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沟域经济土地流转模式研究》:
2.4.1土地流转流程已出台
目前,北京已出台较规范的土地流转流程,要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按以下4个程序进行:①对拟流转土地性质进行认定,确定其是否是集体建设用地。②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要求流转申请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2/3以上的村民通过并且签字,方可生效。③要求承租方(开发商)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进行监督管理。④对于集体建设用地或牵涉农用地或未利用地的流转,强调必须先经市政府,将土地性质转为建设用地方可流转。2005年,《北京市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办法》等政策已出台,并在延庆县、怀柔区的2个镇开始进行流转试点。
2.4.2农地流转信息交易平台已初步建成
2009年12月,北京专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的农地流转信息网正式开通。在这个网站运行开通后,13个区县的网站也相继开通。该网站显示农村土地转出、转入的信息、政策法规和流转规程等相关信息,为城乡居民提供政策、法律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参与土地流转的双方可以通过各区县的农地流转信息网,了解农地流转的具体信息,参与土地流转的供应方及需求方可通过提交供应需求信息表,通过网站主管方经管站审核后,再发布在网页上。据初步统计,该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试运行阶段,各区县已累计发布农村土地流转需求信息81条,供应信息642条。
2.4.3相关土地流转指导意见正逐步完善
为了加快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工作,北京市自2004年出台《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积极推进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和流转的意见》后,又于2010年5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流转双方应根据土地质量、产出水平和物价变动等因素来合理确定流转价格;对流转期限超过5年的,应当建立价格调整机制;为流转期满后地上物权属及补偿办法、土地征占应得补偿的归属等具体流转过程中牵涉的细节提供了思路。
2.4.4流转土地主要用于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发展
随着北京“三高农业”和“三高林业”的发展,目前北京农地流转土地主要用于开发北京特色农产品和现代化都市型农业。如2010年,延庆县有农民专业合作社443家,其中养殖业230家,种植业183家。土地流转主要涉及种植业的183家合作社,种植规模3849.65公顷。2010年延安县土地流转4215.04公顷,其中有25%(1053.76公顷)的流转土地用于设施农业的建设,设施农业中又有约843公顷由合作社来经营管理,约占全部设施农业中的80%。典型案例如延庆县康庄镇小丰营村经济合作社从农户中流转出33.33公顷土地,进行设施农业建设,其中建春秋棚95个,日光温室132个,经营管理则全部委托给绿菜园专业合作社进行规模经营,种植无公害蔬菜和有机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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