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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刑事裁判的指导规则与案例汇纂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1866608
  • 作      者:
    刘树德著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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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树德
(又名邵新、善若水),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法官),湖南省新邵县大新乡刘家排村人。1990年—2000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政治系、法学院,先后获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2001年—2003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2000年至今,先后在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刑二庭、研究室、司改办从事审判、调研和司法改革工作;2004年—2005年、2012年先后被借调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1994年、1996年和2003年先后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出版专著《宪政维度的刑法思考》(荣获首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实践刑法学》、《政治刑法学》、《司法改革:小问题与大方向》等30部;合著《规则如何提炼》(喻海松)、《刑法分则专题研究》(王作富)等7部;发表论文《罪刑法定原则中空白罪状的追问》(载《法学研究》2001年第2期)、《刑事司法语境的“同案同判”》(载《中国法学》2011年第1期)等4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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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刑事裁判的指导规则与案例汇纂》收集的大量案例均来自司法实践,经过作者的筛选和提炼,以一种全新的面貌呈现给读者,对于我们了解司法实践的真实状况,以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研究具有重大参考价值。在本书中,作者并不满足于案例的呈现,更从案例中归纳出指导规则。这些指导规则既是以往司法经验的总结,又对此后办理同类案件具有指导功能,甚为珍贵。可以说,本书集司法实用性与法学资料性于一体,使用价值恒久,值得案头存留、书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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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即使存在“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的警语,人们仍然不愿意放弃扮演爱反思的“动物”角色。诸多学者也一直半谦虚半自夸地在反复追问“什么是您的贡献”。我也是一个不能免俗的人,也开始不断地追问自己一系列的问题:写书的意义何在?这本书有多少新知识和新特色?等等。
就《刑事裁判的指导规则与案例汇纂》(以下简称《汇纂》)而言,我同样要面对上述这些问题,且回答必须首先让自己满意。《汇纂》的新特色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案例的“典型”和“丰富”。本人继续遵循以往实践刑法学的研究思路,即“从案例中发现问题,以案例来印证问题”,通过各种途径搜集大量的具有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例如,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案例达20余个;“入户抢劫”的案例达30余个。
二是规则的“细致”和“全面”。本人基于在参与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工作中养成的思维和习惯,坚持“案例研究应当抽取先例性规范”的立场
参见解亘:“案例研究反思”,载《政法论坛》2008年第4期。,注重对案例所承载和蕴含的法律命题的揭示和概括。例如,“持枪抢劫”是否存在犯罪预备或者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轮奸存在哪些样态及各自的犯罪停止形态如何认定;强奸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因果关系如何判断;非法经营罪兜底条款如何理解与适用,等等。
三是论证的“精确”和“务实”。因受目前所处的环境和所从事的工作的影响,本人从事的规范研究自然地就多了一份“实用性”色彩,总是力图为司法实务部门解决具体个案问题提供可行性的方案、思路或者办法。同时,本人毕竟受过十余年的严格学术训练,研究过程中自然不会忘记“说理”和“论证”。又如,该书在具体个罪研究中涉及司法实践中存在分歧和难点的问题,而非“躲在屋子里想或者编”的问题。例如,“扒窃”具体就涉及下列诸多问题:扒窃是否必须限定在公共场所以及公共场所如何认定;扒窃的对象是否限定为随身携带以及随身携带如何判断;扒窃是否存在未遂。再如,“入户抢劫”具体涉及下列问题:“户”的范围如何界定,具体包括“户”的空间、功能等属性如何把握;“入户”的“非法性”如何理解,即如何区分合法进入与非法进入,非法进入是否区分具有犯罪目的进入与不具有犯罪目的进入,具有犯罪目的进入是否区分具有侵财犯罪目的进入和不具有侵财犯罪目的进入,具有侵财犯罪目的进入是否区分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目的进入和具有毁坏财物目的进入,等等。
《汇纂》意图从以下方面来助益刑法知识的变化:



