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安全应急管理》:
3.基层应急组织体系有待加强
农村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虽然已经构建起来,但力量还是比较薄弱,尤其是在市、县、乡镇,应急组织机构多为合署办公,因此人员、经费不落实,职责难明确,更由于一人多岗多职,造成应急管理队伍人员不稳定,很多基础性工作难以持续、有效、有序开展。现阶段,我国农村应急管理工作,由于资金短缺、资源配备不足等原因,没有常设的危机检测机构,只有在突发事件发生之后,村委会才临时成立一个应急管理工作小组且仅仅由几个村委会干部组成,根本无法对突发事件做出全面有效的应对。我国农村基层组织的危机处理水平较低,当危机发生时不能迅速地做出有效反应。主要表现在:第一,缺乏综合性的应急管理协调机构,对整个应急管理流程的运转情况负责不到位。管理过程没有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农村基层组织危机管理的主观随意性还很强。第二,农村应急管理的社会动员能力较差,未能充分调动社会及广大农民积极地开展互助与自救。第三,信息网络不健全。信息是应急处理的基础与前提,更是协调联动机制发挥作用的必备要求。而当前农村地区应急管理的信息网络未能真实准确地收集相关信息,未能及时地向农民及相关部门发布信息或信息没有及时地进行有效沟通等,造成了领导决策的失误以及人心的浮动,农民极易在危机中产生恐慌与盲动,从而恶化了事态的发展。第四,危机恢复机制不健全。当危机发生之后,通过及时的财政保障、专业性人才的指导帮助(例如,地震爆发后急需的医疗卫生人员和心理专家等)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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