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变革中的中国当代公民社会
与公共财政
前面三章分别从正反两个方面检验了本书的基本假设:公民社会是公共财政的必要条件和结构性动力。本章继续利用当代中国的公民社会与公共财政发育状况检验该基本假设。与前面三章有所区别的是,基于前文的基础性工作,本章的研究带有一定的应用性。必须指出,中西公民社会与公共财政发育的历史条件、外部环境和现实基础有重大区别,照抄照搬西方公民社会与公共财政发育的经验和做法是不可取的。但当我国实施市场化取向改革,特别是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模式以来,我国公民社会与公共财政发育的外部条件又和西方先行国家有一定的共通性。在此意义上,英法等先行国家公民社会与公共财政发育的经验和做法又是值得重视和借鉴的。本章将主要以当代中国为对象,重点观察最近30多年来,以经济市场化、公共管理社会化为导向的改革在公共领域、产权、非营利性事业、财政、治理等方面所引起的变化。总的来说,经济市场化、公共管理社会化改革带来了巨大的影响。经济体制上,已经从控制性的计划经济体制逐渐过渡到初步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产权结构上,已经从“公有产权”为主逐渐过渡到“私有产权”比重显著上升、产权清晰程度大大提高的过程;社会逐渐从国家中脱离出来,获得了独立的自由空间与流动的自由资源;相对独立的社会力量如企业家阶层、个体户阶层以及知识阶层逐渐形成,这部分人在社区层次上对经济社会生活的参与明显增加,私营企业主更高层次的政治参与引人注目;公民社会自组织程度在增强,出现了包括行业协会、商会、文化体育协会、学术性的学会或协会、基金会、联谊会、俱乐部以及各种名目的草根组织等在内的非营利性组织;公共领域和非营利性事业得以扩展;公共政策的社会基础和社会一过程明显加强。总之,中国公民社会的成长日益呈现出良好的势头,尽管其成长迄今仍在遭遇“强国家,,传统形成的社会结构惯性和现实障碍的严格约束。上述深刻变化推动着财政形态由“国家财政”逐步向“公共财政’’转型,推动着政府施政和社会治理模式向良政与善治转型,公民社会已经成为我国公共财政建设的主要推动力。
近代中国社会在帝制崩溃后有过~段短暂的社会自发现代化的政治环境,但很快又在“救亡压倒启蒙”的背景下重新回到国家主义的轨道上。1978年以后,随着改革开放,公民社会的发展才开始重新获得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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