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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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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北京人口史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300188201
  • 作      者:
    高寿仙著
  • 出 版 社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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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高寿仙,1962年生,河北省东光县人。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现任北京行政学院校刊编辑部主任、《新视野》主编、研究员,兼任中国明史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明清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史室客座研究员等职。著有《明代农业经济与农村社会》、《徽州文化》、《中国宗教礼俗——传统中国人的信仰观念及其实态》、《明史——一个多重性格的时代》、《天启皇帝大传》等,发表论文8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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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当代人口科学论丛:北京人口史》采用历史学和人口学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以现今北京市的市域范围为地理空间,在对相关资料和研究成果进行系统全面的搜集、整理、分析和考证的基础上,重点论述了人口数量的消长变化,整理出一套更加接近实际的人口数据,并在资料允许的条件下,介绍了人口的迁移流动、自然变动、自然构成、社会构成、家庭与婚姻等方面的情况,阐述了北京地区各个历史时期人口起伏变动的复杂轨迹,总结了造成人口起伏变动的各种因素,有利于从长时段的角度把握北京人口发展变化的规律和趋势,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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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辽代以前,蓟城的城市管理和户口调查制度与其他地区并无不同。成为首都后,周边乡村地方的管理体制仍与其他地区相同,但城市管理体制却表现出相当大的独特性。关于各个时期全国性的户籍管理和户口统计制度,经济史、人口史学者已发表过很多论著(如葛剑雄主编《中国人口史》各卷均设有专章),读者自可参看,勿庸赘言。辽代以降,北京由陪都而首都,形成了比较独特的城市管理体制。而作为首都,其居民五方杂辏,成分复杂,给户口调查造成很大困难,是以直到清末引入西方人口统计制度之前,北京城市一直没有留下比较确切的人口数字。下面对历代北京城市管理体制与户口状况,择要作一说明。
  从秦汉到唐代前期,北京地区的中心城市蓟城,一直独归蓟县管辖。建中二年(781年),分蓟县地置幽都县,“管郭下西界,与蓟分理”,从此蓟城便由两县东西分辖。这种管理体制此后长期沿袭下来。据宋人路振《乘轺录》记载,唐代幽州城内共划分为26坊,坊是直接管理城市居民的基层组织。关于坊的管理体制,未见具体说明。查隋代制度,“诸府皆领军坊,每坊置坊主一人、佐二人”,幽州城坊或亦如此。蓟、幽都二县除分领城内各坊外,还管领近城各乡。
  辽代升幽州为南京,建为陪都,南京城及周边乡村由析津、宛平二县分治。南京仍沿唐制,划分为26坊。为了加强对都城居民的管理,辽在五京各置警巡院,设警巡使和警巡副使,职责包括治刑狱、理治安、检括户口等项。警巡使较县令秩高位重,与各坊构成城市户籍管理和户口统计的新系统。警巡院之外,辽在五京还各置契丹警巡使,专门管理作为统治民族的契丹人。辽朝的户籍制度比较复杂,人户分属州县、宫分、头下州县、部族、属国、僧寺等不同的户籍,但朝廷能够有效掌握和控制的户口,实际上主要是州县户口和宫卫户口;辽朝也未建立定期的户口调查制度,每次检括户丁,都是临时下达诏令,检括时州县户与宫卫户分别进行,官方公布的州县户数中并未包括宫卫户在内。南京城市及周边乡村的居民,绝大多数属于州县赋役户口,另有一部分属于宫卫军户,此外还有少量僧尼人口。
