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本杰明·克莱因不完全契约理论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4153552
  • 作      者:
    杨宏力著
  • 出 版 社 :
    经济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收藏
作者简介
  杨宏力,1979年生,山东单县人,副教授,2006年和2012年先后毕业于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和山东大学经济研究院,获经济学硕士和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为聊城大学商学院教师,山东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在站。主要研究领域为制度经济学和农村经济学。在《经济学动态》、《经济学家》、《改革》、《社会主义研究》、《江苏社会科学》、《山东社会科学》等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40余篇。主持省部级课题4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课题2项,主持或参与横向课题4项。曾获得2012年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三等奖、2012年民政部农村社区建设理论研究成果优秀奖、第二届山东省企业管理奖管理创新成果奖等奖项。主讲《微观经济学》、《金融学》等课程。
展开
内容介绍
  《本杰明·克莱因不完全契约理论研究》共四大部分,分为八章。第一部分为理论基础部分,包括第一章至第三章。本部分主要是提出《本杰明·克莱因不完全契约理论研究》要研究的问题,并对国外和国内的相关研究进行综述,以了解本研究所处的理论环境和研究重点。本部分还对克莱因不完全契约理论的渊源和发展历程进行了梳理,大致理清作者理论发展的逻辑思路。第二部分为核心理论研究与评述部分,包括第四章至第六章。本部分沿着克莱因不完全契约理论的逻辑展开研究,先对其理论体系中的几个核心理论作详细剖析,最后围绕这些理论分别进行评论。第三部分即第七章是比较分析部分。本部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比较突出克莱因不完全契约理论在契约理论一系列基本问题上与其他研究者的差异,以显示出其理论研究的价值所在。在熟悉了作者理论的理论背景、发展逻辑、基本内容及理论特点之后,我们可以对作者的理论最后总结一下了。所以,第四部分即第八章是对作者理论对中国理论与实践价值的一个评论。
  《本杰明·克莱因不完全契约理论研究》对克莱因理论的评论是基于三个层次展开的:首先,在对每个核心理论进行介绍之后围绕每个单一理论展开讨论,从优点和不足两方面针对性地阐释,便于深入了解该理论;其次,通过其理论与威廉姆森和哈特理论的比较突出其理论体系的合理性与不足;最后,对其理论总评,重点通过与中国案例的结合验证其合理的方面,同时也指出实践对其理论的挑战与质疑,以此促进对相关问题的讨论与深入研究。
展开
精彩书摘
  《本杰明·克莱因不完全契约理论研究》:
  但同时,克莱因也指出,并非像人们认为的那样,交易者使用契约条款是为了最大化地激励某些法院强制履约或代理人履约,它通常是更建设性地考虑到,契约条款是为了节省私人履约的资本量,并必然使交易双方自我履约的关系超过任何给定的事后条件发生变化的范围。法庭可强制执行的明确的契约条款,通过最优界定契约条款的自我履约边界,而被看作是对交易当事人有限的私人可履约资本的一种补充。
  (二)纵向一体化通过在一个企业范围内整合这些组织资产的所有权,纵向一体化消除了对单一基本合约的需要,增加了灵活指导生产的能力,最终减少了显著的潜在“敲竹杠”问题以及随之产生的大量交易成本。因而,在契约性方案过于昂贵时,纵向一体化可以作为一种有效解决机会主义问题的方案。但是,正如通用一费雪案例所呈现的那样,纵向一体化虽然变费雪为通用汽车的雇员而不再是独立缔约方,但并未消除潜在的“敲竹杠”问题。因为与实物资本相对,即使与通用汽车纵向整合后,费雪车身仍可拥有专用人力资本。缔约方必须利用长期合约安排而不是所有权转换,尽管长期合约存在刚性和潜在的“敲竹杠”问题。在交易者必须做出专用性投资才能进入交易的场合,一体化被人们认为是解决要挟问题的重要手段。在克莱因那里,虽然也强调一体化的重要作用,但不是绝对的。他认为,潜在的要挟是存在专用性资本和确定与执行契约的费用这两个因素的函数,即使投资是高度专用性的,绩效也可能是很容易确定和考核的。在涉及人力资本的情况下,纵向一体化之外的手段如长期租赁还是可行的。
  (三)第三方规制
  理论上来说,契约绩效的若干要素要由作为第三方的法令来界定和实施(克莱凶,1980)。如果契约条款是明白无误的,作为第三方的法院的裁决是解决“套牢”问题的一个最为简单的机制。但是,法院的存在外生了一种新的要挟的可能性。这种情况部分地是指,在明示契约里,由于第三方即法院的行为的不确定性,交易者可用诉诸法院的威胁来要挟对方。这种威胁纯粹是外生的。这种情况主要是指,在契约的缺口里生长出来的要挟发生以后,交易双方将事态上诉到法院后,由法院的行为的不确定性派生出来的要挟。对于这种要挟,在契约中没有事先的约定,没有一个明确的评价标准。作为第三方的法院,是根据自己有限的调查取证,按照已有的不明确的参照,根据自己的判断标准,以权威的形式做出裁决的。对于交易的双方,法院的裁决也许在意料之中,也许在意料之外,但裁决的结果偏向交易的哪一方,在事前是无法加以准确判断的。因此,交易的某一方在条件成熟时,就会启动违约按钮,用违约使自己的利益达到最大化。正因为如此,在克莱因的不完全契约理论中,只将法院看成是保证契约绩效的一种手段,通常还不是最主要最直接的手段。契约的自我履行机制才是最为基本的,法院的作用只在契约条款明确、法院判断能够准确预期的情况下才起重要作用。
  (四)长期声誉资本和商标
  克莱因相信,交易者并不觉得有必要完全依靠书面合同,而是通常使用不成文的声誉制裁行动以防止公司违反合同。由于信誉好的卖家正收集对他们的销售溢价,这被认为是对他们的品牌或声誉资本的回报。如果他们的未来销售下降,这样的卖家比那些信誉差的卖家有更多的损失,因此,可以预期,信誉好的卖家对今后的售后价格履行非合同规定的限制(克莱因,1996)。
  企业专用性资本成本可以采取诸如企业标志的沉人投资或者提高企业知名度的昂贵的标志之类的形式。如果企业在商标上做出了重要的投资,如高额的广告投入、完善的服务设施等,那么,我们可望得到企业高质量的产品供给,因为企业这些投资都需要从消费者的持续购买中得到回报。
  (五)品牌资本的数量
  通过终止关系和传递破裂的关系到市场来使一个违反合同的交易者造成资本损失的数量被定义为交易者的品牌资本。品牌资本受限时,合同会十分“厚”,甚至当事人会试图细化执行的每个细节并就可能突发因素做好准备;当品牌资本数额巨大时,合同就会“薄”,当事人只标明一些必要的合同条款或者可能只是口头上约定。
  ……
展开
目录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研究内容
第三节 研究方法
第四节 逻辑结构与技术路线

