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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劳动合同中的合意问题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6708231
  • 作      者:
    张帆著
  • 出 版 社 :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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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帆,男,河南荥阳人,1982年出生。2012年获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学位,现任职于浙江警察学院法律系,主要从事劳动法学和警察法学的研究。在《中国劳动》《中国人力资源开发》《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北方法学》等刊物公开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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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劳动与社会保障博士文库:劳动合同中的合意问题研究》系统阐释了劳动合同制度中的明示、默示和拟制合意制度,通过考察劳动合同合意过程中的社会化因素,即劳动基准法和集体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关系建立和运行的重要作用,从继续性合同理论和关系性合同理论两个角度分析劳动合同合意问题的特殊性,提出在未来劳动合同制度建构路径的探索中,一方面要注意劳动关系“财产性与人身性兼具、平等性与隶属性兼具”的特征,实现劳动合同制度与集体合同制度以及劳动基准制度间的协调与配合;另一方面应当吸收借鉴国际劳工组织倡导的“事实第一原则”,尊重劳动关系的实际履行,对劳动合同具体制度进行必要的调适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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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二阶段,将劳动关系视为平等主体之间的雇佣关系进行调整。这一阶段在立法上以1911年《瑞士债务法典》。在该法典中,劳动关系被规定为平等主体之间的雇佣合同关系。
  第三阶段,也就是现代劳动合同关系阶段。伴随着对劳动关系中人身性要素认识的增加,尤其是受到劳动关系“从属性”理论的影响,在1942年《意大利民法典》中对于劳动关系的规定开始发生改变。立法者开始转变了将劳动关系视为平等关系的做法,并以独立的一编(即第五编)对劳动者进行了倾斜性的保护。受到意大利修法的影响,1971年瑞士也对其债务法典进行了修订,将之前的“雇佣合同”修改为“劳动合同”,以图针对劳动关系的“从属性”以及劳动关系双方主体不对等的客观事实进行妥当化的法律调整。①
  从上述发展阶段我们可以看到,劳动法在其诞生及发展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和民法保持着一种“若即若离”的关系:说它“若离”,是在于它从民法分化出来;说它“若即”,是说它仍然与民法共享许多原则和制度。②而现代劳动立法的产生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即在于在劳动关系债权化的基础上,突出对劳动关系实质正义的追求。诚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社会法属于分配正义的范畴……带有社会资源重新分配之色彩,能力强者固然可获得较多之利益,但能力较弱者则有获得相对较多之照顾,并不发生对价等值之问题。”③
  当然,在认识劳动关系中的“从属性”特征及其所导致的劳动合同双方主体间具体地位上不平等的同时,现代劳动立法仍然承认了劳动关系双方主体在抽象法律地位上的平等性。毕竟对于现代法而言,平等带有普遍的、抽象的意义。由于“人格”概念的限定,现代人的身份附着于人格之上,而人格平等又构成现代人行动的制度底线。这也就意味着平等作为现代法的价值体现在劳动关系双方抽象的人格意义之上。因此,现代劳动立法对于处于“弱势”地位劳动者一方的关爱以及对劳动关系中实质公平正义的追求,并不是要从根本上去否定合同合意理论中所体现的形式正义与自由,而是尝试着采取必要的措施去弥补该种形式正义自由所表现出的不足。里佩尔在他的《职业民法》中写道,“法律不是为了一个国家内的全体人们,而是以各种职业集团为对象而制定的”,“我们必须给法律上的抽象人(例如甲、乙)穿上西服和工作服,看清他们所从事的职业究竟是什么”。①星野英一先生认为里佩尔的这一思想在新思想中是最有前途的思想,正是因为里佩尔注意到了原则上的平等与事实上的平等之间的差距。
  近代劳动法的研究正是从认识并克服这种“消极自由”“表面平等”出发,其所关注的正是这种表面平等下的实质不平等,表面自由掩盖下的实质不自由,并以此作为规制对象。作为社会法规制对象的人已不是私法意义上的抽象人,而是一种极为具体的人。当着劳动者穿上西服和不同的工作服时,就已经是不同的、具体的分层次的劳动者。
  而劳动法倾斜立法的模式决定其保护对象劳动者必须是具体的,否则就难以确定其倾斜的力度与方式。“唯查就比较法言之,各先进国家的‘劳工’之定义向采狭义解释,并非所有之劳工皆受有关劳工法令之保障。”②从抽象人到具体人是劳动法主体认定的重要特点。劳动法不应当简单地将从属性与弱势主体画等号。否则的话,我们可能陷入从“抽象平等”到“抽象从属”的误区。只有“根据社会的经济地位以及职业的差异把握更加具体的人”,才能真正实现“对弱者加以保护”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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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言
第一章 劳动合同合意问题的法理基础
第一节 合意作为合同本质的法理探讨
一、合同合意理论概述
二、法学层面上合同合意理论的历史考察
三、合同合意理论在实证法上的确定
第二节 近代劳动法学研究对合同合意理论的扬弃
一、合同合意理论与劳动关系的债权化发展
二、劳动法学界对于劳动关系债权化发展的反思
三、合同合意理论在劳动法上的困境及其法律矫正
第三节 合意理论在现代劳动合同制度研究中的地位
一、基于劳动法律调整层次的分析
二、基于我国劳动法学发展历程的思考
三、基于劳动关系未来发展走向的启示

第二章 劳动合同合意的特殊性解析
第一节 继续性合同视角下的劳动合同合意解析
一、继续性合同理论的主要学说
二、继续性合同理论在劳动合同合意问题中的运用
第二节 关系性合同视角下的劳动合同合意解析
一、关系性合同理论的主要学说
二、关系性合同理论对劳动关系研究的影响——以罗伯特.C.伯德的研究为例
三、关系性合同理论在劳动合同合意问题中的运用
第三节 劳动合同合意问题框架的初步分析
一、对继续性合同理论以及关系性合同理论的评析
二、劳动合同合意问题的总体解说
三、劳动合同中合意问题的分析维度

第三章 劳动合同之明示合意研究
第一节 劳动合同明示合意形式的国际比较
第二节 书面形式:我国劳动合同的书面化制度设置及其解析
一、《劳动合同法》强化劳动合同书面化的制度安排
二、《劳动合同法》强化劳动合同书面化的原因分析
三、对书面劳动合同功能的解析
第三节 口头形式:对我国事实劳动关系立法的争论及反思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概念
二、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效力问题
三、《劳动合同法》对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制及评析
第四节 对我国劳动合同明示合意制度的反思
……
第四章 劳动合同之默示合意研究
第五章 劳动合同之拟制合意研究
第六章 劳动合同合意问题研究的理论引申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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