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唐代土地所有权状况与结构
的形成及其发展变化
土地是中国封建帝制时代最为重要的生产资料和财富实体,土地所有权状况是封建帝制社会中最为主要的经济现实和利益体现,各种土地所有权之间的组成关系即土地所有权结构,则体现着社会各阶层、各集团的经济权益和政治权益,也是整个社会经济结构的基础性结构。可以说,土地所有权状况与结构是封建社会中一切经济关系、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的核心,它的发展变化会像导火索一样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和影响,并进而引起整个社会的巨大变革。
探讨中国封建帝制时代历代土地所有权的状况与结构及其发展变化,有助于深化关于当时社会经济关系、社会阶级结构和社会发展模式等的认识,无疑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学术意义。在学界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本章对唐代土地所有权状况与结构的形成、发展变化及其影响、特征等,予以具体阐述。
一、唐前期土地所有权状况与结构的形成及其特征
中国封建帝制时代的经济现实实质上是政治权益在经济领域中的体现,而不具有纯粹经济的意义,这也是前资本主义时代阶级社会中一切经济现实的基本特征。唐前期的土地所有权状况与结构,也不是一个纯粹的经济现实和经济结构,而是由唐前期一系列土地法规政策、土地制度所设计和规划的,这其中体现了唐王朝国家的主权意志、法权意志和统治意志,体现了王朝国家政权对土地所有权状况与结构的规划和安排,体现了政治上层建筑对社会经济领域的干预和操控。
唐前期的土地法规政策和土地制度并非仅仅是均田令和均田制,而是更为周备、具体和较为复杂的,在律、令、格、式四种形式的法律条文和皇帝有关诏敕中均有相关内容,其中以新近发现的《唐令·田令》最为详整。①这些条文和规定相互联系和补充,共同构成了唐前期的土地法规政策和土地制度,也共同规划安排了唐前期土地所有权的状况与结构。总的说来,唐前期的土地法规政策和土地制度有关于土地国有权的规划安排,也有关于土地私有权的规划安排,从整体上安排了国有和私有两种土地所有权并存的状况与结构,形成了官私二元的结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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