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孝文化丛书·以孝侍亲:孝与古代养老》从多个角度论述了古代孝与养老的关系——养老战略与老人福利、养老与救济机构、家庭养老与养生、退休官员的养老、养老法律保障。孝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与支撑点,也是传统中国人得以屹立于世的重要价值观。中国古人重视养老,国家也把养老制度建设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古代政府对养老的关注与投入,有一种近乎于天然的职责与自觉。而这种职责与自觉,无疑是与中国的孝文化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第一章 养老战略与老人福利
“孝”与“孝顺”,在汉语中属于非常温情与和谐的词汇。一般认为,孝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与支撑点,也是传统中国人得以屹立于世的重要价值观。正因为如此,中国古人特别重视养老,国家也把养老制度建设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历朝历代,养老都是政府的一项战略任务,也是国家大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可以这么说,古代政府对养老的关注与投入,有一种近乎于天然的职责与自觉。而这种职责与自觉,无疑是与中国的孝文化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如果说孝文化是一种精神文明,那么养老则是古代中国人对这种精神文明的一种身体力行的实践。
一 “三老五更”——养老制度的起源
尊敬和照顾老人是人类社会共有的不变的价值因素之一,中华民族自古就有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在长期的社会发展中,长幼有序、事亲至孝、敬老崇文、尊贤尚德已成为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早在原始社会时期,人们就知道推举德高望重的人作为部落首领。氏族社会,人们都把长辈当做父母,同样地尊重,把后辈当做子女,同样地爱护和抚养,老弱病残一视同仁,得到供养、保护。到了原始社会后期,养老是氏族集体的义务和责任。当历史的脚步跨进阶级社会的大门,养老变成了国家福利和救济的一部分。统治阶级为了施教化、明人伦、正风俗,也提倡养老敬老。
先秦时期,各个朝代对养老敬老十分重视。首先,设立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养老事务。养老制度已具有初步框架,养老思想也已经发轫。《礼记》记载:老人的待遇应该为:五十岁开始享受特殊待遇,六十岁能够经常吃到肉,七十岁要每天吃两顿美餐,八十岁要吃难得一见的珍馐,九十岁要能躺在床上享受到后辈对其饮食起居的照顾。
对于鳏寡孤独者,先秦的各个国家都有抚恤养老的政策。老无所依之人皆有所养,是先秦时期养老制度的重要内容。《礼记·王制》说,少而无父者谓之孤,老而无子者谓之独,老而无妻者谓之鳏,老而无夫者谓之寡。这些类型的老人都是“穷而无告者”,必须予以救济。还有聋哑、侏儒等残疾人,要让他们利用自己的技能而获得生活质量的最大化。这实际也是养老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
先秦时期,政府对鳏寡孤独者均定期发放生活必需品,主要是粮食。夏商周三代的政府对鳏寡孤独者的照顾还体现在对他们人身权利的保护上。商王告诫臣民不要欺负鳏寡孤独者;周公则在告诫周人不要欺侮鳏寡之人的同时,还要他们像殷先王祖甲和周文王那样去关怀他们。这不仅有政府专职官吏负责,而且还有特定的经费来源。
每年仲秋八月是政府优惠老人的月份。据《礼记·月令》记载,仲秋之月,是月也,养衰老,授几杖,行糜粥饮食。这里所说的养衰老,一般指的是社会鳏寡穷困的老人。
