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苏引发的故事1945年8月15日日本帝国主义宣布无条件投降后,苏联军队在我国东北、朝鲜俘获了一批日本和伪满战犯,这批战犯虽然不是甲级战犯,但他们却是在日本发动侵华战争中犯下累累罪恶,给中国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巨大损害的罪犯。按照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宪章》规定:“凡参与拟定或执行上述三种罪行(即破坏和平罪、战争罪、违反人道罪)之一者,都应负个人责任。”这批日本战犯有的犯有两罪,有的犯有三罪。而伪满战犯,是由日本侵略者扶植起来的以爱新觉罗·溥仪为首的伪满洲国朝廷中的皇帝、大臣、将军等构成。他们是在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被苏军俘虏的。对于上述战犯,本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移交给中国,但由于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集团背信弃义地撕毁了国共两党签署的和平协议,悍然发动反共反人民的内战。在这一历史条件下,上述战犯只能暂时拘留在苏联,由苏联政府看管。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在北京宣告成立。
1949年12月16日至1950年2月17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与政务院总理周恩来访苏期间,苏方建议:“鉴于中国中央人民政府已经成立,中国应及早考虑将仍在苏联境内扣押的一批在中国作恶多端的日本战犯与伪满战犯接收过去。”毛泽东主席考虑到中国作为主权国家,如何处置这批日本战犯和伪满战犯,将有助于维护中国政府的合法权益,并会提高新中国的国际地位,于是向苏联外长维辛斯基表示:“这批战犯中国需要接过来,并加以审判。”当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回到北京后,立即召见司法部长史良,把接收苏联政府移交上述战犯的准备任务全权交给她办理。
1950年5月史良部长来东北考察,她来到抚顺城西,看到在此坐落的辽东省第三监狱设施完备、建筑坚固,当地社会秩序比较稳定,距省城路程近,道路通讯畅通,且具备关押战犯的必要条件,为此便决定选择在此关押和改造战犯。
史良部长回北京将考查结果向中央人民政府汇报后,周恩来总理立即电令东北人民政府行政委员会,要求以行政委员会主席高岗为组长,副主席林枫为副组长,东北司法部长张崇民、公安部长汪金祥、卫生部长王斌为成员,组成处理东北战犯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协助史良部长负责具体实施接收和教育改造日、伪战犯工作。,抚顺战犯管理所于1950年6月成立,单位名称对外保密,平时办事以辽东省第三监狱联系工作,对内称东北战犯管理所。管理所日常管理业务直接归东北行政委员会公安部领导,经费开支及物资供给由东北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战犯粮食供应由抚顺市政府按标准配给。
1950年6月,苏联驻华大使罗申通知我国政府,准备移交日、伪战犯,经双方商定在我国黑龙江省绥芬河火车站进行交接。苏联塔斯社于1950年4月22日及6月9日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关于接收与移交日本战俘之公告》:苏联政府决定将971名对中国人民犯有严重罪行的日本战俘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时苏联驻华大使告知中国外交部,苏联只发表移交日本战俘公告,有关溥仪等人的问题请中国政府白行处理。中国外交部当即将此情况报告给周总理,周批示:同意。于是便有了中苏边境绥芬河火车站交接日、伪战犯的历史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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