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驰,1997年考取律师资格,1998年开始执业。现为黑龙江远东律师集团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同时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德和精品律所联盟(ECLA)公司及并购联合业务团队主任、黑龙江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黑龙江省律师协会涉外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佳木斯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社会职务。
曾被黑龙江省司法厅授予“全国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优秀律师”、黑龙江省法学会授予“黑龙江省第三届优秀法律工作者”、哈尔滨市司法局授予“优秀律师”和“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先进个人”、黑龙江省律师协会授予“黑龙江省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
执业以来,先后受聘担任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国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代理民商事案件近千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几十亿元。擅长商事投资、公司治理、资本运营与资产重组、合同纠纷、企业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法律业务。
在承办案件的同时,潜心钻研法学理论和律师实务,先后在《中国律师》、中国律师网等媒体上发表了《电子商务及其法律问题》《信用销售的若干法律问题》《浅论单位犯罪的自首制度》《对公司法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对诉讼诈骗犯罪的探讨与立法建议》《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操作与探讨》《论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管理》《BOT投资律师实务》《律师民商业务的风险与防范》《路在何方——对完善中国律师制度的若干思考与建议》等多篇文章。
新浪微博:@牟驰律师
电子邮件:13504511666@13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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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 蒋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