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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的实践逻辑:基于转型与治理的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43876248
  • 作      者:
    雷明贵著
  • 出 版 社 :
    湖南人民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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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法院调解的实践逻辑:基于转型与治理的研究》主要内容是论述法院调解。法院调解发生在一定的社会时空背景之下,司法场域各行为者的行为选择使法院调解呈现出合作的特征,与司法的"对抗性"预设相呼应。从法院调解运作可以看出国家转型方案的信息,即通过有效性获得合法性。书稿从理论和实践结合的角度,对法院调解操作从理论上的研究背景、渊源,司法实践中的发展,以及实际操作环节各参与者研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解析。书稿结构清晰,文笔流畅,有很高的可读性和实践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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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法院调解的实践逻辑:基于转型与治理的研究》:
  这两种合约的转移造成一种前所未有的经济制度,“承包合约(通过承包合同的形式授予私有产权)”成为中国一项重要的制度,“合同”成为改革开放以来的一个流行词。法律实务中合同案件也大量涌现,赵晓力描述了法院通过对承包合同案件的审理,参与基层治理和经济变革的事实。合同案件在民事案件总体中所占的比例不仅逐步加大,而且在1993年甚至超过家事案件成为占民事案件结案数第一位的案件类型,随后各年均保持占民事案件总量第一的位置。
  由于合同案件占民事一审案件的比率由低到高,而且数年来稳占半壁江山,因此合同案件调解率应该在很大程度上反映民事案件的调解使用状况。从调解率的变化方向上来看,合同案件调解率与民事案件调解率一致,分别从最初的75.5%和78.8%下降到2003年的30%和26.5%,2004年,两类案件的调解率均开始小幅上升。也就是说民事一审案件和合同案件调解率的下降和上升均是同向的,但合同案件调解率下降的速度快于民事案件总体调解率。二者的不同在于,在总体下降的趋势下,民事案件总的调解率在1992—1994年间上升,而合同案件则只在1992—1993年间有缓慢上升。这种现象可以说明“合同案件的处理对司法政策更不敏感”或者“合同领域更拒斥调解”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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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导论
一、研究背景、缘起与问题的提出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缘起
(三)问题的提出
二、文献综述
(一)关于司法及司法改革的研究
(二)关于调解和法院调解的研究
(三)关于司法行动者的研究Ol
(四)布迪厄的实践理论研究
(五)简短的述评
三、研究目的、意义
四、研究设计
(一)个案的选取
(二)理论视角
(三)研究方法及获取资料的过程
(四)研究框架

第二章 制度实践的场景与效果
一、制度文本中的法院调解
(一)革命根据地时期的法院调解
(二)建国初期的法院调解
(三)1978——2002年的法院调解
(四)2002年以来的法院调解
二、司法实践中调解的使用状况
(一)调解结案比率的变化
(二)合同类案件调解率变化分析
(三)家事案件调解结案比率变化差异分析
(四)知识产权案件调解结案比率变化分析
三、法院调解的微观场景
(一)C县的行政隶属、地理坐落
(二)C县地貌和县况
(三)C县法院空间布局
(四)C县法院内部组织架构及人员构成
(五)社会变革及司法改革中的C县法院
小结:制度的螺旋型发展

第三章 法院调解人的资源获得
一、获得司法场的入场券
(一)1995年之前, “政治标准”的重要地位
(二)1995-2001年,政治水平与业务素质都要
(三)2002年以后:进法院要通过两项考试
二、场域内的日常生存
(一)入职后的适应
(二)政治学习
(三)法官夜校及业务培训
三、在司法场域内胜出
(一)法官考评制度的变化
(二)“数目字化”考评的应对策略
(三)“错案追究制”的应对策略
(四)司法场域的榜样
四、法官流动的方式
(一)法官晋职
(二)从“边缘”到“中心”
(三)在法官、律师和法学学者之间
小结:法官的体制内生存

第四章 法院调解的入口: “调还是不调”
一、法官:“看情况”
(一)调:“省得麻烦”
(二)不调:“当事人扯不清”
(三)不调也得调:增加回旋空间
二、当事人:“争一口气”之后
(一)不调: “争一口气”与“怕有猫腻”
(二)调:“看在法官面子上”
三、律师:在法官与当事人之间
(一)“如果法官坚持要调,只能做做当事人的工作”
(二)不调:律师被训斥
(三)当面顶撞法官的律师
四、法学家:调解的关注者
小结:调还是不调,是一个问题

第五章 如何调:法院调解中各方的策略和技术
一、法官:场域的主导者
(一)摸清双方底牌: “你到底要什么”
(二)作为底线的法: “法律不是你想的那样”
(三)讲讲人情道理:“给个台阶下”
(四)多次开庭:“拖一拖也许能调”
二、当事人:基于公正的想象
(一)争取法官同情或据理力争
(二)向对方示弱、诉苦与下保证
(三)根本不吃法院这一套
(四)对接受调解协议的说明: “退一步也好”
三、律师:协助者和逐利者
(一)对委托人: “主意还是要你自己拿”
(二)对对方当事人:“我这样‘小气’是有道理的”
(三)“法官助手”或“不受欢迎”
四、法院调解场域的隐形参与者:法学家
(一)学理阐释:通过法学教育进入司法场域
(二)个案参与:通过专家意见书影响司法
小结:在法律阴影下讲人情道理

第六章 结论和进一步的讨论
参考文献
一、中文文献
二、英文文献
附录
1.半结构式访谈提纲
2.民事一审案件调解结案率变化图(1989-2009)
3.家事一审案件调解结案率变化图(1989-2009)
4.合同案件调解率变化图(1989-2009)
5.知识产权案件调解率变化图(199l一2009)
6.C县人民法院司法质量评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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