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论丛(2014年第一辑)》:
治道是治理天下之道,治道是研究统治者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进行统治,传统的中国政治思想绝大部分的讨论都集中于此。在牟宗三看来,中国的治道,也即治权民主,尧、舜、禹以后以及秦汉以来,皆事实上已时有之,而原则上亦普遍肯定之。儒家讲“德化的治道”、道家讲“道化的治道”、法家讲“物化的治道”,均是如此。三个自上而下的系统交替使用,君却总是一个无限体,得不到应有的限制,君的主体性得不到消解。但是,政道是治道的基础,所以有治道而无政道,则治道孤立无援,也无客观的保证,从而不具有必然性,时有而不必有。因此,中国的治道总是主观的,系于君相一心,不能通过政道而客观化,人民永远处在被动的睡眠状态中,其主体性无法真正确立。显然,治道只有证成性,仅治道本身并不能说明一个政权是否有正当性。而且,正因为政治权力的来源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所以传统政治以革命取得政权和后继之世袭均没有政治正当性。既然革命和世袭均没有政治正当性;那么,治道虽到了无以复加的自觉境界,也无法推出政权就拥有正当性。
中国传统的政治思想只向治道用心,而始终不向政道处用心,中国文化在政治上实缺政道这一环。无论德化的治道到了何等无以复加的境界也不够,必须转出政道来,对政权有安排。所以,牟先生说中国以前只有治道,没有政道;只有吏治,而无政治。他主张改造中国传统政治,变成现代的政治,确立人民的主体性,即是人人自觉地是“政治的主体之存在”,建立起政道。这不是兼取道家法家以补充儒家的问题,因为道家法家根本不向政道用心;只有本着儒家的骨干,审辨儒家大同理想所阐发之诸概念之何所是及其所蕴含的一切,使思想义理转弯、撑开,始能转出政道来。
因此牟宗三认为,新外王就是根据内圣方面之道德礼乐之本,再撑开逆之以建立第一义之制度,下贯第二义之制度。以往儒家论外王,原则上是视为内圣之直接延长,其落实之致曲表现,便只落在第二义之制度以及随之而生的附带诸义。所以外王总无成,内圣亦有憾。牟宗三认为问题出在第一义制度转不出,徒视为内圣之直接延长,或只落在第二义之制度上,则外王事功总不得成,而且必然转为与内圣对立。这也是中国历史文化的症结之一。新外王要解除此症结,必须以第一义制度为完成外王事功,消融其与内圣对立的总关键。在牟宗三看来,新外王必转出分解的尽理之精神与事功精神。新外王所讲政道是维持政权与产生治权的宪法轨道,故是“理性之体”;治道是在第二义之制度措施下处理共同事务的运用之道,故是“智慧之明”。有政道之治道是治道之客观形态,无政道之治道是治道之主观形态,即圣君贤相之形态。中国以前无政道,而于治道则言之甚透,而且正因为无政道,所以治道已透至最高的境界。儒道法三家治道亦有时而穷,但这并非三家治道本身的问题,而是主观形态的治道问题。所以治道的转进,在于如何由主观形态转至其客观形态。牟宗三将其称为“治道之异质的反省”,即由政道夹制治道,使治道成为客观化。治道转为客观形态,则真正的外王事功才能被实现出来。总的来说,只有建立起第一义制度(政道),政治才有正当性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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