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研究思路及框架
(一)研究思路
针对目前对于竞技体育犯罪的研究现状,笔者认为,从刑法学的角度来对竞技体育犯罪现象进行研究,探讨竞技体育犯罪的本质和刑法的应对策略迫在眉睫。这不仅仅是刑法理论自我更新的需要,也是司法实践的呼唤。由此,笔者拟从以下的思路展开自己的研究:第一,从刑法学的角度探求竞技体育犯罪侵犯的同类法益,以此作为建构竞技体育犯罪体系的理论基础;第二,竞技体育领域一直以来就有着“自治”的传统,在其内部存在着大量的“行规”。在这种情况下,刑法是否有介入这一领域并发挥规制作用的正当性与必要性。如果回答是肯定的,刑法在介入竞技体育领域时应注意哪些事项;第三,刑法在面对着形形色色的竞技体育犯罪行为时,如何正确地界定其行为的本质,选择适当的罪名及刑罚方式,以及如何在未来完善刑法规定,以适应打击规制竞技体育犯罪的需要。
(二)研究框架
遵循以上的研究思路,本书的基本框架分为以下五大部分:第一部分首先界定竞技体育犯罪的概念,并对现有的概念争议做出评析’再阐述竞技体育犯罪的成因及特点;第二部分首先概述竞技体育@域与刑%的一般关系,再论述竞技体育领域的两类“行规”一一竞技运动规则与体育纪律处罚与刑法的关系,最后论证刑法介入竞技体育领域的正当性及限度;第三部分首先论述竞技运动伤害行为的概念及类型,其次梳理关于竞技运动伤害行为正当化根据的理论学说,在对各理论学说的分析评价后提出自己的见解并论证,最后构建竞技运动伤害行为正当化的要件,以及竞技运动伤害行为正当化与犯罪化的区分标准;第四部分首先论述竞技体育领域内的操纵比赛行为的基本概念及类型,其次分别探讨两种典型的操纵比赛行为“黑哨”、“假球”的刑法性质;第五部分首先概述兴奋剂的基本问题与国内外反兴奋剂的实践,其次对涉兴奋剂的行为进行类型化的刑事分析,最后针对我国目前规制涉兴奋剂行为的刑事法律的不足提出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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