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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客观性及其限度:伦理学与政治哲学的边界问题研究:the boundary of ethics and political philoso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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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6150078
  • 作      者:
    王艳秀著
  • 出 版 社 :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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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艳秀(1981-),吉林德惠人,吉林大学博士,黑龙江大学哲学博士后(已出站)、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博士后(在站),天津师范大学教师。主要从事道德哲学、政治哲学研究。近五年来,先后主持省部级等各类项目5项;获中国博士后面上资助一等1次;在《道德与文明》、《伦理学研究》等各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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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道德客观性及其限度:伦理学与政治哲学的边界问题研究》讲述了我们生活在一个道德生活碎片化的时代,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当代道德哲学家尝试用三种不同的方法寻求道德客观性:共识法、中介法、超越法。三种方法尝试立足于后形而上学视域解决道德困境,但都陷入了各自的理论困境之中。这说明伦理生活包含有无法合理地解决的价值冲突,是一个我们必须接受的事实,而不是某种我们为了理论的一致性而应该清除的东西,从而要求伦理学乃至哲学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而调整对自己的本性与限度的理解,重新思考伦理学与形而上学以及政治哲学的边界与关系问题。
  本报告通过区分知识论的形而上学与道德形而上学,以及形而上学意义上的至善与具体的善,为探寻伦理学与形而上学的关系奠基。一方面道德形而上学不可抛弃,形而上学意义上的至善的作用表现为一种提示与警醒,防止具体善的僭越;另一方面,至善不可说、不可证,只是个纯粹的形式性概念,任何对它的肯定性证明都必然是知识性的。另外,在此前提下,划分伦理学与政治哲学、正当与善、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界限,这样,伦理学只能是原初意义上的,而非通俗意义上的。原初意义的伦理学之意义不是在于为人类的行为制定规则,而在于提醒人们直面存在的真实境遇。人们存在的真实状态就是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泾渭分明,公共领域要求具有普遍有效的准则,这些准则只是政治制度,而不需要有道德基础,在公共领域至关重要的原则是“正当优先于善”;在私人领域,没有绝对的规则,个人拥有至上法权,为了防止这一权力的滥用,应该培养主体的道德判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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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道德客观性及其限度:伦理学与政治哲学的边界问题研究》:
  既然关于伦理学的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都是不可靠的,那么伦理学在何种意义上是客观的呢?既然事实与价值不是完全没有任何关系,那么对于何谓价值的客观性也需要重新理解。这个对于客观性的界定面临这样一个问题:既然我们创造的道德映像可以存在更好或更坏,那就需要假定存在着关于什么是更好或更坏的标准,当我们询问这些标准的地位时,关于道德谈论的认识论或本体论的整体问题难道不会重现吗?
  普特南在“作为事实和作为价值的合理性”一文中回答了这个问题。第一,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实用主义者总是主张,标准和实践必须一起发展,并由一个精致的相互调整的程序不断修改。”①我们依据其来判断和比较我们的道德映像的标准本身和道德映像一样也是创造物。道德映像是人类创造物,但那并不意味着,我们使用其中一种或另一种道德映像的语言所做出的判断不可能是正确或错误的。然而他们是人的创造物这一事实确实意味着原则上它们可以被取代、合并、联合,等等。第二,这种主张不同于非理性主义。露丝·安娜·普特南诉诸“需要”这个概念。正是因为有实实在在的人类需要,才使区分好的或坏的价值成为可能。杜威告诉我们,人的需要也不是先在的,人类在不断地重新设计自身,我们创造需要。我们的概念——价值概念、道德概念、映像概念、标准概念、需要概念——是如此地相互交织在一起,以致它们都不能为伦理学提供基础。我们必须慢慢注意到,“没有为伦理学提供基础的可能性”。②
  那么,在普特南看来,“我们具有何种客观性”呢?即一旦我们放弃了本体对象和性质的整体图画,我们的信念之网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世界本身?
  第一,“客观性”不是离开人的形而上的东西,不论是道德的客观性还是物理的客观性,都不可能离开人的活动来加以探讨,实践以及与其相关的价值是谈论客观性的必要前提。实用主义反对以第三者的旁观身份谈论任何理论话题。普特南指出,只有明智的人才知道什么叫明智,只有懂音乐的人才知道什么是好音乐,一切的认识都以范式为前提,而范式则是在人的实践当中完成的渗透了事实和价值两方面的东西。因此客观性不在于与对象的唯一对应,而只能在一个文化的内部才能得以把握,是特定的文化为“善”提供了合理的可接受的标准,从而在文化内部,“善”具有了某种和物理事实同样的客观事实性。伦理学在这个意义上同样是关于事实的理论。
  第二,这样,客观性就不是“我的”客观性,而只能是“我们”的客观性。普特南指出,在一个文化社群中,说某一事实是客观的,即意味着相信这一事实是合乎理性的,而理性上的可接受性或“合乎理性”的标准则涉及一个文化社群的价值问题,是文化社群为我们制定了客观性的准则并使得这种客观性成为可能。“一个无价值的事物同样也无事实可言”。
  第三,客观性一方面立足于事实条件,另一方面随着传统的改变而改变。在道德推理中,我们通常不可避免要诉诸那些在道德的话题中自身不能得到证明的价值或价值判断。但是,我们在起点的选择上是不自由的,选择总是按照事实条件进行的,而且每一事实条件都以其自身的方式决定着选择的本质。那么我们如何选择自己的价值呢?(1)在形成事实条件时所追求的价值和(2)事实条件,即在其中追求价值并且把实质性价值作为值得追求的东西而加以接受是两码事。因此,在价值和目标的选择中,我们必须首先寻找一种叙述,在这种叙述中,我们的生命能够被理解为一个连贯一致的整体。我们并不具有这种可供支配的基础,使得合理性和道德性的观点可以被一劳永逸地证明为普遍有道理的,对证明起点的选择总是出现在一般的和习惯的方式对个别的文化传统的反应或与这种传统的联系之中的,可以用许多方式解释传统,但我们不能将自己置身传统之外。
  综上所述,普特南否认事实与价值的二分法,认为事实与价值是互相缠绕在一起的,从而重新界定了客观性的概念,他认为不存在形而上学实在论所认为的绝对的上帝之眼,也不存在绝对的客观性,所谓的客观性只能是一种合理的可接受性。无论是事实判断还是价值判断都可以具有一种作为合理的可接受性的客观性。道德客观性之所以可能,关键在于对“客观性”的实用主义解释,即当我们说好这样一个价值词语时,不单纯是某种主观的情感,同时他也表述了某种事实:“把一行动称之为好的最一般理由就是它具有一些好的后果,其中某些后果就是最终引起一些自然被认为有价值的状态或情结。”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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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导论 生活在碎片之中
第一节 多神主义的困境
一 道德共识的困境
二 道德践行的困境
三 社会稳定的困境
第二节 现代化及其悖反
一 现代性的叙事
二 现代性的悖论

