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居民群众采取正常渠道依法依规维权,有效化解了大量纠纷。如洋坪镇任家岗村一组村民王某某到洋坪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要求提供法律援助,工作站张所长接待了王某某,她反映:“自己生育了一个儿子,六个女儿,六个女儿先后出嫁外地。老伴2010年去世后,便和儿子、儿媳一起居住,由于积劳成疾,落下一身疾病,生活难以自理。媳妇抱怨自己是累赘,儿子也觉得独自一人承担母亲的赡养,几个姐妹不闻不问太不公平。于是儿子、媳妇就将自己赶出了家门,从此没了安身之处。”张所长听完叙述,对王某某的儿女的不孝行为深感气愤,当天张所长亲自将王某某送回家,正好王某某儿子、媳妇都在家,张所长告诫他们:“遗弃老人是违法的,严重的还要判刑的。”听了这话,王某某的儿子、儿媳这才同意老人进门。张所长接着又劝说道:“人人都是父母生,人人都会年老体衰,父母的今天也将是我们的明天,我们对父母怎样,将来孩子就会对我们怎样。”王某某的儿子终于被张所长说动了,同意赡养母亲,但提出要求和几个姐妹来共同承担母亲的赡养义务。随后张所长分别向王某某的几个远嫁外地的女儿打了电话,要求她们回来讨论母亲的赡养问题,而她们都找各种理由拒绝承担赡养母亲的责任.不愿意回娘家讨论赡养的事,调解陷入了僵局。
为了尽快能解决王某母亲的赡养问题,张所长决定另辟蹊径。在征求王某母亲的意见后,张所长决定通过起诉来帮老人维权。接受了老人的委托,张所长开始紧锣密鼓地收集各种证据材料,起草相关法律文书,于2012年7月11日作为老人的委托代理人出庭代理诉讼,将王某某的六个儿女告上法庭。在庭审中,当审判长提出原、被告是否愿意接受调解时,被告不同意,张所长又不厌其烦地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同时宣传相关的法律规定,最终子女们同意调解。案件在审判长的主持下,也在张所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劝说和教育下,王某某的儿女们这时才明白自己的行为法理不容,并都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愿意承担母亲的生活费,照顾母亲的生活起居。最终六儿女商量共同承担老人的生活费,医疗费等费用,让母亲安享晚年。
建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社区网格沟通联系的公示制度,有效地方便了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社区和网格公示法律服务人员基本信息和联络方式,为公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当居民有特殊需求或急事时,由社区出面联系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到场或入户提供咨询服务,实现社区居民和社区网格法律服务人员点对点交流和“菜单式”个性化服务。嫘祖社区根据一网一格在辖区内公示栏挂上了网格法务联络员公示牌。社区的李大妈看到后难掩兴奋之情,她高兴地说道:“现在的政策就是好,以后遇到什么事啦,我们还有自己免费的法律顾问呢!”
“法务网格”是一种全新的社区管理模式,也是一项服务居民的实践探索。在今后的工作中,远安县司法局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快脚步、加大力度、加强领导,坚持于“要在落实、活在参与、重在服务、贵在坚持”上努力实践,把这项工作作为强化社区服务为民办实事来抓,以满足群众法律事务需求为主线,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建设融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司法鉴定、法制宣传等多项工作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零距离”地满足群众基本法律需求,“第一时间”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全天候”防范重新违法犯罪为目标的“法务网格工程”,让百姓切实感受到“法律服务就在我身边”,实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主体、工作环节、工作方式、工作手段的创新,充分彰显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优势和地位作用,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秭归县全面实施“法务网格工程”的情况
2012年6月29日,秭归县司法局局长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半年工作总结会上,向全县各司法所及机关股室传达了全市“法务网格工程”现场会会议精神,对“法务网格工程”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于7月10日下发了《秭归县司法行政系统“法务网格工程”实施方案》(秭司[2012]22号),要求各司法所将“法务网格工程”作为下半年工作重点来抓,搞好调查摸底等前期准备工作。自“法务网格工程”全面铺开以来,秭归县司法局主动出击,积极作为,采取三项主要措施,确保全县“法务网格工程”整体规范推进,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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