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治理丛书: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与发展研究》:
2.确保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全覆盖。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维护广大农村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使其老有所养,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必然要求。为确保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全覆盖,首先,政府要提高建立新农保制度的主体责任意识,高度重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将其列入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摆上议事日程。从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社保协调发展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农保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科学指导,稳步推进,逐步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其次,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黑板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搭建新农保制度的宣传平台,讲明意义、讲清政策,使农村居民真正认识建立农保制度的意义和好处。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选择参保受益农民的典型事例进行报道,让广大农民了解并接受农保,提高他们的参保积极性。再次,对没有就业能力、无其他养老保障、本身没有经济积累、不具备足够缴费能力的农村老年居民,推出老年津贴或基础养老金制度,使他们不缴费或缴纳较少的费用就可以获得老年基本生活的保障。
3.加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立法保障。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必须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目前,农村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已明显滞后于今天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需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缺失,不利于新农保的进一步推行。因此,要在各地试点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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