一是为法官精准化思维的养成提供辅助性参考。既然“刑法保护是最高等级的法律保护”,
\[德\]克劳斯·罗克幸:《德国刑法学·总论》(第2卷),王世洲等译,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序言第1页。作为刑法保护的重要担当者之一,法官必须从“刑法学是最精确的法学”
\[德\]克劳斯·罗克幸:《德国刑法学·总论》(第1卷),王世洲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序言第1页。的理念出发,自觉地养成精准化思维方式和充分说理论证的裁判习惯。当然,这不是一个短期内能养成的过程,尤其是因受以下方面的影响,实现上述目标变得更为艰难:其一,深受“折中”、“调和”传统文化的影响,不喜欢深刻的“片面”;其二,实质合理性优于形式合理性的倾向,普遍存在于刑法学研究和刑事审判实践之中,例如,传统四要件犯罪论体系的核心范畴——社会危害性——就是一个注重实质合理性的范畴
陈兴良:《刑法的知识转型(学术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66页以下。;注重形式合理性的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实践中的贯彻屡遭冲击
梁根林、\[德\]埃里克·希尔根多夫主编:《中德刑法学者的对话——罪刑法定与刑法解释》,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85页以下。;其三,传统的四要件犯罪论体系已经深度渗透刑法实践,而三阶层犯罪论体系对司法实践的影响至多也就是处于“润物细无声”的阶段。从精准化思维的养成来说,三阶层犯罪论体系具有明显的优势。
陈兴良:《刑法的知识转型(学术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66页以下。《汇纂》对若干问题的精密而细致地论证,无疑将为法官提供参考。

二是为刑法学的教学提供基础性素材。目前法学教育具有多层次的特点,各个层次的教材如何编写,尚处在摸索之中。尽管国内学界刑法人才辈出,刑法学研究的层次和水平也均有较快地提高,尤其是一些专著式教科书的出现,更是体现了学者们谋求刑法学体系更新和刑法知识提升的孜孜努力,但是一些老问题依然存在,例如,有些问题研究不深入,有些观点疏离于司法实践等。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欠缺来自司法实践一线的大量案例素材或者懒于乃至不屑于重视已经公布的案例资源,无疑是一个重要的方面。《汇纂》的典型案例无疑可以作为案例教学的第一手素材。
三是为刑法学术方法的创新提供试验性的示范。刑法学大体分为刑法哲学、教义刑法学(规范刑法学)、案例刑法学、边缘刑法学(包括政治刑法学、刑法经济学、刑法社会学、伦理刑法学等),这些分支学科各自有不同的研究方法。从目前国内情况而言,研究方法方面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没有从合适的语境和问题域出发来确定采用某种方法,而往往是在同一学科中同时夹杂采用多种不同的方法,进而得出诸多前后不一、不协调的观点,例如,在规范刑法学或者解释刑法学中对刑事立法本身进行立法学层面的批判与质疑。《汇纂》属于规范刑法学的层面,从方法论层面而言,最大的特点就是注重对案例的合理运用,即从案例中发现问题,以案例来说明问题,进而通过归纳司法规则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并提供先例性指引。
综上,我内心有了这样的结论:《汇纂》并非是一本多余的书。不过,与之相伴的是一个“何日君才来”的疑问,这里的“君”就是类似于克劳斯·罗克幸的《德国刑法学·总论》这一“当代刑法学的最高成就”
\[德\]克劳斯·罗克幸:《德国刑法学·总论》(第1卷),王世洲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序言第1页。的,中国自己的刑法学体系教科书。这当然也是我对刑法学人的期盼!作为其中的一分子,我理当尽一份力来做些许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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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总目录

具体法治的案例表达——实践刑法学的推进(代序) / 1

第一章刑事裁判摘要——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为中心 /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死刑适用标准 / 

第三章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 

第四章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 

第五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第六章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 

第七章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 

第八章逃税罪 / 

第九章骗取出口退税罪 / 

第十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 

第十一章非法经营罪 / 

第十二章故意杀人罪 / 

第十三章故意伤害罪 / 

第十四章强奸罪 / 

第十五章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 

第十六章绑架罪 / 

第十七章侵犯通信自由罪 / 

第十八章抢劫罪 / 

第十九章盗窃罪 / 

第二十章诈骗罪 / 

第二十一章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 

第二十二章伪证罪 / 

第二十三章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 

第二十四章妨害作证罪 / 

第二十五章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 

第二十六章窝藏、包庇罪 / 

第二十七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 

第二十八章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 

第二十九章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 / 

第三十章放纵走私罪 / 

第三十一章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 

代跋:刑法知识转型的实践之维 / 

案例索引 / 

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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