第二章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文献述评
第一节 本杰明·克莱因简介
第二节 克莱因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国内外研究文献
第三节 西方不完全契约理论研究前沿进展

第三章 克莱因不完全契约的概念、理论渊源和发展历程
第一节 克莱因的不完全契约概念
第二节 克莱因不完全契约理论的理论渊源
第三节 克莱因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发展历程
第四节 克莱因不完全契约理论的基本假设

第四章 不完全契约与“套牢
第一节 “套牢”的概念
第二节 “套牢”的交易环境条件
第三节 “套牢”的类型
第四节 “套牢”的治理
第五节 小结与简评

第五章 可占用的专用性准租
第一节 租金、经济租金与准租金
第二节 资产专用性与可占用的专用性准租
第三节 克莱因可占用的专用性准租理论
第四节 小结与简评

第六章 契约的自我实施机制
第一节 契约的履行机制
第二节 克莱因契约的自我履行机制理论
第三节 美铝一埃塞克斯电缆公司案例:契约自我实施的范围究竟是如何确定的
第四节 小结与简评

第七章 不完全契约理论:克菜因和威廉姆森、哈特的比较
第一节 克莱因和哈特、威廉姆森不完全契约理论学术背景比较
第二节 克莱因和哈特、威廉姆森不完全契约理论基础比较
第三节 克莱因和哈特、威廉姆森不完全契约理论体系比较
第四节 小结与简评

第八章 本杰明·克莱因不完全契约理论对中国的启示
第一节 理论的借鉴价值与现实意义
第二节 理论的局限分析
第三节 关于本杰明·克莱因不完全契约理论的两点讨论
参考文献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请选择您读者所在的图书馆

选择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
没有读者证?在线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