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发达史(第二版)》:
这个把塔克文逐出而建立共和国的革命,与其说是民主主义的活动,毋宁说是一种贵族政治的活动。最初的收效就是扩大元老院和贵族的权力,从而减少庶民在国家方面的势力。当王政的统治被确实铲除,他们那种共和制度树立得很坚固时,两阶级间便起了争执甚至于发生了内战。在庶民方面开始着现在我们所称谓的扩大罢工,他们要求分离。他们成群结队地离开罗马而驻留在萨宾境内的圣山(MonsSacer),这个山大约是在罗马东北45哩的地方。贵族们于是感觉到他们对于庶民的政权和公权实在太过藐视了,同时自觉罗马如果没有庶民,便要十分衰弱,势将成为它的妒忌邻居的牺牲品。于是和解成立,庶民重返。但是国内两阶级间的争斗却继续下去历220年之久(公元前509年~公元前289年)。一方为维持其特权而争斗,另一方则为扩大其政治及公民的自由而争斗。不过有一件很特殊的事情,就是这两个阶级在内虽不断地互相冲突,然而对外却能够维持着统一阵线,而且都抱着同一征服异国的宏愿,所以他们最初克服了意大利,后来把地中海沿岸的地方也都收置在罗马统治下。
在公元前454年,即经若干进展的内战之后,争斗的双方旋告休战。在这休战条约中有一条规定,就是必须将罗马的法律编为成文和制定的法典。当时的庶民有一件最不平的就是对于法律的不满意,因为当时大多数的法律是不成文的,而且法律的解释和执行又几乎全为贵族所控制。因此在斗争运动所产生的效果之一,就是关于改良法制的约定。
当时罗马有一个居民,是一个从小亚细亚著名的幼发拉底城被驱逐出来的希腊学者,他是一个富有哲学思想的人,名字叫作赫尔谟德鲁斯[1](Hermodorus)。他在备受一般人尊崇之下劝告罗马人组织一个富有才识的委员会,前往希腊从事研究斯巴达、克里特和雅典的法律,尤其是关于梭伦的法律,以便研究希腊若干国家法律所获得的经验,就本国现行的法律准备为罗马编成一部法典。这个提议立刻被采纳了。但是罗马人性格中具有一种奇怪的特性,就是他们从来不相信自己具备了所有的美德,反之认为其他民族是有很多东西可以供他们学习的。罗马人时常喜欢从别国输入的东西,尤其是希腊的,因为他们以为希腊实比他们更优秀更进步。即使在罗马最强盛的时候,他们也极尊重那些并入于他们那个强大帝国中之人民的风俗和习惯,并且在和罗马政府最高权力相符合的条件下,又允许那些人民享有最大可能范围内的地方自治权。这当然是使它广大的疆土能够持久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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