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魏晋南北朝时期齐鲁商贾
传统的经济和文化环境
魏晋南北朝时期,因社会动荡而处于极度困境中的商品经济与山东地区保留下来的以重视功利为特征的齐文化因素共同构成了这一时期齐鲁商贾传统发展的主要社会环境。
一、魏晋南北朝时期山东商品经济的发展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社会大动荡的时期,连绵不断的战火时常给人民带来不幸和灾难,无休止的战争一次又一次地对经济造成严重破坏,但在两次战争的间隔时期,社会局势相对安定的情况下,经济又能得到恢复和发展。一般来说,在北方地区相对稳定和社会经济逐步好转的曹魏、西晋,十六国时期的后赵、前秦以及北魏孝文帝改制后的各个历史阶段,山东地区的商品经济都有所发展;而在晋末永嘉之乱,淝水之战后前秦政权瓦解,北魏分裂为东、西魏以及北齐、北周相争的年代里,山东地区的商品经济遭受了严重破坏。总之,魏晋南北朝时期山东的社会经济并未被破坏到难以恢复的程度,商业复苏的生机亦未被斫丧殆尽,而是在重重阻碍下艰难发展,并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一)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山东农业及农产品的商品化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动荡局势和连绵不断的战火使农业面临的威胁尤为严重。在各方争战中,进攻的一方不免烧杀抢掠,夺去农民手中的余粮;而防守一方则坚壁清野,毁弃时已待收的庄稼。战争使得大片农田荒芜,无数财富化为灰烬。然而就在这种社会动荡之中,山东人民仍在数经抛荒的土地上坚持着农业生产,辛勤耕作,使农业生产维持并发展下去。
曹魏时,政府就广兴屯垦,招集流亡无业的农民人屯耕作,官方为之出具耕牛,并贷给种子和生活物资。胡质都督青徐,在山东境内“广农积谷,有兼年之储,置东征台,且佃且守。又通渠诸郡,利舟楫”。山东的农业生产渐渐恢复了以往的景气。随着农业的短暂复苏,曹魏时的屯田生产到西晋时已开始向自耕农生产过渡,耕牛和田产也逐渐通过某种形式转移到农民手中。西晋咸宁四年(278),杜预向朝廷提议,把兖州的万余头官牛分卖给当地百姓,鼓励农民恢复生产,变荒地为农田。由于多少获得了一些土地和耕牛,有了一定的生产资料,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大为提高,西晋时期山东的农业遂得到初步振兴。
西晋末年的永嘉之乱后,山东农业生产又陷入了停顿状态,多方势力争夺山东,再次给刚刚振兴的经济造成了严重破坏。西晋在山东残存的地方官“征求不已”,不遗余力地搜刮百姓,竭泽而渔,使得农业生产难有回生之力。外族军事势力多次攻人山东,践踏了大批农田。如后赵与前燕相互争战,后赵极力搜刮粮食,其大将曹伏“将青州之众戍海岛,运谷三百万斛以给之;又以船三百艘运谷三十万斛诣高句丽”,山东的民力和财力为之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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