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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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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自治的神话:依赖理论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2055778
  • 作      者:
    (美)玛萨·艾伯森·法曼(Martha Albertson Fineman)[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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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玛萨·艾伯森·法曼,美国埃默里大学法学院罗伯特·伍德拉夫(Robert W. Woodruff)教授,国际知名法学家及社会学家,在家庭法、女权主义立法方面的研究享誉全球。1975年毕业于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之后先后任教于威斯康星大学、哥伦比亚大学(被授予Maurice T. Moore教授称号)、康乃尔大学(获得Dorothea Clarke项目资助,为全美第一个获得资助的女权主义项目)、埃默里大学等知名学府。
  法曼教授长期致力于家庭法、女权主义、人类脆弱性等问题的研究。现为埃默里大学法学院女性主义与法律思想研究中心和人类脆弱性研究中心主任。女权主义与法学思想研究中心成立于1984年,三十余年来,该项目对妇女权益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很大影响。在女权主义研究的基础上,范恩曼教授进一步发展出人类脆弱性理论,该理论在美国反响巨大,并在加拿大、日本、欧洲各国及我国台湾地区掀起了研究浪潮。
  法曼教授独著及参编著作近四十余本,发表权威论文五十余篇。代表性著作包括:《自治的神话:依赖理论》(The Autonomy Myth: A Theory of Dependency)、《中性母亲、性家庭及20世纶的其他悲剧》(IbeNeutaredMother,ffieSexualFamiyandOtherTvvenbalhCenturyTragedes)、《虚幻的平等:离婚法改革的修辞与现实》(The Illusion of Equality: The Rhetoric and Reality of Divorce Reform)等。其中,多篇著作及论文已被翻译为日文、中文等。
  
