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的实践逻辑:基于转型与治理的研究》:
这两种合约的转移造成一种前所未有的经济制度,“承包合约(通过承包合同的形式授予私有产权)”成为中国一项重要的制度,“合同”成为改革开放以来的一个流行词。法律实务中合同案件也大量涌现,赵晓力描述了法院通过对承包合同案件的审理,参与基层治理和经济变革的事实。合同案件在民事案件总体中所占的比例不仅逐步加大,而且在1993年甚至超过家事案件成为占民事案件结案数第一位的案件类型,随后各年均保持占民事案件总量第一的位置。
由于合同案件占民事一审案件的比率由低到高,而且数年来稳占半壁江山,因此合同案件调解率应该在很大程度上反映民事案件的调解使用状况。从调解率的变化方向上来看,合同案件调解率与民事案件调解率一致,分别从最初的75.5%和78.8%下降到2003年的30%和26.5%,2004年,两类案件的调解率均开始小幅上升。也就是说民事一审案件和合同案件调解率的下降和上升均是同向的,但合同案件调解率下降的速度快于民事案件总体调解率。二者的不同在于,在总体下降的趋势下,民事案件总的调解率在1992—1994年间上升,而合同案件则只在1992—1993年间有缓慢上升。这种现象可以说明“合同案件的处理对司法政策更不敏感”或者“合同领域更拒斥调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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