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宁: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如何平衡朱宁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金融学教授、副院长美国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博士
研究领域:行为金融学、卖空、破产和财务困境、公司财务、大中华地区的金融市场等
“目前,中国金融监管在防范系统风险上非常慎重,但金融产品创新的步伐还太慢。”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院长、金融学教授朱宁日前接受《第一财经日报》专访时表示,在保证系统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金融产品创新应尽可能放松,同时鼓励更多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
《第一财经日报》:在你看来,金融创新与风险监管之间应该如何平衡?朱宁: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大的难题。一方面,应该支持金融创新,这就像原子能技术既可以用来造原子弹,也可以用来做核电站,技术本身并不代表价值,关键在于如何应用;另一方面,大家对金融创新可能有一些误解,认为金融创新导致了金融危机。但我们必须意识到,金融创新诞生之初是为了控制风险,而不是为了增加风险,而且金融创新确实对企业分散风险有很大帮助。
但为什么金融创新导致的金融危机越来越密集呢?核心原因还是人,或是整个金融体系。这其中既有道德风险因素,即主要来自金融体系中不对称的薪酬机制,也与全球一体化中金融机构之间关联度增加有关,关联程度已远超某些金融创新诞生时候的状态。
我觉得金融监管可以起到三个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是监管层要尽可能保护整个系统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维护金融稳定。二是在保证系统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金融产品创新应尽可能放松,因为只有产品放松,才会产生市场竞争,以及产生市场对风险更准确的估值,才可能有更多人愿意分散风险。三是证监会应处于一个中性地位,并不应承担过多的责任和期望,中国A股下跌并不是证监会的责任。
《第一财经日报》:就目前而言,国内的金融创新力度如何?金融监管是否过度?
朱宁:对照刚才说的金融监管职责,一是目前金融监管在防范系统风险上非常慎重,这应当给予肯定;二是金融产品创新的步伐过于谨慎,原因在于投资者还没有完全成长起来,所以投资者教育非常重要。
《第一财经日报》:提到中小散户的入市风险,那在你看来,目前国内资本市场应该如何有效增加机构投资者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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