的本质特征,但是,惩罚性规则是税法经济性和规制性回应市场经济非均衡特性的体现,是税收化解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之间矛盾的一种表现方式。对税法惩罚性规则的研究不但是对税法传统理论的延伸、拓展和创新,有助于实现其他税法规则的经济和社会价值,而且有利于将税法理论研究与其他部门法理论研究相接轨,达到对惩罚研究的法学一体化和部门特色化相结合的目的。鉴于此,本书的选题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也具有明显的实践意义。
其次,研究进路和方法上的创新。本书颇具匠心地将税收的惩罚性作为研究的起点和归宿,摒弃片面、狭隘的惩罚观念,从税法惩罚性规则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入手,突破传统税法理论研究的局限,从正反两个方面探讨惩罚性规则在税法中的正确定位和基本内涵。在全面、系统收集和整合税法惩罚性规则现存理论分歧、内部局限和客观障碍等相关资料的基础上,从行为均衡的角度分析利益集团分化下国家税权和国民税权的互补与牵制。从国内外税收的立法和实效中提炼契合中国国情的惩罚性税法规则要素,指导现有惩罚性税法规则的完善,彰显现有税法机制的救济色彩。可以说,追求公共利益的实现是贯穿全书始终的一条主线,这使得本书的逻辑脉络极为清晰。由于该研究选题是一个涉及法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诸多学科的综合性选题,本书在研究中综合运用了多学科的知识和研究方法,历史分析与比较分析相结合、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法学研究为主,兼采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实现了法学研究与其他学科研究成果的互动与交融。
最后,研究内容方面的理论创新。本书关于税法惩罚性规则的制度分析极有特色。作者通过为惩罚性规则进行正确的税法定位,阐明税法的惩罚性规则是调校社会和经济秩序失衡的新型手段。在研究中,创新性引入惩罚性概念,颠覆税收调控的传统研究视角,将个体主义和整体主义研究视角引入税法学中,从多层次的经济和社会问题着手分析惩罚性规则下纳税人权利保护的问题。对此,作者进行了极为深入细致的研究,既有对域外相关制度的分析借鉴比较,又有对我国相关制度构建的完善建议,还有对中国纳税人税负架构转型问题的探讨,其中不少观点颇具启发性和前瞻性。
本书是在作者博士论文基础上修改而成的,其中凝结着作者对财税民主与法治建设的长期思考。作为杨颖的导师,对于本书的付梓,我感到十分欣慰。我希望,本书不仅是作者此前理论思考的一个总结,而且是其今后理论研究的一个起点,并祝愿作者在未来学术道路上中取得更多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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