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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工程建设中的合同法与招标投标法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802429635
  • 作      者:
    何红锋著
  • 出 版 社 :
    中国计划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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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招标投标是市场经济中的竞争性交易方式,随着建筑市场的日趋完善,应该招标投标的工程应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承包人。招标投标能够体现建筑市场交易中的公平、公开、公正,也有助于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最先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以投标方式在中东、亚洲、非洲和港澳地区开展国际承包工程业务。
  《工程建设中的合同法与招标投标法(第三版)》能够结合工程建设中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与讨论,有助于从事工程建设的同志对《合同法》和《招标投标法》的理解与掌握,也可供从事相关内容教学与研究人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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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三)我国招标投标的沿革
  1.我国招标投标的肇端。由于我国的商品经济一直没有得到很好发展,而招标投标实际是成熟商品经济中的一种交易方式,因此,招标投标在我国的起步较晚。但有人认为是改革开放的产物①,则有失公允。据史料记载,我国最早采用招商比价(招标投标)方式承包工程的是1902年张之洞创办的湖北制革厂,五家营造商参加开价比价,结果张同升以1270.1两白银的开价中标,并签订了以质量保证、施工工期、付款办法为主要内容的承包合同②。这是目前可查的我国的最早的招标投标活动。嗣后,1918年汉阳铁厂的两项扩建工程曾在汉口《新闻报》刊登广告,公开招标。到1929年,当时的武汉市采办委员会曾公布招标规则,规定公有建筑或一次采购物料大于3000元以上者,均须通过招标决定承办厂商。应当说,在清末和民国时期,并没有形成全国性的招标投标制度。
  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由于商品经济都基本被窒息,招标投标也不可能被采用。
  2.改革开放后招标投标的产生和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揭开了我国招标发展历史的新篇章。1979年,我国土木建筑企业最先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以投标方式在中东、亚洲、非洲和港澳地区开展国际承包工程业务,取得了国际工程投标的经验与信誉。国务院在1980年10月颁布了《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指出“对一些适宜于承包的生产建设项目和经营项目,可以试行招标、投标的办法”。世界银行在1980年提供给我国的第一笔贷款,即第一个大学发展项目时,便以国际竞争性招标方式在我国(委托)开展其项目采购与建设活动。自此之后,招标活动在我国境内得到了重视,并获得了广泛的应用与推广。国内建筑业招标于1981年首先在深圳试行,进而推广至全国各地。国内机电设备采购招标于1983年首先在武汉试行,继而在上海等地广泛推广。1985年,国务院决定成立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并在主要城市建立招标机构,招标投标工作正式纳入政府职能。从那时起,用招标投标方式就迅速在各个行业发展起来。
  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产生和发展。在《招标投标法》颁布以前,各个行业的招标投标制度基本上是各自发展,不同行业的招标投标的规定都有所不同,发展的完善程度也有所不同。在所有的行业中,以建设工程领域对招标投标制度建设的重视程度为最。其大致的发展过程如下:
  20世纪80年代,我国招标投标经历了试行——推广——兴起的发展过程,招标投标主要侧重在宣传和实践,还处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种探索。80年代中期,招标管理机构在全国各地陆续成立,有关招标投标方面的法规建设开始起步。1984年11月20日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提出改变行政手段分配建设任务,实行招标投标,大力推行工程招标承包制,随后,各地也相继制定了适合本地区的招标管理办法,开始探索我国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管理和操作程序。但在招标投标制度的初创期间,招标方式基本以议标为主,在纳入招标管理项目当中约90%是采用议标方式发包的,这种招标方式很大程度上违背了招标投标的宗旨,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机制。招标投标在很大程度上还流于形式,招标的公正性得不到有效监督,工程大多形成私下交易,暗箱操作,缺乏公开公平竞争。
  20世纪90年代初期到中后期,全国各地普遍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和规范工作,也相继出台一系列法规和规章,招标方式已经从以议标为主转变到以邀请招标为主,这一阶段是我国招标投标发展史上重要的阶段,招标投标制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全国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为完善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其具体表现有:
  (1)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以上城市和大部分县级市都相继成立了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工程招标投标专职管理人员不断壮大,全国已初步形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络,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水平不断地提高。
  (2)招标投标法制建设步人正轨,从1992年建设部第23号令《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发布到1998年正式施行《建筑法》,从部分省的《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到各市制定的有关招标投标的政府令,都对全国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为和制度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特别是有关招标投标程序的管理细则也陆续出台,为招标投标在公开、公平、公正下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3)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自1995年起在全国各地陆续开始建立,它把管理和服务有效地结合起来,初步形成以招标投标为龙头,相关职能部门相互协作的具有“一站式”管理和“一条龙”服务特点的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新模式,为招标投标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开辟了新的道路。工程交易活动已由无形转为有形,隐蔽转为公开,信息公开化和招标程序规范化,已有效遏制了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为在全国推行公开招标创造了有利条件。
  4.招标投标新的发展时期。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正式施行,招标投标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招标投标法》颁布后,有关部委又相继出台了与之配套的部门规章,招标投标的体制不断完善,招标投标制在各地方、各部门得到了进一步的推广。2005年国务院建立了招标投标部际协调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招标投标部际协调机制暂行办法》规定,招标投标部际协调机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商务部、民航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共11个部门组成。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为招标投标部际协调机制牵头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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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概述
第一节 建设工程承发包与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
第二节 建设法律关系
第三节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第四节 工程建设中的基本法律制度
第五节 工程建设重要相关法律
第六节 健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招标投标制度

第二章 合同法原理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和效力
第三节 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转让
第四节 合同的终止
第五节 合同的担保
第六节 违约责任

第三章 招标投标法概论
第一节 招标投标的概念、产生与发展
第二节 招标投标法概述
第三节 招标投标的性质

第四章 建设项目招标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招标方式
第三节 建设项目招标程序
第四节 建设工程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五节 招标的异议与投诉
第六节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程序

第五章 建设项目投标
第一节 投标前的准备
第二节 编制和送达投标文件
第三节 联合体共同投标
第四节 建设项目投标人的担保
第五节 投标的禁止性行为

第六章 建设工程合同总论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第三节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第四节 建设工程涉及的其他合同

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施工合同双方的一般义务
第三节 施工合同的质量控制条款
第四节 施工合同的价款控制条款
第五节 施工合同的进度控制条款
第六节 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

第八章 FIDIC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节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简介
第二节 FIDIC合同条件的权利义务条款
第三节 FIDIC合同条件中涉及费用管理的条款
第四节 FIDIC合同条件中涉及进度控制的条款
第五节 FIDIC合同条件中涉及质量控制的条款
第六节 FIDIC合同条件对争端处理的规定

附录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附录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附录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附录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附录五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附录六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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