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经济人假设
经济学是研究经济主体选择行为的科学,首先一个问题是,选择的动机是什么?为什么选择?对此,经济学基本上是以假设的形式做出回答的,此即经济人假设。行为人进行选择的目的是追求自身最大的利益或效用。具体地说,它包括两个层面的含义。
(一)经济人弱假定该假定仅仅意味着,经济人具有充分有序的偏好。即在其可行的行为结果的范围内,经济人能够对不同结果赋予一定的效用,并据此进行排序,进而从中选择效用最大的。
在这里需注意的是:第一,效用没有来源或价值问题。经济学并不深究经济人为什么赋予甲比乙更高的效用,或者说,为什么在甲乙之间选择了甲而不是乙。经济学认为,这反映了行为主体的偏好,而偏好是研究问题的起点。第二,要使经济人的行为是可预测的,或者说要使经济理论是可以被证伪的,经济人的偏好必须是稳定的。即在相同的局限条件下,经济人总是做出同样的选择,也即偏好具有一致性。但如果局限条件发生了变化,偏好稳定与否就无从谈起。例如,对一个饥肠辘辘的人而言,吃饭无疑比穿衣更重要。但当他酒足饭饱以后,穿衣可能会成为他的优先选择。这里,由饥肠辘辘到酒足饭饱,就是局限条件的变化。第三,经济人所追求的利益,并不一定是狭隘的金钱利益。经济人对某一目标的追求,可能是基于财富的占有欲,也可能是基于某种伦理上的偏好。经济人可以是利己的,也可以是利他的。他们总是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念来定义利益或效用。“经济分析的基本概念是相对估价这一概念。虽然假设不同货物在不同的边际有不同的估价,但并不认为经济学家应该解释为什么会有不同的估价。对经济学家而言,经济主体可能是单纯的利己主义者,可能是单纯的利他主义者,可能是单纯的禁欲主义者,可能是单纯的纵欲主义者,更可能是这一切的混合体。”
在这个意义上,经济学仅仅假定,经济人具有充分有序的偏好,能够进行选择。同时,由于不考虑效用的来源问题,经济人在将一定的效用赋予某一潜在的行为结果时,就不存在信息问题和复杂的计算问题,也不存在完全自利或完全自控的问题。这样,就把经济人的概念置于了一个无懈可击的基础之上。
从理论上说,偏好的一致性具有某种可验证的含义。比如一个人在同样的情况下做出了两种自相矛盾的选择,你可以说这可能违反经济人一致性偏好假设,实际上这也就取消了经济分析。但要小心,一致性偏好的可验证含义是很有限的。至少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上述自相矛盾的选择是允许的。一是在选择已经达到了均衡的状态,两个目标是无差异的,任选一个都是合理的。二是局限条件发生了变化。在这两种情况下,一致性偏好不具有决定性的验证意义。但是,无论是对均衡状态的考察,还是对局限条件的分析,都是一个过于复杂的问题,很难对大量的实际应用问题进行令人信服的验证。为此,引入一个经济人的强假定。
(二)经济人强假定在经济人弱假定的基础上,增加了两个重要的限制条件:一是效用与某一可验证的变量(如财富或收入)具有明确的相关关系;二是经济人能够在既定的约束条件下系统有效地计算不同选择所带来的效用。这就是经济人强假定。
第一个限定条件试图解决经济理论的验证问题。虽然效用本身是不可验证的,但如果能够假定效用与某一可测度的变量具有明确的相关关系,就可以通过考察这一变量,来间接的测度效用,进而通过比较这一变量,来间接地评价经济人理性。一般地讲,可以将效用的来源归结为一个或一组任意的变量,但经济学发展的事实是,更多地将效用与个人的收入或财富联系起来,认为效用与收入(财富)正相关。事实上,这种联系并非是不可变通的。如果假定效用不是来源于个人的收入,而是来源于时间的节约,甚至来自利他主义的行为,也是未尝不可的。
第二个限定条件是第一个条件的引申。既然经济人是通过比较收入来比较效用,那么,面对不同的选择,经济人就得计算每种选择对应的收入是多少。这里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经济人是否拥有所有的相关信息,二是经济人是否掌握复杂的计算能力。这实际上是经济人理性的问题。即经济行为人是否是理性的,在多大程度上是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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