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研究》:
不低于亩均500元的流转补贴,给予转让土地的农户亩均10000~15000元的资金补贴,给予人股农户亩均不高于300元的流转补贴等。根据不同农地用途,给予不同标准的补贴。逐步实行日本的农地流转变相补贴政策——由农地流转中介机构一次性给予转出者期内全部租金,对转入者逐年收缴应缴的流转费,凡经由各地中介机构转入土地扩大规模经营的农户及其他农业经营者都应享受金融贷款、农业税收以及农产品价格保护等方面的优惠。
另一方面,可借鉴欧盟经验,针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有放弃务农意愿的农民提供相应补贴,鼓励其将农地转入到有经营能力的经营者手中,补贴以退休金的方式按月发放,标准是满足农民的基本生活水平。
7.3 加强农地流转中介组织建设
中介组织发挥专业机构的优势,规范和畅通市场交易,从而有利于减少农地供需双方的信息搜寻成本、交易成本等。应由D区农委牵头、农民个体人股的方式成立农地流转中介组织,在农委和农户的共同管理下,中介组织对服务对象收取相关费用。对将农地流转给中介组织的农民给予一次性支付流转费的优惠,同时,中介组织可以借贷资金转入土地,区财政承担在其中间保有期限内的利息支出,同时还补贴中介组织的员工工资。区农委则负责对中介组织资格、经营范围、服务费用等进行审核,规范管理中介组织。
7.4 加大资金与政策支持力度
加大对农田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为促进农地转入奠定基础。对有农地转出意愿的农民,加大对其非农就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根据农民不同生活特点,提供相应技术、技能培训支持,增强农民就业能力,为其就业和创业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信息渠道与经济资助,同时,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创造有效就业岗位,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为农户退出务农营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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