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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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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大数据时代的电信与互联网管理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3538140
  • 作      者:
    吴志鹏编著
  • 出 版 社 :
    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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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吴志鹏,男,山东蓬莱人,南开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天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
  2003年7月至今,在天津市通信管理局暨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天津分中心工作。作品《警惕“网络水军”》,获天津市互联网协会“天津互联网15年”征文活动“优秀奖”;《构建和谐的中国电信监管机制刍议》,入选第六届天津青年科技论坛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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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大数据时代的电信与互联网管理》讲述电信业的发展,离不开有效、有力的监管措施。对于这样复杂的局面,电信监管机构应当密切跟踪行业的变化,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因势利导、顺势而为。电信监管机构所能提供的主要是完善电信法律制度、改善消费环境、促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产业优化升级和提高信息网络安全保障能力,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民生改善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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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大数据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在使用和经营大数据的时候,需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维护公序良俗,法治观念一刻都不能忘记。
  ——段玉奎 中国通信学会常务理事、天津市通信学会理事长
  
  ★如果把大数据比作-个矿,那么这里的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探索产业发展的新途径,促进信息消费的快速增长,以及合理、有效的规范手段,是电信、互联网行业从业人员的必修课,本书就是一块很好的敲门砖。
  ——殷兆方 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电信和互联网的每一次进步,都为法律规范提出了新的挑战,也形成新的机遇。迎难而上,深入研究,使法治建设与科技进步相协调,才能带来和谐、稳定的网络秩序。本书介绍了我国监管体制和监管政策,对于法庭审判也是参考良多的。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吴彬
  
  ★信息化和工业化需要深度融合。在挖掘能源行业大数据使用价值的时候,我们国外的同行已经走在了前面。把工业插上信息化的翅膀,我国的制造业强国之梦会更快的实现。本书的作者是我的老友,感谢他能奉献出如此佳作。
  ——瑞智石油建井服务有限公司 王永华
  
  ★人体是一个复杂的结构,甚至每个细胞都能传递出有价值的信息。作为一个有良知的医生,多么希望能准确的了解到病人的真实情况。当人类进入了“大数据”时代,诊疗手段需要进一步借助科技力量,减少误诊率,减轻患者的病痛,增进人民的福祉。希望读过本书的人,都能受到一些启发。
  ——天津市胸科医院医生 刘斌
  
  ★金融证券行业强烈依赖数据存储、处理、传输和智能终端等信息化技术,“大数据”必将为金融证券领域的创新提供有效的、不可或缺的工具,应用前景非常广阔。本书的作者是大学时睡在我上铺的兄弟,祝福老友有此佳作!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金融部合伙人 王文全
  
  ★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为大数据处理提供了无与伦比的动力。充分挖掘和应用大数据资源,是实现新产业革命的必由之路。本书探索了大数据相关技术、产业和法律的契合点,为读者提供了颇有价值的参考。
  ——中国科学院大学计算机与控制学院,讲师 刘奇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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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一般认为,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干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行为侵犯的人格权。其主要内容之一就是个人信息不被非法收集、利用和公开。目前形成的原则是,除了官方机构为执行公务、履行司法与行政程序、向社会公众公开官方信息等合法目的而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收集、利用、公开特定私人信息外,任何个人、营利性机构与组织、非官方的其他机构等,均不得擅自收集、利用及公开他人的私人信息。
  大部分“人肉搜索”显然违反了上述原则;众多网民不约而同地搜集、公开某个人的私人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肆意歪曲、诋毁,使当事人精神受到严重伤害。但是,这种行为很难受到追究。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首先,我国没有实行互联网实名制,绝大部分网民采取匿名、隐藏IP地址等方式公布此类信息,使受害者、互联网监管机构很难查找到行为人;其次,信息来源十分广泛,现实生活中金融、房地产、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可以获得大量私人信息,在网络世界里网站则通过cookies、用户提交的个人资料等方式了解网民信息,而无孔不入的网络病毒(如木马、蠕虫等)也成为泄露隐私的重要途径;最后,一些网民的情绪不能在现实世界中得到很好发泄,在猎奇心理的作用下,愿意参与网络上的群体性事件,不负责任地发表言论,甚至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形成中伤他人的“网络暴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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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论: “大数据时代”来临,监管机构准备好了吗?
网络信息安全立法体系探析
谁动了网民的“奶酪”?
——从“囚徒困境”看网络信息安伞寺法
反垄断法——大数据监管新抓手
用侵权责任法“把脉”电信和互联网行业
学习“物权法”整合通信基础设施数据
浅析涉及网络领域的各种“盗窃”行为
第二部分 行业监管营促进“大数据”发展
信息消费助力实现“中国梦”
4G经营需防范的法律风险
电信业务创新遭遇“智猪博弈”难题,政府应当如何作为?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你?
——电信、互联网行业公共关系危机管理刍议
消除网络服务提供商和消费者之间的误解
——从一起“收取电话费”的事件谈起
良性发展“大数据”业务需警惕“网络水军”
“人肉搜索”是福是祸?
从“中国博客第一案”看实施互联网实名制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应避免SP悲剧
提高服务质量,避免“双倍返还”
基站建设呼唤强化社会管理职能
第三部分 “大数据”时代的行业监管发挥最大效能
“向左走,向右走?”——浅谈地方电信管理机构的职能与角色定位
“私服江湖”谁做主——区域互联网安全危机管理机制刍议
从维护互联网信息安全看加强对即时通信的监管
监管P2P下载技术,保卫我们的心灵
借鉴国外经验推动我国大数据中心建设
大数据业务下的“二次确认”符合合同法的精神实质
大数据时代需要宽容的监管政策
通信监管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对策
“小灵通退市”需处理好三大法律关系
建立客户诚信系统促进电信行业健康发展
当电信服务遭遇“3.15”
——电信服务仲裁制度刍议
结束语: “大数据"时代,监管之路漫漫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附录一:中国电信监管体制的发展历程
附录二:外国电信监管体制情况与经验
附录三:电信监管的三项基本原则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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