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作为党的最高领袖,同时也是伟大的哲学家,以他深邃的哲学头脑和浓郁的哲学情结,从新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需要出发,在继续强调马克思主义哲学通俗化的基础上,更加重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宣传和普及,并在多个场合对哲学宣传和普及作出了一系列论述。1951年至1954,毛泽东先后两次致信当时著名的哲学家李达,都提到了哲学的普及问题,针对辩证唯物论的通俗宣传不能适应广大干部和青年学生的需要这一现实情况,希望李达在哲学工作者中带头利用适当机会对哲学的基本概念加以阐释和说明。1955年3月,毛泽东在《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进一步指出:“要在党内外五百万知识分子和各级干部中,宣传并使他们懂得辩证唯物论,反对唯心论,我们将会组成一支强大的理论队伍,而这是我们极为需要的。”①他从全党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指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础,并语重心长地教育全党同志要认真学哲学而且要学通哲学,否则“就没有共同的语言,没有共同的方法,扯了许多皮,还扯不清楚。有了辩证唯物论的思想,就省得许多事,也少犯许多错误”②。
如果说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是把在党内干部和知识分子中普及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的重点,那么,从1957年开始他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的重点转移到在普通人民大众中普及马克思主义哲学,并逐步形成了“哲学群众化”的思想。仅1957年这一年,毛泽东就先后三次讲到了广泛宣传普及哲学的问题。1957年1月27日,毛泽东在《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全党都要学习辩证法,提倡照辩证法办事”①;3月12日,他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在人民大众中间逐步推广辩证法,“要求大家逐步地学会使用辩证法这个科学方法”②;11月18日,在莫斯科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上,他强调一定要广泛地宣传辩证法,使之“从哲学家的圈子走到广大人民中间去”③,并呼吁各国共产党都应高度重视这个问题。1963年5月29日,在《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的批文中,毛泽东创造性地提出:“为了做好我们的工作,各级党委应当大大提倡学习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使之群众化,为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所掌握,让哲学从哲学家的课堂上和书本里解放出来,变为群众手里的尖锐武器。”④在这里,他第一次使用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群众化”的概念。这个概念主要包含两层意思: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必须面向人民大众,而不能只在哲学家的小圈子里传播,不能只在领导干部队伍打转转,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本质上就不是少数人手里的经院哲学,而是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实现彻底解放的理论武器。正如列宁所指出的那样,“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全人类的,特别是工人阶级的伟大认识工具,它为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指明了摆脱奴役的出路”⑤。在这一点上,毛泽东的观点与列宁的观点是一脉相承的。二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的关键在于马克思主义哲学要为人民大众所掌握和运用,在实践中转化为人民大众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锐利思想武器,实际上这也是人民大众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目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如果只是能够让人民大众读得懂、听得明白,而不能为广大人民群众在实践当中所使用,不能转化为直接的物质力量,那么,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就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也就不可能满足人民大众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需要。
毛泽东提出“马克思主义哲学群众化”之后,在哲学界得到了积极回应,很多哲学工作者不仅认同了这个概念,而且对此进行了阐释。《人民日报》先后发表了多篇关于“哲学群众化”的理论文章,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沙英的文章《谈哲学群众化》,文章认为,“为了使哲学群众化,把哲学交给群众,首先就要将哲学通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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