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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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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首都法学教育研究.3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6310170
  • 作      者:
    郑文科主编
  • 出 版 社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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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首都法学教育研究(3)》主要内容包括:财经类专业法学教学课堂理论讲授之探索、基于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双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实践、研究性教学模式初步探索、卓越法律人才视角下的法律实训课程体系探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法学科发展路径研究、卓越人才:法学院学生培养的终极目标、法律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应然路径、以提升实践能力为核心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法学卓越人才实践创新能力评价标准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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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1.课堂的专题演讲
  课堂上专题演讲的主题基本上是根据教学进度中的某一个小节的内容来确定。我们通常的做法是在一些重点概念或内容上的讲解完成后或在进行下一阶段教学前把任务安排布置下去,学生在课下寻找案例、查找资料并自主完成,下一次上课时在课堂上利用多媒体演示,演示时间为5~10分钟不等,演示完成后由其他学生提问、讨论,最后由教师全面点评。
  演示过程中,由学生把该主题演示完整,展示学生对概念或者内容的理解和把握,激发学生的兴趣和互动。学生演示完成后,由其他同学提问,由演讲人回答问题,同时展开讨论。
  这种方式的特点是内容简单,目的性很强,难度不大,学生的积极性较高;避免了学生被动接受书本上的结论,能使学生开动脑筋,激发学习热情和兴趣;对学生的知识掌握,搜集、整理和剪裁资料的要求都是一个初步的锻炼,对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也是一个较好的考查。
  总的来说,这种方式比较受学生欢迎,有时一个专题有多个同学报名参加,必须轮流才行。教师有意识地鼓励多数学生参与,给予每一个学生机会,把握进度和节奏,将所讲解的知识通过讨论的形式在不知不觉中传授给学生。
  它的缺点是,只能有少数人参与演讲、讨论,多数人只能旁听。但也有少数学生因为不能参与而对此冷漠。尽管如此,它的示范作用还是不能忽视的。其基本的训练虽然处于初级阶段,但对低年级的学生来说,从原来的被动接受到主动的甚至是带有创造性的完成仍然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2.结合课本某个章节的专题作业
  这种形式相当于前面课前演讲形式的放大,内容主要是某个教学阶段知识的总结,对学生掌握这一个教学阶段的知识起着促进作用。
  其过程要求课下完成,时间也相对长一些,一般要求在一到两周完成,太短无法完成,太长不利于后面的教学进度和效果;内容限制在课本范围内的知识,以理解专题内容为主;采用的资料相对简单,要求学生适当地利用一些课外资料。这种形式仍然以文字训练为主,基本算是一个论文的雏形,格式要求不严,达到以文字交流的目的即可。
  这一部分的要求主要是从课本的内容出发,综合运用已有的知识手段,强化对所学的知识和理论的运用,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和研究打下基础。与课前演讲不同,人人均可参与,涉及面比较广。但在实际中,仍然只是大多数学生能按时完成。因为不是强制要求,少数学生仍然消极对待。
  3.有针对性的综合研究
  这种类型主要针对三年级学生,为毕业论文作准备,进行一个专题研究的初步训练,是研究性教学的实质内容。从选题到资料查阅,与指导教师的沟通和讨论等都要按严格的科研程序进行。
  第一,确定研究选题。我们通常的做法是从一些实际的案例、社会的热点或学生感兴趣的领域寻找突破口,也可在分析案例、阅读相关文献中寻找合适的研究内容,形式多样,不拘一格。基本要求是能够应用所学的基础知识,锻炼自己的研究能力,要具有科学研究和应用的基本形式和过程。
  第二,学生在选择题目后需要与指导教师沟通。教师在了解情况后应该把握好研究的难度和深度,保证学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否则不能按时完成,对学生的积极性和信心都是一个打击。
  第三,尽量鼓励每一个学生参与。但在实际中不能做到每一个学生都做,只能够根据学生的兴趣、主动性来进行。对于某个课题来说,可以是一个人完成,也可以组成兴趣小组来集体完成。形式不限,达到研究性学习的目的就可以。
  第四,对完成时间的要求。这个难以统一要求,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与前面的两种情况相比,时间肯定要更长一些。
  第五,在研究、学习的过程中,学生与指导教师保持密切的联系,遇到困难或问题可及时解决,并立即开展下一阶段的工作。
  第六,在论文写作时,从摘要、关键词以至参考文献都按规定写作。这是正式发表论文的基本要求。①
  4.开展研究性教学的原则和步骤
  研究性教学的开展目前还在探索阶段。根据我们的实践,遵循这样一个基本原则: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简单到复杂,循序渐进。
  在此原则上,根据各年级的情况,都可以开展,但内容和要求不一样。对于一年级学生可进行课前演讲,对二年级学生可以进行阶段性的专题作业,对三年级学生才开展真正的研究性教学。
  在进行研究性学习的过程中,学生可根据情况进行座谈会式的讨论,但最后都要有书面的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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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学科建设与课堂教学研究
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途径——法学实验开设探索与研究
财经类专业法学教学课堂理论讲授之探索
基于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双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实践
研究性教学模式初步探索
卓越法律人才视角下的法律实训课程体系探索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法学科发展路径研究

人才培养研究
卓越人才:法学院学生培养的终极目标
法律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应然路径
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培养目标置疑——我校在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培养过程中的体会与困惑
以提升实践能力为核心培养卓越法律人才
法学卓越人才实践创新能力评价标准研究
法学“学术提升”班之学术提升路径研究

教学管理研究
略论法学本科考试制度的完善
中国法学本科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其他研究
检察机关公诉案件管理模式探析——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模式为视角
台湾法学教育的挑战、变革以及启示——以东吴大学为例
法律高职教育中法学知识的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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