  李霞女,山东威海人,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婚姻家事法与妇女权利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曾任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法研究所所长,山东大学民商事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婚姻家庭法、老年法及女性主义法学。中国婚姻家庭法学会理事、山东省社会法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婚姻家庭法学会理事。
  多次赴美、日、韩及香港、澳门和台湾等地进行学术交流。2011年9月~2012年8月,受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全额资助,作为访问学者赴美国埃默里大学法学院,师从当代国际著名法学家和社会学家、女权主义法学代表人物玛萨·艾伯森·法曼教授。2014年8月N10月,受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再次赴美国埃默里法学院,作为高级访问学者与范恩曼教授展开深度合作研究。
  独著《成年监护制度研究一人权的视角》《民法典成年保护制度》、《监护制度比较研究》及《离婚与财产分割》,主编《婚姻家庭法与继承法》,合著和参编The Draft CMI Cod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English Translation)、《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附理由:亲属编》《成长的权利》、《民法总论》、《债权法学》等多部著作与教材,独立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年监护制度研究》、司法部法治理论重点研究项目《精神卫生立法研究——兼及精神科医患法律关系》、山东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老年照顾制度研究》等代表性项目,同时在《法律科学》.《文史哲》、《法学》等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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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自治的神话:依赖理论》所关注的问题有需求和依赖、家庭和国家、福利和社会契约的维度,之前对这些问题的讨论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视了。可将依赖性理解为普遍的和不可避免的——在孩提时代,我们每个人都具有依赖性,且随着年龄的增长,依赖性也会接踵而来。这种依赖性的普遍性和必然性特征印证了以下结论:我们需要在整个社会制度中对依赖性的责任归属进行再分配,不能再单纯地依靠家庭来解决依赖问题。如果通过对依赖性的责任再分配可以实现平等,那么它就是必要的。为了将依赖性的照顾责任分配得更加公平……关于家庭的新设想——个人家庭将不再认为是依赖性照顾责任的主要载体,其对此的付出和资源将会通过国家其他社会制度的补助得到补充,同时家庭也会为依赖性之需要承担部分责任。对于政策的决策者和政治家来说,关键问题不再集中在怎样消除依赖性(无价值的目标),而是集中在如何来维护社会秩序,从而在某种意义上使依赖性的需求得到实现和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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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自治的神话:依赖理论》:
  我们新的法律和理想型婚姻是“伙伴”式的,不论哪种类型的配偶,即便他们之间有所不同,均为婚姻做出相同贡献,是平等的主体。妻子的贡献可能仍然是局限家庭中,虽然这种贡献不同于赚钱养家,但是应被认为是与丈夫创造的价值等同的。妻子不再是依赖和屈从于丈夫的,她们也同样是付出者,在离婚时她们理应获得财产或者其他支持。[2]《统一结婚和离婚法》(UMDA)作为很多州的改革模型,在其第307(a)(1)条中也通过强制规定认可了这一事实,当处理离婚财产纠纷时,法院必须考虑“配偶双方各自对婚姻财产的贡献,包括配偶一方作为持家者的贡献”。[3]
  进一步说,这种对性别期待的转变围绕的不仅仅是对妻子理想角色的改变。妻子和母亲现在既可以被期待去参与到工作场所中,也可以被期待扮演她们的历史性的家庭角色,但是父亲和丈夫也相应地被期待在家庭劳动和照顾中分担一部分责任。
  夫妻平等的美好愿景从侧面反映了一个更广泛的女性社会角色转变。这种平等变革促使了女性广泛地参与到工作场所中来。法律尊重年轻女性对平等教育和工作机会的期待。事实上,过去几十年对福利和离婚政策的修订就意味着,已婚女性足不出户的传统社会观念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然而,在据我所了解的美国社会和其他国家的社会中,女性总是被认为与家庭联系在一起的。女性在家庭中扮演的传统角色将她们限定在了婚姻制度中,相反男性却不会。法律和法律制度延续了这一传统,女性作为一个明确的法律主体,她们的首要意义就是扮演好家庭角色并承担家庭义务。[4]在法律对家庭的定位中,性别差异因素频频出现或者占据了主导地位,且这种情况又被流行文化以及其他社会制度(如宗教)加强了。性别在家庭之中占据主导,所以女权主义者的基本任务之一就是将女性从传统上压制她们潜力和自治的家庭角色观念中解脱出来,也就不足为奇了。
  考虑到我们社会中存在持续的不平等,女权主义者正在重新审视社会制度的运行方式,如家庭包含什么,是怎样组建的,又是怎样复制了两性关系的。女权主义者承认性别在现实社会中的重要性。婚姻家庭与性别规范之间的关系表明了我们仅能够成功消除性别强加于制度层面上的不利影响。个人反抗固然重要甚至是必须的,但并不能独立推动文化和社会转变来实现性别平等。
  婚姻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结合,这种传统的定义方式使得婚姻的基础都是跟性别有关的,婚姻与构成法律和政治上基本单位的家庭、具有特殊的联系。正如上一章所讲,在美国,丈夫与妻子之间的性与生育关系,占据家庭理念的主导地位。
  从一个女权主义者的视角来看,我们必须铭记婚姻并不是一个中立的社会、文化或法律制度。[5]婚姻通过历史上对女性的限制,影响着男性与女性的期待和抱负。[6]基于此,我大胆设想早在女性被贴上“女权主义者”的标签之前,我们中的一些人就在质疑婚姻家庭制度以及家庭法律内容了。女性公开表示对婚姻制度法律改革的关注,最早可以追溯到1948年于纽约州西内加瀑布城召开的第一次女权大会。[7]
  即使考虑到家庭对于性别差异和维持这种不平等的重要性,女权主义者依然对家庭抱有矛盾的情感。这种矛盾的情感在某种程度上被普遍将家庭作为一个非理论化的实体的趋势所证实。当然,关于家庭、经济或者市场以及政党或公众作为社会的一部分,已经积累了诸多的批评和评论。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家庭才没有被女权主义学者忘记。然而,大部分情况下,女权主义者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公共领域中的机构和组织上,除非是注意到了家庭对女性的压迫性的特质外,家庭常常被她们忽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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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编 基础性神话:自治、依赖和社会债务——个反乌托邦的幻想
完全反乌托邦的空想
第一章 基础性神话的探析
1.1 简介
1.2 基础性神话与“法治”的关系
1.3 平等抑或自治——基本概念的转换
第二章 依赖与社会债务:破解基础性神话
2.1 简介
2.2 依赖与独立辨析
2.3 依赖与个人选择
2.4 依赖照顾之不足——社会的失职
2.5 有关补助和自给自足的言论
2.6 结论

第二编 自治的制度化:既存的社会安排
既存的社会安排
第三章 市民社会视野中的家庭——给予特权的婚姻
3.1 介绍
3.2 问题的确定——市民社会的倡导者的观点
3.3 家庭的功能和家庭的形式——消除差别
3.4 规范家庭——道德辩护及其他理由
3.5 贫穷和幸福
第四章 为什么结婚
4.1 引言
4.2 婚姻的多重意义
4.3 婚姻法
4.4 家庭的含义
4.5 婚姻的含义
4.6 结论
第五章 婚姻的未来
5.1 介绍
5.2 “丈夫和妻子”——从受保护关系到合伙关系
5.3 各种强烈反击
5.4 国家与婚姻关系的反思——一次性思考尝试
5.5 婚姻契约之外
5.6 结论

第三编 女权主义对家庭的批判——平等与家庭
平等与家庭
第六章 女权主义与家庭:贯彻平等,追求自治
6.1 引言
6.2 女权主义家庭法改革的觉醒针对的不是男性,而是依赖
6.3 家庭变革的未来
6.4 结论
第七章 性别中立世界里的母亲
7.1 引言
7.2 价值关怀
7.3 父亲身份
7.4 结论

第四编 社会契约下自治的个人和家庭
社会契约下的自治
第八章 社会契约的重构
8.1 形而上学的社会契约:管理社会,定义私人空间
……
结论和后记 振兴国家:为了隐私,抵制私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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