据传,尧、舜、禹时代之前,中国古代先民就开始在祭祀鬼神和先祖之日,以聚餐和会餐的形式来编排老幼的顺序,把长者和老者安排在较为重要的位置,以此来作为一种尊老和敬老的礼仪。礼仪是中华文明的结晶,用礼仪来突出对老人的重视,是我们祖先在养老和尊老这个问题上所作出的具有开创性的一步。春秋时期齐国的政治家和思想家管仲曾提出国家有九项惠民政策,即“九惠”。其中排在第一的就是养老,强调凡是国家,都要有管理养老的专门官员——“掌老”。具体措施为:七十岁以上的老人,可以有一个儿子不用服兵役,并三个月要赠送一次肉食给老人;八十岁以上的,可以有两个儿子不用服兵役,并每个月都要赠送肉食;九十岁以上的,所有儿子都不用服兵役,而且每天都要吃到肉,死后,国家要为其提供棺材等丧葬物品。
《周礼》是我国最为古老的礼仪典籍,其中的《地官司徒》明确地提出了“大司徒”的职责有六项,分别是“慈幼、养老、振穷、恤贫、宽疾和安富”。大司徒这个官职,类似于后来的宰相,是国家最重要的政府官员。还有一种官职叫做太宰,其职责是通管全国事务,以生万民,养老也是其管理的事务之一。可见,在中国古代早期,国家就有养老的职责,而且由中央重要官员来履行这个职责。
先秦时期,一般大司徒全面负责五十岁以上老人的饮食。大司徒的下属“槁人”具体负责供给老人饭食,“冢宰”的下属“酒正”供应老人们酒食,还有专职人员为老人们提供割肉、烹调等服务。为了改善老人们的生活,政府还为他们提供诸如鸠老的野味,对于那些没能得到照顾而死在荒郊野外的老者,则亦有专人负责收葬。基层管理者“乡大夫”,具体负责登记免除赋役的老者等事项。尽管当时还未设立专门的养老机构,但还是可看出当时国家对养老事务的重视。
夏商周三代,养老的对象一般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高级官员中有德望的退休长者称为“国老”。第二类是普通百姓的年长者及烈士父祖、贤德者称为“庶老”(或称乡老)。国老和庶老,类似于今天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一样,被供养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同时,他们在学校也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即把自己一生的知识和经验传授给学生,以德育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当然,不论国老还是庶老都是由有很强代表性的人物担任。这些具有代表性的老人,享有各种优惠和特殊待遇,并形成了先秦时期具有很大示范效应的养老制度,即“三老五更”。所谓“三老”,是指具有三种崇高德行(正直、刚健、会变通)的厚道老人,而“五更”是指懂得用五种方式来观察周边人和事的老者。总而言之,三老五更就是有丰富阅历和经验的老者。
可见,三老五更并非就是几个老人的意思,而只是用“三”和“五”这样的数字,来表示老人在生产和生活中的重要性。周文王时期,“三老五更”的制度开始正式实施。起初是朝廷在退休的官员中,选择“三老”和“五更”各一人。后来各诸侯也仿造中央的模式,选定各自的三老五更。即便贵为天子,周王也要像伺候自己的父亲一样优待“三老”,要像善待自己的兄长一样优待“五更”。亦可见,“三老”的地位要高于“五更”。
后来,三老五更的人选范围也逐步扩展到非退休官员的普通年长百姓群体(即所谓的“乡老”)中。
周天子不能把“三老五更”当成自己的臣下,只能以一个晚辈和学习者的态度,来把自己放在一个很低的位置上。譬如,周文王就以身作则,把姜太公这位德高望重的老者奉为座上宾,对他的关怀和照顾无微不至。姜太公辅佐文王时,就已经年过六十,他不仅是周代开国的功臣,也是一位有大阅历和大智慧的长者。文王尊敬他,除了国家大政仰赖于他之外,客观上也开启和形成了敬老和爱老的社会风气。
为了大力推行这种敬老的社会风气,周代政府设计、组织了一项最为重要的礼仪活动,即每年腊月举办一次养老大典,在当时被称之为“乡饮酒之礼”。乡饮酒之礼是覆盖全国的敬老、爱老大型活动和仪式。仪式固定在中央和地方的各级学校举行,其用意是为了达到示范、推崇的目的。
这种大型礼仪活动规格很高,在首都,周天子要亲自前往参加,并由中央主管教化的官员主持,其他朝廷主要官员都要前来观礼。仪式开始之前,政府就精心推选出一位德高望重的“乡老”(非政府退休官员)作为首席贵宾,再择优选定其他若干老人作为众宾。仪式正式开始时,作为教化官员的主人要在官府的大门之外远迎老者。当老者走到大门的台阶之前,主人要行作揖大礼三次,以这种“三请”的方式来把首席贵宾奉上座位,然后是其他众位贵宾。宴席之上,周天子还要亲自动手撕割牺肉,送到三老五更的席位上,并向他们敬酒。