  金朝营建中都并迁都于此,仿辽制设置警巡院,大定年间分置左、右警巡院。警巡院直隶于中都大兴府,与附郭大兴、宛平二县为平级的行政建制单位,置警巡使1员、副使1员、判官2员、司吏18名。“通括户籍”为警巡院的重要职掌,其中司吏主要为验实户口而置,“视其户口与课之多寡增减之”。与辽代专置契丹警巡使不同,金代只是在左、右警巡院下设置女真司吏,负责验实女真人之户口。迁都前燕京城内仍分为26坊,营建中都后,城区面积扩大,遂增加为62坊,各设坊正,隶属于警巡院。金代户籍制度也很复杂,《金史?食货志序》概括说:“其为户有数等,有课役户、不课役户、本户、杂户、正户、监户、官户、奴婢户、二税户。”现代学人多相信这一记载,认为金代存在九个户别,实际上此乃杂凑而成,并不能反映金代户口类别的真实状况。从户籍管理的角度看,金代户口可以分为州县民户、猛安谋克户和乣户三大类,此外还有单独编籍的监户、官户、宗室将军户和武卫军等。上述各类人户,除以游牧为生的乣户外,其余人户均有在中都定居者。在户口调查方面,金代改变了辽代很不规范的局面,建立起一套定期的、严格的户口调查制度,“凡户口计账,三年一籍”,主要按里(坊)正、县、州、路府、户部、尚书省系统和猛安谋克系统进行,金章宗以后,猛安谋克户也归由州县系统检括统计。
  元朝营建大都前,燕京仍沿金制分为62坊,燕京城市户籍由附郭之宛平、析津二县分管。升为中都后,恢复了左、右警巡院,“领民事及供需”,“民事”自然包括户籍管理和户口统计。更名大都并营建新城过程中,陆续有居民入住新城,遂增设大都警巡院以“领京师坊事”。这样,大都新、旧二城共有三个警巡院。新城建成后,令旧城居民迁居新城,遂省并警巡院一,只设左、右二院。元成宗大德年间,增置大都南警巡院,专治旧城。元武宗至大年间,又“增大都警巡院二,分治四隅”。至此,大都共设置警巡院五个。后经裁并,只存左、右二警巡院。至正十八年(1358年),又“于大都在城四隅,各立警巡分院,官吏视本院减半”。新城起初划分为50坊,后坊名多所更易,坊数可能也有所增加,各坊分属于警巡院。警巡院与宛平、析津二县同秩,均为正六品,每院各置达鲁花赤一员、警巡使一员,另有副使、判官、典史若干员。此外,元代还于大都南、北二城各置兵马司,秩正四品,主要负责刑狱、治安等事。元代人户被分为多种类别,如民户、军户、站户、医户、盐户、糯米户、脂粉户、沙鱼皮户、僧户、道户、答失蛮户、也里可温户等等,估计不下百种,通称“诸色户计”,其中以民户占绝大多数,军、站、匠等户数量也较多。大都人户究竟分属多少种户籍,已难考知,估计不下数十种。在户口调查方面,元代并无固定化的制度,初期进行过几次括户,各类户籍亦按不同系统进行统计。至元七年(1270年)以后,北方便未再进行过普遍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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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绪论
一、北京地区自然环境的变迁
二、北京地区历代行政建置沿革
三、北京城市管理体制与户口调查
四、相关研究成果综述
五、研究方法和基本内容
第一章  先秦时期
第一节  夏代以前的人口发展
一、北京地区的古人类及其体质演进
二、人类活动空间的扩展与原始聚落的出现
三、原始人口的数量和寿命
第二节  夏商周时期的人口发展
一、两周时期的人口规模
二、夏商周时期的人口迁移
三、燕国境内的少数民族及其外徙
第二章  秦汉至五代时期
第一节  秦汉时期的人口规模
一、秦朝时期
二、西汉时期
三、东汉时期
第二节  魏晋北朝时期的人口规模
一、魏晋时期
二、十六国时期
三、北朝时期
第三节  隋唐五代时期的人口规模
一、隋朝时期
二、唐朝时期
三、唐末五代时期
第四节  人口迁移与分布
一、秦汉时期的人口迁移
二、魏晋北朝时期的人口迁移
三、隋唐五代时期的人口迁移
四、秦汉至五代时期的人口分布
第三章  辽金元时期
第一节  辽朝时期的人口规模
一、关于州县户数和丁数的一些问题
二、关于宫卫户和驻军的一些问题
三、人口总数的估计
第二节  金朝时期的人口规模
一、《金史?地理志》户数的年代与户口比例
二、人口总数的估计
第三节  元朝时期的人口规模
一、北京城市
二、州县地方
第四节  人口迁移与分布
一、辽朝时期的人口迁移
二、金朝时期的人口迁移
三、元朝时期的人口迁移
四、辽金元时期的人口分布
第四章  明清时期(上)
第一节  明朝时期的人口规模
一、州县系统的人口数量
二、军卫与其他人口的数量
三、北京城市的人口数量
第二节  清朝时期的人口规模
一、州县地方的人口数量
二、北京城市的人口数量
三、北京地区八旗人口的数量
第三节  明清时期的人口迁移
一、明朝时期的人口迁移
二、清朝时期的人口迁移
三、明清时期的外国移民
第四节  清朝时期的人口生育与死亡
一、出生人口与出生率
二、死亡人口与死亡率
第五章  明清时期(下)
第一节  人口构成
一、地理分布
二、自然构成
三、职业构成
第二节  民族人口
一、明朝时期的少数民族
二、清朝时期的民族人口
第三节  婚姻与家庭
一、清朝时期的婚姻状况
二、明清时期的家庭状况
第六章  民国时期(上)
第一节  人口规模与迁移
一、县属地方的人口数量
二、城市区域的人口数量
三、人口迁移
第二节  人口自然变动
一、出生人口与生育分析
二、死亡人口与死亡原因
三、人口自然增长率
第七章  民国时期(下)
第一节  人口构成
一、地理分布
二、自然构成
三、社会构成
第二节  婚姻与家庭
一、婚姻状况
二、结婚年龄与初结婚率
三、家庭状况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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