第二章 道德客观性问题的系谱学考察
第一节 道德客观性的确立:传统形而上学对至善的承诺
一 真与善的统一:美德即知识
二 形而上学与伦理学的统一
第二节 对道德客观性基础的质疑:主体形而上学对道德根基的内在寻求
一 由发现真理到建构真理
二 由服从外在客观秩序到崇尚内在意志自由
三 由对道德规范的认可到进行合法性论证
四 从真与善的统一到事实与价值的分野
第三节 道德客观性的彻底消解
一 情感主义对道德客观性的拒斥
二 历史主义与虚无主义的亲缘

第三章 作为道德共识的客观性
第一节 重叠共识的范式性转换
一 从对实质性道德的探讨到对合法性程序的建构
二 从内容的普遍客观性到原则的普遍客观性
第二节 重叠共识之认知内涵的缺失
第三节 交往共识的规范性寻求
第四节 交往共识的困境

第四章 作为共同体目的的客观性
第一节 麦金太尔对当代道德困境的诊断
第二节 规范伦理学的缺失
一 共同体框架的缺失
二 客观性的抽象化
三 规则对道德的吞噬
第三节 在德性的废墟上重建共同体
一 古代伦理学与现代伦理学的区别
二 功能性概念对事实与价值鸿沟的弥合
三 整体的人生对多元论的克服
第四节 目的论的价值与困境
一 滑向相对主义
二 导致虚无主义
三 回避价值多元论问题

第五章 作为合理的可接受性的客观性
第一节 事实与价值二分法的崩溃
一 通过对“事实”概念的考察揭示逻辑实证主义语言观的贫困
二 通过对“价值”概念考察揭示逻辑实证主义的定义误区
三 事实与价值的互相缠绕
四 对科学与伦理学二分法的驳斥
第二节 重新界定客观性观念
一 客观性是一种“合理的可接受性”
二 价值的客观性
第三节 相对主义还是内在实在论
一 普特南对文化相对主义的批评
二 客观性还是协同性
三 价值是被创造的
第四节 内在实在论的困境

第六章 道德客观性的限度
第一节 绝对价值与相对价值的辩证关系
第二节 自我与他者的辩证关系
第三节 生活实践与道德判断的辩证关系

第七章 价值多元论与伦理学的政治哲学转向
第一节 作为事实的价值多元化与作为理论的价值多元论
第二节 价值多元论的影响与伦理学的重新定位
第三节 伦理学的政治哲学转向

第八章 实践哲学作为第一哲学
第一节 实践概念的澄清
一 实践是一种合目的性行为
二 实践服从逻各斯
第二节 亚里士多德实践哲学的内在悖反及其理论根源
第三节 亚氏实践哲学的现代效应
第四节 伦理学作为第一哲学何以可能与何以可为

第九章 伦理学与政治哲学的界限
第一节 以善蕴含正当的古代伦理学
第二节 近代正当与善/政治与道德的分离
一 把政治还原为道德
二 把善还原为正当
三 道德优先于政治,但是正当优先于善
四 善优先于正当,但是政治优先于道德
第三节 道德与政治关系的当代发展
一 罗尔斯对“正当优先于善”的捍卫
二 桑德尔对于“正当优先于善”的反驳
第四节 公共理性的重新建构
一 回到康德
二 以道德形而上学为基础的正当优先于善

第十章 道德判断力研究
第一节 价值多元化的道德困境
第二节 对判断力的系谱学考察
第三节 建基在主体间性基础上的判断力
第十一章 结论
参考文献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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