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从所载“生擒千余人,杀戮数千人”的记载可知,官军与平武各民族百姓的死伤则更多。因为,俗话所言之“杀人一千,自损八百”,实为经验之谈,而非虚言妄语。
简言之,嘉庆五年(1800年)的战乱,使平武各族百姓遭受到了非常严重的损失。其中,又以世居其地的少数民族的伤亡最为惨重。
前引史料已经载明,白莲教农民军是因被官军“追剿”,即围追堵截后走投无路而“窜人龙安境”内的“穷匪”,其行军路线是从“番地进入龙安境内”的。同时,最先率领地方武装与农民军作战的不是政府的各路官军,而是“土通判王玑”。因此,首当其冲的死伤者当是平武的普通少数民族和“番勇”。实际上,对在这次战乱中少数民族的死亡情况,在史书中也曾作了点滴的记载。
道光《龙安府志》卷之八载嘉庆五年(1800年)少数民族的阵亡情况道:“税福春、唐文、敬禄、唐朝兴,俱在阳地隘火溪沟阵亡,均入祀昭忠祠。阵亡番勇:札歌、勿肖、燕了、垂他、着地、正满锯、牙子、年墨他、龙朱他、哈洞保、速木舟、罗介、纳木亚、六骨他、罗舟、若麻肖、略朱、耿歌、六妹、色以麦、成保、额之牙、勿各、嘛嘛、作墨、速朱,均祀昭忠祠。”
在史书提供的这些名单中,前一部分四人是汉名(即“熟番”名),后一部分二十六人是番名(即民族名)。“阳地隘”,是清朝中央政府规定的平武土司的驻防地,“火溪沟”则是“火溪沟番地”的简称(今亦称火溪沟)。因“阳地隘”是土司的驻防地,所以,当地的民族就多用汉名。这就说明,在当时的战乱中,平武少数民族的死伤情况还是很严重的,否则,《龙安府志》就不会破例进行记录,并载入史册。
需要加以说明的是,府志所记的名单,既不是少数民族中的普通百姓,也不是寻常的“番勇”,而是各家族、各部落、各寨子在这次战乱中阵亡的番官与头人。因为,世居在“火溪沟番地”内的少数民族,他们的居住特点是“聚族而居”。简言之,一个寨子就是一家人,也就是一个血缘和地缘部落,其首领或酋长就是头人或番官,即番牌与番目。在战斗中,按照少数民族的民风民俗,番官与头人需冲锋在前,故死亡率就较高,也因其社会地位是头人或番官,所以,才有资格被载人由当时汉族官吏编写的府志之中,并享“祀昭忠祠”。至于在这次战乱中死伤的普通番民,则因史无记载,也就不得而知了。
兵燹战乱之后,留给平武县的是地广人稀,多见树木,少见人烟,满目疮痍的惨烈景象。为了尽快恢复残破不堪的社会秩序,衰败至极的地方经济,在龙安府、土长官、土通判、土知事和平武县的倡导、允准、默认之下,经过清前期的“湖广填四川”和近二百年之久的恢复与发展后,早已出现“人满为患”的川中丘陵地带的汉族(特别是那些非常贫穷的汉族),他们为生存计,就以此为契机,逐渐地移人平武这一既是大山区,又是少数民族聚居且被称为“氐羌地”的民族区。
这些最初源自清代湖广地区的汉族移民,当他们从川中丘陵地区再次移入盆周深山区的平武县时,还带来了在外面早已普遍种植的玉米、洋芋等特别适合山区生长的高产农作物。这样,就逐渐地改变了平武地区以种植并食用“青稞、养子之属”的传统习惯。由于这些适应性既强,产量又高,而口感亦佳的高产农作物的引入,加之平武山区原本就地广人稀,经战乱之后人口则更为稀少,于是,就为外地的汉族更大规模地移人提供了可资生存的物资与社会的条件。
在嘉庆年间由清朝官军主导抗击白莲教农民军的战争中,由于世居在平武地区的白草番、白马番和木瓜番等少数民族丁壮的成批大量死亡,留下的多是幸存下来的孤儿寡母,而当地的少数民族在婚姻形态上又有古老的“抱儿子”的传统婚俗,这样,就为在平武地区进行成批量的汉番通婚并产生混合型的特殊族群预留了存在的广阔空间。
“抱儿子”是当地的俗称,又有倒插门、上门汉、上门女婿等他称。实际上,“抱儿子”就是我国传统婚姻中的“从妻居”,这种婚俗在书面语言中通常叫做“入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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