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经济管理博士丛书:中国房地产居间服务的功能及其实现机制研究》:
首先,房地产的自然特性形成了产品具有独特的“个体间异质性”。不同于其他产品,每一个房地产个体都是不同的,这种“异质性”是房地产市场信息问题的根源。其次,质量信息问题是房地产业面临的重要信息问题。信息经济学从对产品质量了解的程度将产品分为三类:购买前通过调查能够了解其质量状况的称为“搜寻品”;消费之后才能了解到质量的称为“经验品”;即使在消费之后也很难了解其质量的产品称为“信任品”。房地产是介于经验品与信任品之间的产品,处于弱势的消费者需要通过某种途径了解产品信息,如建筑材料、建筑结构是否安全、环保及其抗风险能力等。第三,在房地产市场中,“房”与“地”不能分离,具有“不可移动性”,同时因为土地的稀缺性,造成了空间上对竞争者加入的阻力,也不具备完全竞争市场“资源流动不受限制”的条件。因此,房地产市场不具备完全竞争市场的主要条件,而不完全信息导致市场的无效率配置。其原因如下:第一,不论对购房者还是开发商,每一个市场主体为寻找和获得更充分的信息将花费大量成本。这种寻找如果是个人行为的话,将花费更高的成本和时间,即是低效率的。它直接带来购房成本提高、难度增加和房价远远高于其实际价值。第二,信息不充分使房地产市场主体的决策风险增加,市场的投机性增加。第三,不对称信息产生逆选择,买方不愿支付高于平均价格的价格,卖方不愿提供更高质量的产品,如此恶性循环,市场变成“柠檬”市场,最终萎缩。第四,信息可能成为市场的稀缺商品。良莠不齐、真假难辨的信息充斥整个房地产市场,道德风险增加,容易产生欺诈,而房地产经纪人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不完全竞争市场的弊端,提高市场的效率。第五,房地产经纪人的中介行为特征非常明显,为中介理论的研究提供了典型个案:房地产经纪人并不从事房地产的开发和买卖,主要负责房地产流通市场上信息的搜集和匹配,以较低的成本促成买卖双方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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