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力量是最普遍的力量,因为无论人们是谁,来自何方,他们都属于人类,即使人们有一些生理上的差异,包括年龄、身材、个头、肤色以及性别等。除了个别例外情况,这些差异既不能改变,也不能被他人操纵。
在所有的社会形态中,生理上的差异都会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态度和与别人相互交往的方式。比如,个头大的人被视为强壮的人,可能会有攻击性,因此个头大的人能经常感觉到别人对他的顺从。个头大且肌肉发达的人可能被看做暴戾的人,瘦小的人通常让人觉得柔弱,一个粗野举止的人会被人认为没有教养。影响人们对生理差异反应的文化规范是无穷无尽的,因为每个群体有其对生理特征含义的特定解读。比如在有些群体中,人们会认为丰满才是健康的。
文化通过不同的方式从心理上对团体产生着影响。人们认为,团体中的人们会持续地承受着遵从团体规范的压力。从这方面考虑,人们的个性在很大程度上都是通过团体规范形成。家庭,作为一个主要的社会化媒介,塑造了人们基本的价值观。这在亚洲尤为明显,如那种尊重权威、尊重传统、尊重学识的文化观念(Gaw,1982;Vernon,1982)。此外,个体与主要人物的接触,如亲戚、朋友、师长、同龄人,能够提升其对整个文化下的社会习俗和社会行为的理解。当我们比较不同文化中人们的感受思维和行为方式差别时,发现这点尤为明显。例如,苏(Sue&Sue,1990)发现,白人和原住民在交往风格上有以下不同(应该注意,这是一种普遍现象,它并不影响团体之间或者团体内部的个体差异)。
白人:通常以言语表达为导向;按照计划行事;有长远目标;以个人为中心;情感张扬;以因果联系为导向;开放和亲密;理性思考、遇事镇定、对身体愉悦与精神幸福有着清晰的区别。
原住民:以行动为导向;率性而为;不同的时间观;立即执行的短期目标;身体直觉;直觉与非语言的;满足当前需求;合作而非竞争;习惯于具体、切实可行的、有组织的方式;使用民间的或超自然的解释。
人们的行为同样受到意识形态以及思维方式的影响(如,立场、理论、目标)。
个体思想意识形态的基础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其行为。正是从这些基础中,人们才获得了宗教观、社会观念、政治信仰和其他观念,并以此支配自己的行为。在一定文化背景中成长的人,其行为表现必定也符合该文化背景。换言之,人们用自己文化的或民族的方式来思考和看待这个世界,这些方式往往反映在人们的语言、价值观和信仰之中。这些意识形态的差异,可以从那些来自其他种族的团体成员身上观察到。例如,在我最近主持的一个小组中,一个美国原住民的后代(Cree,北美印第安人的克里族)更注重团体责任,而另一个法国裔爱尔兰后代则更看重个人责任。
一个民族的意识形态决定着人们特定的态度、信念和思维方式,构建了人们存在的形式。人们对生活、死亡、婚姻的观念决定着他们与他人相处的方式。人们倾向于运用他们在自己社会中形成的持续态度来反馈周围环境。少数民族为了生存,已经接受了一些主流文化的意识形态,但是这种接受也许或者根本不会在他们心中根深蒂固。据柏瑞尔和瓦斯克斯(BurielandVasquez,1982)所述,即在美国生活了三代后,墨西哥裔的美国青少年也只在很小的方面改变了其原有的文化特性。
然而,这些少数民族的文化特征和原来的文化传统也并非完全相符。例如,非洲裔美国人或者阿拉伯裔美国人之间,与尼日利亚人或者伊拉克人相比,彼此间有更多的相似之处。这也导致当今的这些少数民族觉得自己“既不属于这里也不属于那里”。此外,有些信念或者价值观受到性别的影响更甚于文化差异的影响(例如,无论何种文化下,男人拥有更多的自主选择权)。生态力量主要涉及环境是如何影响人类文化和行为的。在孤岛上长大的人与在大陆上长大的人可能会形成不同的世界观。气候、繁荣程度和人口密度,就像地形一样在形成独特的文化规范过程中发挥作用。在人口稠密地区出生的人可能会更自信一点,因为这是生存的唯一途径,而在人烟稀少的地方出生的人则会显得更加放松与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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