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潜艇碰撞进水事故
海上碰撞对潜艇来说具有致命性。碰撞是潜艇非战时事故的一个“杀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潜艇在海上由于相互碰撞造成的悲剧相当多,在潜艇沉没事故中,碰撞沉没事故占20%以上。这其中有与水面战舰之间的相撞,也有潜艇之间的相撞。原因有的是舰员的责任过失,有的是技术过失,有的为自然条件所致。一是技术过失。这种事故多系艇上人员业务素质不高造成,如不善于使用探测手段,不精通操艇技能或缺乏操作经验。二是责任过失,出现这种事故往往与艇员责任心、玩忽职守、麻痹大意、甚至违章操作有关。此外,潜艇航速过高和气候影响也会导致碰撞事故的发生。
进水在所有潜艇事故中是比较常见的,主要是指海水从各舱口、通气管和鱼雷发射管灌水以及各种阀门、接头泄露等事故,而且不管是爆炸还是碰撞,最终结果都会导致进水。
造成潜艇进水主要由于:一是误操作。由于潜艇在水下活动时,四周被海水包围,其本身有许多通向艇外的孔、阀,用来注水或排水以调整自身的浮力与平衡,如果操纵不当,出现差错,就会导致事故发生。有时当潜艇上浮还没有露出水面时,艇员便急于打开舱口盖,结果海水涌入使艇沉没。二是艇体结构损坏。潜艇都有一定的使用深度,如果潜艇潜入最大设计使用水深以下,周围的水压往往会从艇体结构最薄弱处将艇壳压裂,海水就会灌入艇内。当然,当潜艇使用较长一段时间后,艇体结构发生老化或被腐蚀,在未到设计潜深时,也会出现艇壳某处压裂进水的情况。
此外,潜艇上一些其他故障也会导致进水事故发生,如潜艇通气管顶阀或进排气阀漏水以及这些装置的信号系统工作不正常;鱼雷管盖失灵;潜艇在建造中检测制度不严或工人疏忽等都能导致进水事故。一旦舱室进水,还有可能引发其他更严重事故。如潜艇失控、电池进水产生易燃气体、电路短路、电气设备失去绝缘、通信中断、照明系统被破坏等,从而造成沉艇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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