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组认为,这种状况已经威胁、冲击了集体企业的巩固和发展。
“如靖江镇办的萧山丝织厂,1981年建厂,一直是省市闻名的优胜企业,1987年底有83台织机,产值1132万元,利润82万元,上交税金70.94万元。由于1988年和1989年化纤行情下跌,在这当口企业又新增了80台织机,只有投入没有产出。1400名职工已有6个月没领工资。在这种情况下,不少职工离厂搞个体经营,连企业的副厂长和管理人员也去办个人化纤厂,到调查时,还有两名副厂长在外办个体工厂,导致萧山丝织厂80台织机停产多月。再如乡办的丝织实验厂,是从萧山丝织厂分离出来的一家乡办厂,有26台织机,126名干部职工,去年实现利润万把元,交工商税12.27万元,所得税300元,提留11.6万元。去年有15名职工去了个体企业,现在,集体企业的原料、配件和销售渠道往往被个体企业所利用,集体企业实际上成了个体、私营织机户免费的‘技术培训中心、零配件中心、销售中心’。靖江镇党委的同志讲:个体、私营织机户已经大大超过了拾遗补阙这个度,这样下去,我们党委政府就会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的指挥权。”②
为此,调查组建议,要坚决制止个体、私营织机盲目发展,严格控制个体、私营织机户审批。具体建议包括:“对现有个体、私营织机户,必须严格禁止搞前后道配套,如牵经、网络轴头,限制雇工,限制生产规模。对想新办个体、私营织机的,暂时停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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