仪式活动现场,六十岁以上的老人都坐在席位上,而五十岁以下的人必须站在一旁伺候老人,并倾听他们的训导和教诲。为了体现老者的荣光,各种年龄段的老者要区别对待,如六十岁以上的老人在仪式上可以享受三个菜的待遇,而七十岁的有四个菜,八十岁的与九十岁的则分别有五个和六个菜。仪式结束之后,第二天乡老还要回拜周天子。
“孝”的思想在中国源远流长,周代的统治者很早就懂得利用“孝”来更好地统治和教化国民。而如何来体现“孝”呢?毫无疑问,“三老五更”便是周代政府对“孝”的一种高超运用。既然统治者都如此孝顺老者,那么国民也应该敬老爱老;既然国民都如此之孝顺自己的父母和长辈了,那就同样应该孝顺周王——毕竟周天子是最大的“父母官”嘛。孝顺天子,那就是“忠”了。说到底,“三老五更”的养老制度更多的是一种政治和社会作用,即要求每一个人都孝顺自己的长辈,忠于自己的上司,同时每一个国民都要忠于至高无上的周天子。如此一来,社会稳定的目的便达到了。
周代的“三老五更”对后世的养老制度影响很大,并成为后世政府养老敬老举措的一个蓝本。西汉初年,汉高祖刘邦规定,每个乡选举一名三老,称之为乡三老;然后在一个县的诸多乡三老中选择一位,作为县三老。县三老与县令和丞尉(副县令)平起平坐,享受县级政府官员的待遇与特权。
东汉时期,政府明确规定,中央级别的“三老”人选在现任“三公”(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中产生,年龄要在八十岁以上;而“五更”则在“九卿”中产生,年龄在七十岁以上。在职责上,东汉的“三老”和“五更”要在国立大学“太学”授课,三老是主讲,五更是辅讲。
“三老五更”制度一直延续到宋代,明清时期被废除。清代乾隆皇帝有意恢复古代的三老五更制度,而且有两个非常合适的人选——当时的重臣张廷玉和鄂尔泰。但张廷玉坚决推迟,此事就不了了之了。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专制制度在清代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公卿大臣们早已不敢被皇帝称之为“父”、“兄”了。
……
第一章 养老战略与老人福利
一 “三老五更”——养老制度的起源
二 “导民以孝、则天下顺”——国家养老战略与养老伦理
三 官员终养制——为了尽孝,官员可以舍弃官职
四 国家永远记得老人——济老赈贫
五 “举孝廉”树立养老孝顺的典型——孝敬老者均可提拔为官员
六 八十岁以上的老人都是“县长”——老人“荣誉证书”的颁发
七 “存问制”——历代君主参拜耆老
第二章 养老与救济机构
一 养老是一种“孝”的教育——教育机构同时也是养老机构
二 梁武帝设立“孤独园”——养老机构的创始
三 政府对老人的全方位社保——养老机构与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
四 安济坊、惠民药局、普济堂等——医疗救济机构是养老机构的重要补充
五 佛教悲悯老人——宗教慈善养老组织
六 义庄——老人的衣食庄园
七 善会、善堂、善人和善书——民间养老“NGO”
八 漏泽园——老人的灵魂家园
第三章 家庭养老与养生
一 家庭养老的悠久传统——老人的日常生活
二 “刮股疗亲”——如何侍候生病的尊亲
三 庆寿——老人最幸福的时光
四 居住条件——尽孝的第一场所
五 从王祥“卧冰求鲤”到“埋儿养亲”——养老的楷模与精神感召力
六 “色养”——孝道的最高境界
第四章 退休官员的养老
一 退休的年龄——古代官员的退休制度
二 赠送土地房屋等不动产——退休官员的养老金标准
三 养老金之外的补助——政府为退休官员提供的各种物资
四 退休官员可以保持品级不变,甚至可以在退休之后升官晋级—对退休官员的全方位补偿
五 “荫补制”——退休官员家族的政治特权
六 退休官员的精神享受
第五章 养老法律保障
一 “别籍异财”者要当心——子女不得随意与老人分家
二 法律对老人的宽宥——老人刑事责任的豁免权
三 老人因养老无着而自杀,儿子要以过失杀人罪论处——严苛的养老法
四 减免赋役和免服兵役——老人及其家庭的救济特权
五 “存留养亲”——赡养老人的国民具有法律豁免权
六 代替亲老受刑——一种最为极端的老人特赦制
七 亲亲相隐——晚辈可以包庇长辈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